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性支出

保障人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支出

經常性支出是維護國家實現其職能正常需要和滿足社會公共部門正常開支需要的財政支出。包括國防行政管理費支出和科教文衛等項事業費支出。在外國的複式預算制度下,經常性支出編入經常預算。其來源主要為財政經常性收入,如稅收、上繳利潤以及其他一些收入項目。在正常收入不敷支出時,可從資本預算中調入彌補;正常收入有盈餘時也可划轉給資本預算。安排經常性支出的預算稱之為經常預算,一般說來,該項財政支出在管理合理的情況下不容易縮減。

主要內容


主要包括以下項目:
(1)事業發展和社會保障支出,包括農業水利事業費、農墾事業費、農業事業費、畜牧業事業費、林業事業費、水利事業費、水產事業費、氣象事業費、農機事業費、其他農業事業費;文教、科學、衛生事業費,包括文化事業、教育事業費、衛生事業費、體育事業費、科學事業費、通訊和廣播電視事業費、計劃生育事業費、其他文教事業費;
(2)國家政權建設支出,包括行政管理費,公、檢、法支出,外交支出國防費
(3)對外援助支出;
(4)政策性補貼支出,包括糧、棉、油價格補貼,平抑物價和儲備糧等補貼,肉食價格補貼,其他價格補貼;
(5)稅務等部門的事業費;
(6)其他支出;
(7)預備費
(8)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等。

核算會計分錄


通過設置“經費支出——經常性支出”二級科目進行,並在二級科目下按財政部門統一規定的“目”、“節”級支出科目設置明細賬
發生支出時:
借:經費支出——經常性支出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支出收回或沖銷轉出時:
借:有關科目
貸:經費支出——經常性支出
年終結賬后,“經費支出——經常性支出”科目無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