簿記

符合會計規程的帳簿

簿記(bookkeeping),簿記,包括填制憑證、登記賬目、結算賬目、編製報表等。會計工作的初級階段,僅限於事後的記賬、算賬,並沒有形成記賬、算賬的理論,那時的簿記等於全部的會計。隨著會計循環理論的建立和會計職能作用的不斷擴大,會計工作從單純的記賬、算賬,發展到對經濟活動的事前預測、決策,事中控制、監督,事後分析、考核,簿記就成為會計工作的一個組成部分。中國簿記一詞最早見於宋代。在西方國家,英文簿記(bookkeeping)是在本子上保持記錄,即記賬的意思,而會計(accounting)則是敘述理由,即說明為什麼要這樣記賬。俄文在30年代有簿記和會計二詞,30年代后出現簿記核算一詞,由於原蘇聯把會計作為經濟核算的一個組成部分,因而傳到中國翻譯為簿記核算。

概述


50年代,中國會計中,一般將會計與簿記混用,這與當時把會計的作用局限於記賬、算賬的範圍有關。到80年代初,隨著對會計職能作用認識的拓寬,人們又逐漸恢復了簿記的概念,並大大縮小了簿記的範圍,僅僅是指會計工作中對事後記賬、算賬那部分工作。

分類


簿記按期採用的記賬方法不同,分為單式簿記和複式簿記;按其源頭不同,分為中式簿記和西式簿記的稱謂。根據經濟主體的經濟活動分類,大體可分為商業簿記和工業簿記。
單式簿記是“複式簿記”的對稱,指採用單式記賬法的簿記。其主要特點是:
(1)平時記載現金收付及各種往來賬戶,而不涉及財產的增減與損益;
(2)期末採取實地盤點和估價的方法編製財產目標;
(3)確定本期損益的形式是以期末財產總值減去期初財產總值。單式簿記在歐洲中世紀之前和我國明代以前曾普遍採用。
複式簿記是“單式簿記”的對稱,指採用複式記賬法的簿記。其主要特點是:
(1)對每筆會計事項都要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聯繫的賬戶中反映,並保持會計等式的平衡關係;
(2)定期或不定期根據賬戶記錄的結果進行試算平衡,以檢查賬戶記錄的正確性;
(3)期末根據實地清查各項財產的盤存清單與實相符。複式簿記產生於公元13世紀的義大利,現被世界各國會計實務廣泛採用。
中式簿記是“西式簿記”的對稱,指我國歷史上傳統的記賬、算賬方法體系。其歷史源遠流長。《周禮.天官篇》有“歲會”、“月要”、“日成”的敘述;兩漢時出現名為“簿書”的賬冊;宋元以後,吏辦理報銷或移交時編製“四柱清冊”,簿記方法初具規模,以後傳民間,逐漸發展成完整的中式簿記體系。早期的中式簿記,多為單式簿記。明清后,出現具有複式簿記性質的“龍門賬”、“天地合賬”;19世紀未受西式簿記影響,進一步發生變化。20世紀30年代,徐水祚等提倡“改良中式簿記”,因其不能適應處理日益複雜的經濟業務的要求,建國后逐漸被淘汰。其主要特徵是:
(1)實行現金收付記賬法;
(2)採用上收下付直欄式賬頁,以款項的實際收付為計算標準,確定本期收益和費用;
(3)賬簿不印頁數,使用“過”、“入”、“兩訖”、“平”、“銷”等戳記,表示過賬和結賬;
(4)將存項(各項財產總額)減去欠項(各項對外欠款總額)計算損益,存欠相抵的長途或短少,便是盈餘或虧損;
(5)在處理經濟業務時,一般是先登記流水簿,繼而過入謄清簿和分類簿;
(6)分類簿設有資本、生財、存貨、往來等賬戶;
(7)月終,分別結算前期結轉、本期共收、本期共付、本期結存,據以編製成表。
西式簿記是“中式簿記”的對稱,指西方各國的記賬、算賬方法體系。早期的西式簿記,多為單式簿記。1494年,義大利學者盧卡.巴其阿勒在具《算術.幾何.比及比例概要》最是論述簿記的世界名著中,系統地總結並提出複式簿記理論。清末,西式簿記通過日本傳入我國。其主要特徵是:
(1)實行借貸記賬法;
(2)發生經濟業務都必須取得或填制憑證,並以此作為記賬依據;
(3)設置日記賬、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
(4)一般先根據憑證登記日記賬,繼而過入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
(5)要,根據總分類賬編製試算表,進行試算,以檢查賬戶記錄的正確性;
(6)計算損益的方法主要是收入和費用相抵;
(7)各賬戶的結算採用“”期初餘額+本期增加額-本期減少額=期末餘額“”這一計算公式。
商業簿記用於輸入成品進行銷售的公司的財務管理的記帳方式。是最基本的簿記。
工業簿記用於記錄購入材料,製作商品、販賣成品的公司的財務狀況的記帳方式。主要用於計算商品製作所必需的原價費用,包括材料費,製作人員的薪金,製造器械的損耗費用等。

釋義


(1)(名)會計工作中有關記帳的技術。
(2)(名)符合會計規程的帳簿。
[構成]偏正式:簿(記)
[同音]不濟、不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