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往返簽證
證明外國公民被批准入境所簽發的一種文件
多次往返簽證是指一般簽證能多次使用(在期限規定之內)。
指般簽證(限規)。
簽證權持護照旅證件簽注、蓋印,示允境境續,頒項簽注式證。
概括,簽證境管構(例移局駐領館),示批准境簽件。
辦理國家
愛爾蘭、奧地利、巴西、比利時、德國、法國、菲律賓、哥倫比亞、韓國、馬來西亞、美國、尼泊爾、挪威、日本、西班牙、新加坡、義大利、英國。
①國有企業或與韓國的年交易額3萬美元以上的私有企業的管理者(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等在營業執照、登記證上登載的人員)
②國有企業或在年交易額3萬美元以上的私有企業工作2年以上的正式職員
③以商用簽證入境2次以上無非法滯留事實的人員、與韓國企業有往來業績的國有企業或在私有企業工作1年以上的人員或正式職員
*交易額為以簽證申請日為基準的過去1年內
*國有企業為國營企業或相當於政府投資機關的企業
多次短期
發給對象
多次往返簽證
韓國政府邀請的國際活動參加者;
持律師、醫生、會計師等國家公認資格的專業人士;
在國/公/私立專業大學以上的教育機關任全職講師以上職務的人員。
國際知名的作者、作曲者、畫家、電影導演等藝術家
簽證內容
-滯留資格:短期商務(C-2),滯留其間:30天,簽發有效期1年的多次往返簽證。
-公證的邀請函(需明示被邀請人的自然情況、邀請公司的地址及名稱、負責人姓名、邀請事由、
歸國及身元保證內容。)
-簽證發給申請書1張(領事館民願室內有備)
-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頁面複印件1份、身份證、照片1張(出示身份證原件、提交複印件)
-經公證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必須出示元件,提交公證的複印件)
-經公證的在職證明書(明示在職期間)
-韓國法人事業者登錄證、法人登記簿藤本及印鑒證明原件。
-與邀請企業等業務往來的相關證明材料。(業務往來協議相關材料、交易業績相關證明材料;進出口報關單、進出口確認書等。)
-戶口簿或暫住證(戶口為外地時)原件及複印件。
所需資料
.經公證的邀請函(被邀請人的個人資料,邀請公司的名稱及地址,負責人姓名,邀請事由,
並明示歸國及身份保證內容)
.簽證發給申請表一張(領事館民員室內具備)
.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頁面複印件1份,身份證,照片一張(出示身份證原件,提交身份證複印件)
.經公證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必須出示元件,提交公證的複印件)
.經公證的在職證明書(明示在職期限)
.韓國的登記簿藤本及印件證明元件
.戶口簿或暫住證(戶口簿在外地的情況)原件及複印件
*簽發多次簽證除外的對象(共同)
- 偽造護照(簽證)形式,提交偽造資料,辦理非法就業及入境業務的中介人,及因其他刑事犯罪而獲拘留以上列罰者
_ 從簽證發給申請日開始兩年內非法滯留(出國勸告除外),非法就業,滯留地變更申告未完等違反單一出入境管理法的人員
1)我國政府為促進中韓之間的人際交流及經濟合作,決定針對具有多次訪問經歷等條件的中國公民簽發多次簽證。
多次往返簽證
自5月12日起,若具備以下材料申請簽證,通過審查即可簽發有效期間為1年、滯留期間為30日的多次簽證。
2)各個申請多次簽證所具備的材料
共同材料: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頁面複印件1份、簽證申請表1張(需貼照片)、身份證及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簽發對象具備材料
簽發對象(入境目的)
準備的材料
-相關OECD國家永久居住權等能證明永久·移民者的認證材料或出入境OECD國家的出入境事實認證材料(護照上的出入境審查印等)
定期通行於大韓民國的航空員·船舶職員
-通行許可書複印件等通行相關材料
-營業執照複印件
-在職證明書
國際通用的信用卡持有者當中屬於優秀等級的顧客(金卡或銀卡持有者)
-卡的原件·複印件及使用卡的內容書(近6個月)
近兩年內訪韓次數超過4次以上者或總訪韓5次以上者
-護照上韓國簽證及出入境審查印等)
因與韓國合作開發並銷售資源和能源要興辦企業的人、因受韓國公共及私人機關的邀請而要人入境開展洽談、簽屬合同等活動的人
-在職證明書
-營業執照複印件
多次往返簽證
-資源及能源的開發·銷售相關的合同書或韓國相關企業的邀請材料
同韓國人結婚的中國配偶及子女
(韓國人因事業等原因長期在中國滯留的情況,而子女是韓國人和中國人配偶所生)
-韓國人配偶的邀請函
-韓國人配偶在中國長期滯留的認證材料
(護照上的居留許可等)
-韓國人配偶的居民登陸證複印件
-家族關係證明書(韓國政府發給的)
-戶口原件及複印件
-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持有多次短期商務(C-2)、多次短期綜合(C-3)簽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在中國出生的證明書
-持有多次簽證者的簽證頁複印件
1、護照:2寸照片2張,護照必須提供所有簽證記錄的複印件。
2、簽證申請表:去對方領事館網站上下載
3、往返機票訂票單:只要可以購買國際機票的售票處或者機票代理,都可以出具
4、簽證保險一份:保險金額為三萬歐元或三十萬人民幣以上,需覆蓋旅行全程的。可以找保險公司或者網上購買。
5、出國證明:由工作單位出具的包括申請者姓名、職務、工資,在國外旅遊時間的證明。並註明工作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電話,加蓋公章和出具證明負責人姓名、職務及簽字,英文翻譯件。
6、在申根國家居住和接待證明:有的國家可以接受網站訂房證明,有的國家只接受酒店傳真件證明,可以先在網站上查清楚。
7、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有內容都需要翻譯。
8、個人經濟擔保:工資、無凍結的存款證明,或房產證,或車輛購買等。需要原件和翻譯件。
9、身份證:需要原件及翻譯件。
10、以上所有資料均需要1份原件,1份複印件。均要A4紙張,並按照以上順序整理遞交。
簽證內容
-滯留資格: 短期綜合(C-3),滯留其間: 30天,簽發有效期1年的多次往返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