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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武器

通過爆炸的方式釋放有毒化學品的武器

徠化學武器是通過爆炸的方式(比如炸彈、炮彈或導彈)釋放有毒化學品或稱化學戰劑。化學武器通過包括窒息、神經損傷、血中毒和起水皰在內的令人恐怖的反應殺傷人類。

化學武器素有“無聲殺手”之稱。它包括裝有各種化學毒劑的化學炮彈、導彈和化學地雷、飛機布灑器、毒煙施放器以及某些二元化學炮彈等。

戰爭中使用毒物殺傷對方有生力量、牽制和擾亂對方軍事行動的有毒物質統稱為化學戰劑(chemical warfareagents,CWA)或簡稱毒劑。裝填有cwa的彈藥稱化學彈藥(chemical munitions)。應用各種兵器,如步槍、各型火炮、火箭或導彈發射架、飛機等將毒劑施放至空間或地面,造成一定的濃度或密度從而發揮其戰鬥作用。因此,化學戰劑、化學彈藥及其施放器材合稱為化學武器。而CWA則是構成化學武器的基本要素。

化學武器大規模使用始於1914年~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戰(wwⅠ)。使用的毒劑有氯氣、光氣、雙光氣、氯化苦、二苯氯胂、氫氰酸、芥子氣等多達40餘種,毒劑用量達12萬噸,傷亡人數約130萬,占戰爭傷亡總人數的4.6%。

使用情況


第一次世界大戰首次見證了化學武器的使用,英、德、法等國一共釋放了12.4萬噸化學戰劑。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義大利在衣索比亞使用了化學武器,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對中國使用了化學武器。
冷戰期間,蘇聯和美國都在研製和貯存化學武器。美國在越南戰爭中大量使用化學武器,手段極其殘忍。而一份解密的CIA文件則宣稱蘇聯在入侵併佔領阿富汗期間使用了它們。
埃及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第一個在戰爭中使用化學武器的國家。埃及於1963年捲入了葉門的內戰。埃及軍隊向躲藏在山洞中的敵軍投放了硫芥炸彈。
(依次為輻射危險、生物危險、化學危險)
(依次為輻射危險、生物危險、化學危險)
1980年代,伊拉克獨裁者薩達姆·海珊在兩伊戰爭期間對伊朗以及1988年對伊拉克北部地區的庫爾德人使用了硫芥和神經毒劑塔崩。
敘利亞可能早在1973年便獲得了首批化學武器,並於2012年公開承認擁有化學武器。

基本定義


狹義的化學武器是指各種化學彈藥和毒劑布灑器。化學彈藥是指戰鬥部內主要裝填毒劑(或二元化學武器前體)的彈藥。主要有化學炮彈、化學航彈、化學手榴彈、化學槍榴彈、化學地雷、化學火箭彈和導彈的化學彈頭等。由兩種以上可以生成毒劑的無毒或低毒的化學物質構成的武器稱為二元化學武器。化學物質分裝在彈體中由隔膜隔開的容器內,在投射過程中隔膜破裂,上述物質依靠旋轉或攪拌混合而迅速生成毒劑。

主要分類


化學武器按毒劑分散方式可分為三種基本類型:
(1)爆炸分散型借炸藥爆炸使毒劑成氣霧狀或液滴狀分散。主要有化學炮彈、航彈、火箭彈、地雷等。
(2)熱分散型借煙火劑、火藥的化學反應產生的熱源或高速熱氣流使毒劑蒸發、升華、形成毒煙(氣溶膠)、毒霧。主要有裝填固體毒劑的手榴彈、炮彈及裝填液體毒劑的毒霧航彈等。
(3)布灑型利用高壓氣流將容器內的固體粉末毒劑、低揮發度液態毒劑噴出,使空氣、地面和武器裝備染毒。主要有毒煙罐、氣溶膠發生器、布毒車、航空布灑器和噴灑型彈藥等。
化學武器按裝備對象可分為步兵化學武器,炮兵、導彈部隊化學武器和航空兵化學武器等三類。他們分別適用於小規模、近距離攻擊或設置化學障礙;快速實施突襲;集中的化學襲擊和化學縱深攻擊;以及靈活機動地實施遠距離、大縱深、大規模的化學襲擊。

