魯文明
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1991.09—1995.07 河南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學生
1995.08—1997.10 河南省尉氏縣公安局民警、辦公室主任
1997.10—2002.05 河南省公安廳辦公室科員、副主任科員、副科長
2002.06—2010.06 河南省公安廳十二處秘書科副科長、科長,副處長
2001.09—2004.07 在河南大學文學院中國現當代文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
2010.06—2016.09 河南省公安廳警令部調研員、政委
2016.09—2018.11 河南省公安廳警務督察總隊總隊長
2018.11—2018.12 河南省焦作市公安局黨委書記
2018.12—2020.05 河南省焦作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一級調研員
2020.05— 河南省焦作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
2018年12月27日,河南省焦作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在市會議中心舉行,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任命魯文明同志為焦作市公安局局長。
2020年5月,河南省提名調整的10個省轄市副市長、公安局長(黨委書記)人選:魯文明同志提名為河南省焦作市副市長人選。
2020年5月20日焦作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任命:魯文明為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