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海洋石油稅收管理分局
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海洋石油稅收管理分局
梁育豐副局長分管檢查一科、檢查二科,負責分局團委工作。 (六)負責本分局的政務公開、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分局人事、教育和黨群工作。
曾毅堅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丘聯副局長分管政策法規科、徵收管理科。
梁育豐副局長分管檢查一科、檢查二科,負責分局團委工作。
張緒文副局長分管辦公室,辦稅服務廳,負責分局工會工作。
彭越副局長分管人事教育監察科,負責分局婦委會工作。
稅收征管範圍:分局主要負責深圳市海洋石油企業、金融企業(國稅部分)稅收征管、納稅服務、稅源管理和納稅評估及評審工作,負責所轄納稅人違法違章情況的處理及處罰等。
具體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深圳市國家稅務局的統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分局稅收發展規劃、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深圳市海洋石油企業、金融企業稅收征管、稅源管理工作。
(四)負責本分局所轄納稅人違法違章情況的處理、行政處罰及聽證、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調解稅收爭議工作。
(五)負責編製本分局稅收計劃,組織開展稅收統計、稅收預測、稅收分析、稅收調研、納稅評估及稅源監控等工作。
(六)負責本分局的政務公開、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分局人事、教育和黨群工作。
(八)負責本分局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海洋石油稅收管理分局設10個內設機構(正科級),各科室職責和聯繫方式如下:
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及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及網站維護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負責文電、行政公章、會務、信訪、保密、調研等工作;負責經費、資產管理、基建、公務接待等工作。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實施各征管稅種的稅政業務及日常管理的複審;擬訂並組織實施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負責綜合性稅收調研、稅收執法管理信息考核;承辦稅收執法檢查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的有關工作;承擔納稅評估的指標確定、政策指導、定性審核等工作;組織實施本單位稽查案件舉報受理、選案、審理、聽證、陳述、申辯等案件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公、檢、法等部門進行涉稅案件的工作;承擔本單位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及賠償工作。
組織實施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等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應用;承辦征管質量考核工作;組織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統籌和組織分局納稅評估工作;組織實施欠稅管理工作;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系統的推廣和應用;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參與組織應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應用及技術培訓;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工作。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反腐工作和糾風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等工作。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諮詢輔導及有關文書受理等;承擔納稅人申報納稅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統核算工作;負責對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登記申報類有關違章處罰工作。承擔稅收管理系統、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負責網路系統安全管理工作。
承擔稅收管理員制度的貫徹落實;承擔對大型企業集團及其它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服務、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特別納稅調整和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匯總(合併)企業稅收日常管理和檢查工作;負責日常征管欠稅管理;組織實施“免抵退”稅政策落實及非居民稅收管理工作。
稅源管理一科分管銀行和海洋石油企業。
稅源管理二科分管證券、基金和其他金融業企業。
稅源管理三科分管保險、保險中介企業。
(檢查一、二科)
開展納稅評估和評審工作;負責將日常工作中發現違法線索的涉稅案件移送稽查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八卦五街八卦嶺工業區545棟5-6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