防化器材


又稱防化裝備或“三防”裝備,是用於防核、化學、生物武器襲擊的偵檢、防護、洗消、急救的各種器材、裝備之總稱
1.偵察器材通常由報警、偵毒、化驗器材和毒劑偵察車等組成。
2.防護器材分為個人和集體防護器材。前者指用於個人防止毒劑、放射性灰塵和生物戰劑氣溶膠傷害的器材,包括防毒面具、防毒衣、防毒斗蓬、防毒手套、防毒靴套等。集體防護器材包括永備工事、特種車輛的集防裝置、野戰掩蔽部、過濾通風設備等。
3.洗消器材包括個人洗消設備、小(大)型洗消設備、核生化戰場上的供水設備
4.急救器材包括解磷針、次氯酸鈣懸浮液、一氯胺的乙醇溶液、氧氣等。

毒劑介紹


又稱化學毒劑、化學戰劑、軍用毒劑,是軍事行動中以毒害作用殺傷人畜的化學物質。它是化學武器的基礎,對化學武器的性能和使用方式起著決定作用。外軍裝備的毒劑主要有6類14種。
徠按化學毒劑的毒害作用把化學武器分為六類:神經性毒劑、糜爛性毒劑、全身中毒性毒劑、失能性毒劑、刺激性毒劑、窒息性毒劑。

神經性毒劑

神經性毒劑為有機磷酸酯類衍生物,分為G類和V類神經毒。G類神經毒是指甲氟膦酸烷酯或二烷氨基氰膦酸烷酯類毒劑。主要代表物有塔崩、沙林、梭曼,V類神經毒是指S-二烷氨基乙基甲基硫代膦酸烷酯類毒劑,主要代表物有:維埃克斯(VX)、塔崩(Tabum)二甲胺基氰膦酸乙酯、沙林(Sarin)甲氟膦酸異丙酯、梭曼(Soman)甲氟膦酸特己酯、維埃克斯(VX)S-(2-二異丙基氨乙基)-甲基硫代膦酸乙酯

糜爛性毒劑

糜爛性毒劑的主要代表物是芥子氣、氮芥和路易斯氣。

失能性毒劑

失能性毒劑是一類暫時使人的思維和運動機能發生障礙從而喪失戰鬥力的化學毒劑。其中主要代表物是1962年美國研製的畢茲(BZ)。畢茲(二苯基羥乙酸-3-奎寧環酯),該毒劑為無嗅、白色或淡黃色結晶。不溶於水,微溶於乙醇。戰爭使用狀態為煙狀。主要通過呼吸道吸入中毒。中毒癥狀有:瞳孔散大、頭痛幻覺、思維減慢、反應獃痴等。

刺激性毒劑

是一類刺激眼睛和上呼吸道的毒劑。按毒性作用分為催淚性和噴嚏性毒劑兩類。催淚性毒劑主要有氯苯乙酮、西埃斯。噴嚏性毒劑主要有亞當氏氣。

全身中毒性毒劑

全身中毒性毒劑是一類破壞人體組織細胞氧化功能,引起組織急性缺氧的毒劑,主要代表物有氫氰酸、氰氣等。

窒息性毒劑

窒息性毒劑是指損害呼吸器官,引起急性中毒性肺氣的而造成窒息的一類毒劑。其代表物有光氣、氯氣、雙光氣、氯化氫等。

主要特點


與常規武器比較,其特點有:

毒性作用強

化學武器主要靠化學毒物的毒性發揮戰鬥作用。化學戰劑多屬劇毒或超毒性毒物。其殺傷力遠遠大於常規武器。據wwⅠ戰場對比統計,化學戰劑的殺傷效果為高爆炸藥的2~3倍。近代化學武器的發展,已使毒劑的毒性比wwⅠ所用毒劑的毒性高達數十乃至數百倍,因此在化學戰條件下可造成大批同類中毒傷員。

中毒途徑多

常規武器主要靠彈丸或彈片直接殺傷人員。化學武器則可能通過毒劑的吸入、接觸、誤食等多種途徑,直接或間接地引起人員中毒。

持續時間長

常規武器只是在爆炸瞬間或彈片(丸)飛行時引起傷害。化學武器的殺傷作用不會在毒劑施放后立即停止。其持續時間取決於cwa的特性、襲擊方式和規模以及氣象、地形等條件。

殺傷範圍廣

化學襲擊后的毒劑蒸氣或氣溶膠(初生雲)隨風傳播和擴散,使得毒劑的效力遠遠超過釋放點。故其殺傷範圍較常規武器大許多倍。
染毒空氣能滲入要塞、塹壕、坑道、建築物、甚至裝甲車輛、飛機和艦艙內,從而發揮其殺傷作用。換言之,對於常規武器具有一定防護能力的地域和目標,使用化學武器顯然
更為有效。化學武器的這種擴散“搜索”能力,不需高度精確的施放手段。因此對確切方位不能肯定的小目標的襲擊,使用化學武器比使用常規武器成功的可能性更大。

