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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點燃(sparkignition)

火花點火,全稱“電火花點火”、“火花塞點火”,是強制點火的一種方式.利用火花塞兩電極間的電弧放電原理,使可燃混合氣點燃而迅速著火燃燒。在壓縮行程接近終了時,由燃料和空氣所組成的可燃混合氣在氣缸內被活塞壓縮到一定的壓力和溫度,立即以1C〜15kV的高壓電流通入裝在氣缸蓋上的火花塞,在氣缸中產生電火花,使可燃混合氣著火而燃燒。

簡介


若引擎是使用分電盤,則是使發火線圈中的低壓線圈(一次線圈)通電,利用電磁感應,使高壓線圈(二次線圈)產生足夠的高壓電使火星塞跳火。
跳火的時間並不固定,會依車輛的行使狀況而改變。
火花點火又稱“強制點火”。內燃機中使燃料著火燃燒的一種方式。為汽油機、煤氣機等所採用。在壓縮行程中,燃料和空氣的可燃混合物在氣缸內被壓縮至適當程度時,立即將高壓電流通到裝在氣缸蓋上的火花塞,產生電火花,使可燃混合物著火燃燒。
火花點火是電極產生電火花,點燃可燃混合氣體引起燃燒的點火。點火所需能量取決於可燃混合氣體物理化學性質、電極間距,並與混合氣體溫度、壓力及流速有關。常分有壓電陶瓷點火、脈衝點火。

特點


火花點火全稱“電火花點火”、“火花塞點火”。強制點火的一種方式。立即以10~15kV的高壓電流通入裝在氣缸蓋上的火花塞,在氣缸中產生電火花,使可燃混合氣著火而燃燒。其主要特點有:(1)用於內燃機時必須在氣缸外面預先製備好可燃混合氣;(2)需要配置一整套點火設備,但較簡單;(3)允許燃料的自燃溫度可較高;(4)一般不必有噴油設備;(5)因著火后所引起的急劇燃燒反應往往是在定容或接近定容的條件下進行,故壓力的增長十分迅猛。這種點火方法適用於點燃式內燃機(汽油機、煤氣機)和某些燃用輕質液體燃料的燃氣輪機燃燒室。不過,燃氣輪機的火花點火設備通常不用普通火花塞,而多半採用高電壓氣體點火電嘴或半導體高能電嘴。

相關名詞


內燃機
內燃機通常指往複式內燃機。燃料直接在發動機氣缸內燃燒而產生動力的熱力發動機
1.歷史背景。由於蒸汽和在廣泛應用中暴露出許多缺點:蒸氣機以外燃方式進行,散失了大量的熱能,使熱效率很低;蒸汽機結構笨重,鍋爐和凝汽器體龐大;蒸汽機操作不方便,運行不夠安全,時有鍋爐爆炸事故發生。總之,蒸汽機並不“萬能”。在這樣的條件下,探求比蒸汽機性能更優越的新型動力機日益成為社會的迫切要求了。
內燃機產生的可能性。首先,蒸汽機一百年的發展,促進了冶金、機器製造等工業的發展,為內燃機誕生準備了必要的物質基礎。其次,在蒸汽機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熱力學為內燃機準備了理論基礎。可以說,蒸汽機培育了內燃機。第三,燃料的準備,從煤—煤氣—石油—汽油。正是這些條件日益成熟,促使內燃機產生。
2.內燃機的發展。1794年英國斯垂特提出一種以燃料和空氣混合為原理的內燃機的想法。1799年法國工程師藍蓬(1767~1804)第一個提出了用照明煤氣作燃料,並用電火花點火的內燃機,但這些都是創議,都未實現。1820年英國人塞歇爾(W.Cecil)發表於關於以氫煤氣為燃料的內燃機研究報告,它是利用爆發后的真空構成推動力量,在實驗室里獲得每分鐘60轉的成績。這是煤氣機初次運轉成功。1869年法國發明家裡諾(1821-1900)製成了第一台實用的內燃機,二衝程、無壓縮、電點火煤氣機。1876年德國工程師奧托(1832-1891)研製成功了第一台衝程往複式內燃機,轟動一時,但不久就遭到挑戰。1897年德國人耿塞爾(1858~1913)發明了柴油機,它是一種結構更簡單,燃料更便宜的內燃機,其效能大大超過了蒸汽機。柴油機廣泛應用於卡車、拖拉機、汽車、船舶及機車,成為重型運輸工具中的原動機。耿塞爾內燃機的問世,標誌著往複活塞式內燃機的發明基本完成了,從此進入內燃機動力的時代。
3.內燃機的影響。內燃機突出的優點是效率高、重量輕、體積小。特別是汽油機、柴油機的出現,立即在經濟部門、國際工業中獲得了廣泛的應用,它對農業和交通運輸業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首先,內燃機是各種交通運輸工具的強大動力,它促進了汽車、火車、輪船、飛機等工業迅速發展。現代社會化大生產,如果沒有內燃機所創造的如此規模運輸業,是根本無法進行的。
其次,內燃機使農業生產技術發生重大革命,它成為農業生產的動力機而取代了畜力。
再次,內燃機廣泛用于軍事上,例如飛機、火箭、兵艦、潛艇、坦克、戰車等,成為現代化戰爭不可缺少的動力。
在其他領域中,諸如發電、排灌、工程機械、地質鑽探等部門,都要應用內燃機。
但是,內燃機也暴露出一些問題:環境保護問題,造成環境大氣污染;城市交通擁擠;生態問題,它的廣泛使用空氣中二氧化碳含量日益增加,影響地球溫度高,對地球的生態平衡將有嚴重影響。
電容放電火花點火
電容放電火花點火是用電容放電產生的火花來點燃可燃氣體的電子點火系統。可由交流電源或電池組供電。
強制點火
強制點火亦稱“被迫著火”,俗稱“點燃”。利用某種點火熱源先對一部分可燃混合物強行點火,然後依靠火焰傳播作用使其餘未燃部分相繼被加熱、點燃而迅速著火燃燒的一類點火方法。其特點是可燃混合物接受點火熱源局部的加熱。按所用點火熱源的不同,有火花點火、火焰點火和熾熱物點火等數種。與壓縮點火相比,具有允許燃料可有較高的自燃溫度,適用範圍相當寬廣,用於內燃機時不必採用很高的壓縮比、從而有利於減輕整台內燃機的重量、且一般無需有噴油設備等優點;但必須配置一整套點火設備。目前,此類點火方法已廣泛應用於各種點燃式內燃機(汽油機、煤氣機)、燃氣輪機燃燒室和中等容量以上的鍋爐等許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