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其他直接費

指工程成本項目中的其他直接費

工程其他直接費指工程成本項目中的其他直接費。施工企業工程成本中的其他直接費項目,是指施工現場直接耗用的水、電、風、汽等費用,以及現場發生的材料二次搬運費。現場耗用的水、電、風、汽等,有外購和自行生產提供的。如外購時,可以根據其他單位的結算帳單,按實際價款計入工程成本。如系自行生產,則通過“輔助生產”帳戶核算。月末按實際成本,計入工程成本。其他直接費,凡能直接計入各成本核算對象的,均應直接計入。如不能確定受益對象,應以定額用量、預算費用等作為分配基礎,於月末編製其他直接費分配表,據以計入各受益的工程成本。

內容


工程其他直接費核算包括:施工現場直接耗用的水、電、蒸氣等費用,施工現場發生的二次搬運費,冬雨季施工增加費,夜間施工增加費,流動施工津貼,特殊地區施工增加費,鐵路、公路工程行車干擾費,送電工程干擾通訊保護措旄費,特殊工程技術培訓費等。

核算


其他直接費是工程直接費的組成部分。在計算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時,按規定的取費率計算,也可直接計入預算定額分項中,但不得重複計算。在實際工作中,其他直接費中的一些費用很難與施工生產中發生的正常的人工費、材料費區分清楚,可按照費率計取計入“人工費”、“材料費”等成本項目內核算。為了使實際成本與預算定額的口徑一致,在編製成本報表時,應將預算成本的成本項目按照要求進行調整。
建設單位對於支付給施工企業的建築安裝工程價款(包括其他直接費)記入“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施工企業在“工程施工”帳戶歸集實際發生的其他直接費。
中國在20世紀50年代,在工程費用中就列有“其他直接費”項目。1985年3月5日,國家計委和建設會計核算建設銀行規定的“其他直接費”項目大大增加,其中划入了一部分獨立費用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