防護和應對


化學武器[通過爆炸的方式釋放有毒化學品的武器]
化學武器[通過爆炸的方式釋放有毒化學品的武器]
化學武器雖然殺傷力大,破壞力強,但由於使用時受氣候、地形、戰情等的影響使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且,同核武器和生物武器一樣,化學武器也是可以防護的。其防護措施主要有:探測通報、破壞摧毀、防護、消毒、急救。探測通報採用各種現代化的探測手段,弄清敵方化學襲擊的情況,了解氣象、地形等,並及時通報。
破壞摧毀採用各種手段,破壞敵方的化學武器和設施等。
化學毒劑:個人洗消和污染衣物處置須知
在有些種類的化學事故或化學攻擊情況下人們可能會沾染上有危險的化學劑。有了這種沾染就需要馬上脫除衣物予以處置然後清洗自己。脫除衣物並清洗自己將減除或去除所沾染的化學劑的危害。這個過程稱之為洗消。
需要人身洗消的兩大原因:
1.防止化學劑被人體進一步吸收或傳到身上別處;並
2.防止化學劑傳到其他人、包括醫務人員身上,因為沾染化學劑的人肯定會或者可能會同一些人有接觸。
大多數化學劑能夠穿透衣物並迅速被皮膚吸收。因此,沾染化學劑后,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洗消是在沾染后一兩分鐘內所做的洗消。
如何判斷需要清洗身體並處置衣物
大多數情況下,會有應急協調人員告訴大家是否有危險化學劑的施放以及應當做些什麼。
一般而言,沾染液態或固態的化學劑后,需要除去衣物並徹底清洗裸露的皮膚。沾染揮發態(氣態)的化學劑后,一般只需要去除衣物並去除有毒揮發氣源。
如果認為自己遭遇了化學劑施放但尚未得到應急協調人員的通知,可以按照下面一節的清洗和衣物處置建議去做。
如何去做
迅速按照當地應急協調人員的指令去做。緊急情況各不相同,所以當地應急協調人員可能會有一些特殊指令是應當聽取的。如果認為自己沾染了危險化學劑,下面三點至關重要:(1)趕快脫下衣物;(2)清洗身體;(3)處置衣物。做法如下:
·脫下衣物
•沾染化學劑的衣物要立刻脫除。套頭的衣服要剪開脫掉,不要經頭部脫除。
•幫別人脫衣物時,盡量不要碰到染毒的部位,脫除衣物要越快越好。
·清洗身體:
•儘快用大量肥皂和水洗掉皮膚上的化學劑。沾染化學劑后,肥皂和水對身體有保護作用。
•如果眼睛灼熱或視力模糊,應用清水沖洗眼睛10至15分鐘。戴隱形眼鏡者,應取下與污染衣物放在一處。隱形眼鏡不能再戴用(無論是否可重複戴用型)。戴眼鏡者,應用肥皂和水清洗。洗過之後眼鏡可重新戴用。
·衣物處置:
•身上洗乾淨之後,把衣物放入塑料袋。盡量不要去碰衣物的污染部位。若無法避免碰到污染部位,或不知道污染部位在哪裡,戴上橡膠手套,或者用鉗子、工具夾、棍子、或類似的東西把衣物放入袋內。所有碰到污染衣物的東西都應當放入袋內。所戴用的隱形眼鏡也應放入袋內。
•封上袋子,然後把這個袋子封裝入另一個塑料袋。用這種方式處置可能沾染了化學劑的衣物對自己和他人都是一種保護。
•當地主管部門和應急人員到場后,把你對衣物的處置方式告訴他們。由衛生部門或應急人員作進一步處置安排。不要自己處理塑料袋。
脫除衣物、清洗身體、並處置衣物后,應當穿上未受污染的衣物。放在櫥櫃里的衣物一般不會受到污染,適合換用。
盡量不要同可能受到沾染但尚未換衣也未清洗的人接觸。應按照應急協調人員的指示離開曾有化學劑施放的地方。
緊急疏散須知
某些類型的化學事故或襲擊—如火車出軌或恐怖主義事件—可能使留在原地變得危險。遇此情況,立即疏散或者從事發區撤離可能更安全。離開事發區之後,可能仍然需要到應急避難所躲避。
如何判斷是否需要緊急疏散
倘若出現“高度”或“嚴重”威脅,當地的警方、應急協調員或政府會示警,大家應該注意收聽/收看電台和/或電視廣播,以便第一時間知曉你所在的地方是否接到了疏散令。
緊急情況有各種各樣,但無論發生何種情況,人們都可能需要根據其安身之處的情形,進行緊急疏散或就地設法自行庇護。
如何去做
迅速按照執法人員、消防部門或地方負責人等當地應急協調人員的指令去做。緊急情況各不相同,所以具體情況下當地的協調人員會有一些特殊指令是應當聽取的。
萬一遇到施放化學劑的情況,而你離得很近且周圍無處可藏,此時務必保持鎮定,儘快撤往處於危險區上風的較安全的地方。
當地的應急協調人員會引導大家從家裡或辦公場所撤離,疏散到緊急避難所。遇到這種情況,應急協調人員會說明前往避難所的路徑。倘若此時你的孩子還在學校,他們可能已經在那裡得到了庇護。假如孩子已在學校得到庇護,就不應該還想辦法跑到學校去。要是將他們從學校帶回來,那既會讓他們也會讓你自己蒙受更大風險。
應急避難所會備有大部分必要用品。應急協調人員會向你說明還要帶什麼用品,而你自己最好帶上一個攜帶型用品包。如果你在用藥,千萬帶上那些葯。
要是有時間,不妨給住在外地的朋友或親戚打個電話,告訴他們你要上哪裡去,讓他們知道你已經安全了。遇到緊急情況,本地電話線路可能會堵塞,故應事先安排一位可與親友聯繫的外地聯繫人,以便可以留言。如果沒有自己的交通工具,就應該未雨綢繆,在出現緊急情況之前安排好可以捎你一程的人。
通過上述疏散和避難,你會比留在家裡或單位安全一些。在避難所里,你很可能只不過待上幾個小時。應急協調人員會通知大家何時可以安全離開避難所,而且會說明要保證安全歸家可能要採取哪些措施。
化學毒劑:就地掩避須知
何謂“就地掩避”
在有些種類的化學事故或化學攻擊情況下涉足戶外有危險性。離開有關地帶可能需要太長時間或遇到危險。此時留在室內比外出也許安全一些。
“就地掩避”是指把自己所在的地方變成掩體,是在救援到來之前儘可能在房舍里受到安全保護的一種方式。除非別無其他選擇,不要把車輛作為防護處所。車輛不會有足夠的密封性,不能提供適足的化學防護。
緊急情況各不相同,取決於所住的地方,緊急情況下人們可能需要疏散,也可能需要就地掩避。
如何準備就地掩避
在自己家中選擇一個房間作為掩避所。用作掩避所的房間最好是門窗最少的房間。有水源的大房間最好 — 比如同衛生間相接的卧室。對大多數化學事件,這個房間應當有盡量高的結構,以躲避沉降型揮發氣(毒氣)。這不同於颶風及其他惡劣天氣以及核事件或輻射事件情況下所採用的做法,那種情況下的掩避所應是家中最低的房間。
發生需要就地掩避的情況時有人也許不在家裡,如果正好在家,以下物品是掩避間里應當有的,其中許多也許是大家都有的:
•急救包。
•手電筒,用電池的收音機,兩者的備用電池。
•工作狀態的電話。
•食品和瓶裝水。在就地掩避所房間里為每人儲備1加倫瓶裝水,加上一些不用冷藏的可即時食用的食品。如果沒有瓶裝水,或已經用完,可以飲用坐便器儲水箱里的水(不是便盆里的水)。不要飲用水龍頭的水。
•膠帶和剪刀。
•毛巾和塑料紙。也許應在緊急情況發生前剪好用於門窗的塑料紙。
如何判斷是否需要就地掩避
非常可能的是只需要掩避幾個小時。
•如果是“高度”或“嚴重”威脅警示,應注意收聽電台或電視廣播,即時了解自己所在的地區是否已有就地掩避警示。
•當地的警方、應急協調人員、或政府會通過電台、電視、或緊急廣播系統告訴大家是否需要就地掩避。
如何去做
迅速按照執法人員、消防部門、或當地負責人等當地應急協調人員的指令去做。緊急情況各不相同,所以當地應急協調人員可能會有一些特殊指令是應當聽取的。一般來說,要做的有以下事情:
•儘快回到室內。把室外的寵物帶回室內。
•如果還來得及,把所有朝外的門窗關緊鎖上。鎖上門窗可使門窗關得更嚴,對化學毒劑的密封效果更好。關上空調或暖氣。關上所有風扇。堵上壁爐通風道和其他任何對外通風的地方。
•進入就地掩避間,關上門。
•打開收音機。手邊要有一部電話,但除非有嚴重緊急情況不要去用。水斗下水彎道和坐便器下水彎道里應該有水(水斗和坐便器可正常使用)。如需要飲水,飲用儲備的水,不要飲用水龍頭裡的水。
•把房間里的窗戶用塑料條封上。門窗周圍用膠帶封上,做成無縫密封。用膠帶把房間里的所有通風口封上,並密封電線接入處或其他開口處。
•如果發生化學事故時你不在就地掩避處,應按應急協調人員的指令前往最近的一處掩避所。如果有孩子在學校,孩子們將在學校里掩避。不要試圖去學校或試圖把孩子帶回家,除非有這樣做的指令。把孩子們帶離學校會使大人和孩子都增加危險。
•收聽廣播了解是否已通知可安全離開掩避所。
離開掩避所時,按當地應急協調人員的指令避免受到外面的污染。離開掩避所后,應急協調人員可能還會給予關於如何使房舍的其他部位恢復安全的指令
(以上防護方法僅供參考,具體要聽從有關部門應對,數據來自禁止化學武器組織)
根據軍用毒劑的作用特點和中毒途徑,防護的基本原理是設法把人體與毒劑隔絕。同時保證人員能呼吸到清潔的空氣,如構築化學工事、器材防護(戴防毒面具、穿防毒衣)等。
防毒面具分為過濾式和隔絕式兩種,過濾式防毒面具主要由面罩、導氣管、濾毒罐等組成。濾毒罐內裝有濾煙層和活性炭。濾煙層由紙漿、棉花、毛絨、石棉等纖維物質製成,能阻擋毒煙、霧,放射性灰塵等毒劑。活性炭經氧化銀、氧化鉻、氧化銅等化學物質浸漬過,不僅具有強吸附毒氣分子的作用,而且有催化作用,使毒氣分子與空氣及化合物中的氧發生化學反應·轉化為無毒物質。隔絕式防毒面具中,有一種化學生氧式防毒面具。它主要由面罩,生氧罐,呼吸氣管等組成。使用時,人員呼出的氣體經呼氣管進入生氧罐,其中的水汽被吸收,二氧化碳則與罐中的過氧化鉀和過氧化鈉反應,釋放出的氧氣沿吸氣管進入面罩。
消毒主要是對神經性毒劑和糜爛性毒劑染毒的人、水、糧食、環境等進行消毒處理。
急救針對不同類型毒劑的中毒者及中毒情況,採用相應的急救藥品和器材進行現場救護,並及時送醫院治療。

國際公約


化學武器
化學武器
《關於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或稱《化學武器公約》、《化武公約》)於1993年1月13日在巴黎的一個儀式上開放簽署——兩天之內即有130個國家簽署了《公約》。《公約》於1997年4月生效,當時有87個締約國——觸發《公約》生效的180天倒計時的先決條件是至少要有65個國家批准《公約》,這一條件是在1996年11月實現的。到2003年7月,《化武公約》已有153個締約國,並且有了一個羽翼豐滿的履約組織——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禁化武組織)。
日內瓦裁軍談判會議曾經就《公約》進行了將近20年的談判。當時各國參加談判是為了謀求達成一項國際條約,禁止化學武器並確保在全球範圍內銷除化學武器。這一目標的確已經達到了。
《公約》的獨特性在於它是第一部禁止一整類大規模毀滅性武器、並規定對銷毀這類武器進行國際核查的多邊條約。而且,它是第一部完全在多邊框架內談成的裁軍條約,從而提高了透明度並能平等地適用於所有締約國。《公約》在談判中還有世界各地化學工業的積極參與,確保了工業界與《化武公約》的工業核查制度不斷保持合作。《公約》規定了要對工業設施進行視察,以確保有毒化學品的使用完全是為了《公約》不加禁止的目的。
這部條約的產生是國際社會的勝利,它將對世界範圍內化學武器的銷毀進行核查並且確保化學武器及其製作中所用的有毒化學品不再擴散。《公約》還鼓勵在締約國之間進行和平利用化學的國際合作,規定了對受到化學武器威脅或攻擊的締約國提供援助和保護。
締約國的責任
《化學武器公約》的成功實施離不開禁化武組織成員國長期不懈的辛勤努力。
每一國家在成為《公約》締約國之後,必須採取各種內部措施,以便遵守《公約》,並使核查機製得以順利運轉。鑒於《公約》的複雜性,這項任務並不簡單。這些內部措施包括籌備和開展化學武器庫的銷毀,調查和管理化學工業,以及修改若干國內立法和行政條例。
締約國在《化學武器公約》生效時必須履行的第一項義務是設立其國家主管部門,作為本國與禁化武組織和其他締約國進行有效聯絡的中心,並將此通知禁化武組織。國家主管部門的主要任務包括協調向本組織提交宣布,以及監督本國在附表化學品方面的貿易,並監管任何化學武器銷毀方案。國家主管部門的另一項責任是與本國政府的其他部門或立法機構合作,起草和實施適當的履約立法,將《化學武器公約》及其禁止條款/各項義務寫入本國法律。
早期的一項主要義務是締約國按規定最晚在《公約》對本國生效后30天提交初始宣布。其他按規定要在30天內提交的各項通知有:關於入境點、非定班飛機常設外交放行號碼的通知,以及發放兩年多次入境簽證。所有這些都是為了便利視察的開展。宣布用於宣布一締約國在開展的任何化學武器方案,並宣布在其領土上是否存在任何老化學武器和/或遺留的化學武器,以及它是否曾在另一締約國領土上遺留過化學武器。所有此類化學武器的銷毀必須在《公約》生效后10年內即2007年以前結束。一締約國宣布的任何化學武器生產設施必須在《公約》對該締約國生效后90天內關閉,這些設施的銷毀也必須在2007年以前結束。這類前生產設施在關閉后必須加以銷毀或改裝用於和平目的。《公約》規定有可能將化學武器庫存的最後銷毀期限一次性延長五年,至2012年。有關延期的請求必須向執行理事會提出,並由締約國大會批准。在特殊情況下,並經其他成員國核准,化武生產設施可以改裝用於和平目的。
銷毀/改裝
銷毀化學武器是《公約》規定的最重要的義務。這也是《公約》實施中花費最大的一個方面。
大部分銷毀費用是由於在最新技術上的投資,這種投資的目的是確保在彈藥運輸和銷毀的各個階段以及在化學毒劑的去除和銷毀時把對人類和環境構成的危險控制在最低水平。因此,銷毀必須在高度專門化的設施內進行。
銷毀化學毒劑在技術上有兩種主要作法:一種是將毒劑直接焚燒,另一種是通過各種化學反應進行中和。為了發展其他方法也一直在進行研究。每一締約國可以自行決定採用哪一種銷毀方法,但是必須達到嚴格的環境標準,銷毀必須是徹底和不可逆轉的,而且設施的設計應該能夠允許進行充分的核查。有必要繼續為化學武器的非軍事化和銷毀繼續探索可替代技術,以便發展各種既具有費用效益又是在環境上負責任的工藝。
印度
1997年6月,印度宣布其儲存有1044噸芥子氣武器。印度對其武器儲量的公布是在其加入創建了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的《化學武器公約》之後,同時印度於1993年1月14日成為《化學武器公約》的初始締約國之一。到2005年,在公布了化學武器儲量的6個國家之中,印度是唯一一個在截至日期前銷毀其化學武器並接受禁止化學武器小組檢查其設施的國家。到2006年,印度已經銷毀了其75%的化學武器和儲存的化學試劑,並保證在2009年4月前銷毀其全部儲存。2009年5月14日,印度告知聯合國,確認其已經銷毀所有儲存的化學武器。
伊拉克
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總幹事羅赫略·普菲斯特大使歡迎伊拉克加入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的決定,認為這是增強全球和地區在防止化學武器傳播和使用上努力的重要一步。禁止化學武器組織宣布:“伊拉克政府已將其加入《化學武器公約》的文件儲存在聯合國秘書長處。在30天內,它將於2009年2月12日成為公約第186個締約國。”伊拉克已經宣布了其化學武器儲量,並且由於其剛剛加入,它將是唯一不用遵照銷毀時間表的締約國。
日本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在中國大陸儲存了大批化學武器,其中大多數都包含芥子氣和路易氏劑混合物。根據《化學武器公約》,這些武器被歸類為遺棄化學武器。從2010年9月起,日本開始使用移動銷毀裝置銷毀其在南京的儲存物。
俄羅斯
俄羅斯於1993年1月13日簽署《化學武器公約》,並於1995年11月5日正式批准。1997年,俄羅斯宣布其擁有一個儲存有39967噸化學武器的目前最大的兵工廠,包括路易氏劑、芥子氣、芥子氣與路易氏劑混合物等糜爛性毒劑和薩林、索曼、VX等神經性毒劑。根據《化學武器公約》設定的截至日期,俄羅斯於2002年前銷毀了其1%的化學毒劑。但由於化學物質處理所帶來的技術、財政、環境挑戰,俄羅斯要求將2004年和2007年的截至日期延期。俄羅斯已收到如加拿大等其他國家給予的10萬盧布的資助,此外還包括此前已捐贈給俄羅斯化學武器銷毀計劃的10萬盧布。這些錢將用於完成在休奇耶的工作,並支持在Kizner的化學武器銷毀設施建設。該地將銷毀接近5700噸儲存在大約2百萬軍事彈藥中的神經性毒劑。加拿大的撥款同樣會用於支持綠十字公眾外聯辦公室的運作,確保公眾了解化學武器銷毀行動的進程。
到2011年7月,俄羅斯已銷毀其48%(18241噸)的化學武器,其中在戈爾內(薩拉托夫州)和坎巴爾卡(烏德穆爾特共和國)的銷毀設施已經完成其任務,Schuch'ye(庫爾干州),Maradykovsky(基洛夫州),列昂尼多夫卡(奔薩州)的設施正在運轉,而波切普(布良斯克州)和基茲涅爾(烏德穆爾特共和國)的銷毀設施仍在建設之中。到2013年8月,76%的儲備已被銷毀,同時俄羅斯退出了部分投資化學武器銷毀的“減少威脅合作計劃”。
美國
1969年11月25日,時任美國總統理查德·尼克松單方放棄使用化學武器和所有生化戰爭。他簽訂了一項法令,要求停止生產和運輸所有有效的化學武器。從1964年5月到1970年代初期,美國加入一項國防部計劃,旨在通過將載有化學武器的船隻沉入大西洋中的方法來處理化學武器。1972年海洋保護、研究、禁獵法案通過後,該計劃被廢除。通過更為安全的處理方式,美國焚化了落基山兵工廠的數千噸芥子氣,並使用化學試劑中和方式銷毀了圖埃勒陸軍軍械庫近4200噸的神經性毒劑。
1975年1月22日,美國批准了禁止使用生化武器的日內瓦議定書。1989年和1990年,美國和蘇聯協定共同終止包括二元武器在內的所有化學武器計劃。1997年4月,美國批准《化學武器公約》,禁止大多數類型的化學武器的持有。公約同樣禁止發展化學武器,並要求銷毀已有的庫存、前驅化學品、生產設備和他們的武器傳輸系統。
美國20世紀80年代開始減少化學武器儲備,並在1988年初移除老舊的彈藥和銷毀所有儲存的3-奎寧環二苯。1990年6月,在《化學武器公約》生效前7年,約翰斯通環礁化學毒劑處理系統已經開始銷毀位於太平洋約翰斯通環礁基地的化學毒劑。1986年總統里根與德國首相協定從德國移走美國儲存的化學武器。1990年,作為“鐵盒計劃”的一部分,兩艘載滿超過10萬枚裝有薩林和VX的彈藥的船從德國不萊梅港起航,經過46天不停歇的旅程到達太平洋上的約翰斯通環礁基地。這些彈藥均來自美國的軍事武器儲存基地。
1991年五月,總統喬治·布希承諾美國將銷毀其所有化學武器,並廢除使用化學武器報復的權力。1993年,美國簽訂化學武器條約,要求在2012年4月前銷毀所有的化學武器毒劑、傳播系統和生產設施。美國對於化學武器的禁運意味著9個儲存基地都需要分別建立銷毀設施。美國按時完成了前三個截止日期的任務,在2007年前銷毀了其45%的化學武器。由於其對化學武器的銷毀,根據美國適當回應政策,美國將會對針對其國家或軍隊的襲擊做軍事量級同等的回擊。由於美國持有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只有核武器一種,因此美國將會將所有生物、化學或核武器襲擊均歸類為核武襲擊,並以核武回擊。
到2012年,9個化學武器基地中已有7個基地的化學武器得到銷毀,在條約設定的2012年4月截止日期前,89.75%的1997年庫存已被銷毀。其他兩個基地化學武器的銷毀將會在截止日期后開始,並使用化學中和而非焚化的方法。
不擴散
各締約國在本國境內對工業領域附表化學品的使用進行管理,並幫助工業界做好準備接受例常的禁化武組織視察。這些視察是為了核實附表化學品和“特定有機化學品”只用於和平目的。
根據《公約》的規定,附表1化學品的轉讓在成員國之間受到嚴格控制—只用於研究、醫療、製藥或防化目的,而且數量極為有限—而且對非締約國的轉讓受到禁止。禁止向非締約國轉讓附表2化學品的類似規定於2000年4月生效。附表2化學品在締約國之間的自由貿易是允許的。附表3化學品既可以轉讓給締約國也可以轉讓給非締約國;但是,身為非締約國的接受國必須提供一份最終用戶證書,保證有關化學品只用於和平目的。《公約》預見到在《公約》生效五年以後,締約國可能會考慮在附表3化學品向非締約國轉讓方面採取其他措施。
禁化武組織的核查
核查是技術秘書處在《化學武器公約》實施過程中的核心作用。
《公約》及其《核查附件》授權技術秘書處不僅要核查化學武器和化學武器生產設施的銷毀,而且要核實附表化學品只用於和平目的。禁化武組織視察局由技術秘書處內一批經過專門訓練的視察員組成,負責開展對軍事和工業現場的視察。
禁化武組織視察小組在全球範圍內開展核查活動,在一些情況下是持續性的。核查工作以客觀和透明的方式開展;所有締約國受到同等對待,而且對締約國的國家安全給予充分尊重。
亞洲與禁化武組織
禁化武組織的使命是使世界上不再有化學武器。至2004年3月14日,為實現這一目標而聯合起來的已經有包括亞洲成員國在內的161個國家。《化學武器公約》(《化武公約》)是這一崇高理想的具體體現。自1997年4月《公約》生效以來,近四分之一已宣布的化學武器和近三分之二的生產能力已被銷毀。但是,化學裁軍在全球的實現仍然面對著艱巨的挑戰。威脅是現實的。化學武器容易生產和儲存,其所造成的危險任何人都不能倖免,特別是在衝突地區,如果落在恐怖分子手中更是尤其危險。這項工作不是靠一部分人就可以完成的,它需要整個國際社會共同採取行動。

化學武器擴散


雖然為減少或清除化學武器做了大量努力,一些國家仍繼續研製和/或儲存化學武器試劑。右側是宣稱擁有化學武器或可能秘密儲存化學武器或開展研製計劃的國家。明顯的例子包括美國和俄羅斯。
曝光的一封信件披露,1997年,即將上任的美國副總統迪克·切尼反對簽署一項批准禁止使用化學武器的條約。在1997年4月8日的信中,時任哈里伯頓公司CEO的切尼告訴當時的參議員外交委員會主席森·傑西·赫爾姆斯,加入公約對於美國來說是一個錯誤的決定。“那些真正會遵守《化學武器公約》的國家對於美國來說並不會構成軍事上的威脅,而那些美國真正需要留心的國家,即使他們加入了公約,他們也不會真正的遵守公約協定。”該信由美國科學家聯盟發布。
參議院同月批准了《化學武器公約》。自此,阿爾巴尼亞、利比亞、俄羅斯、美國和印度宣布其擁有共超過71000公噸的化學武器,並銷毀了近三分之一。根據協定條約,美國和俄羅斯承諾在2012年前清除他們剩下的化學武器。2012年美國並未完成該目標。美國政府預計,2017年前剩下的化學武器將被清理完畢。
2013年,敘利亞武裝衝突中出現大量使用化學武器的報道。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的實況調查團證實,4月,敘利亞反覆將氯氣作為化學武器使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認為,“武裝衝突任何一方使用化學武器都構成嚴重違反國際人道法行為,無論受害者是士兵還是平民。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呼籲敘利亞及其他地區的武裝衝突各方尊重這一絕對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