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餘額
會計賬戶期末在增減相抵后的差額
賬戶分為左方、右方兩個方向,一方登記增加,另一方登記減少。至於哪一方登記增加、哪一方登記減少,取決於所記錄經濟業務和賬戶的性質。
會計賬戶的結構分為兩個基本部分,一部分反映增加,另一部分反映減少。其中,登記的本期增加金額,稱為本期增加發生額;登記的本期減少金額,稱為本期減少發生額;增減相抵后的差額,稱為餘額。餘額按照表示的時間不同,分為期初餘額和期末餘額,其基本關係如下:
期末餘額=期初餘額+本期增加發生額-本期減少發生額
上式中的四個部分稱為賬戶的四個金額要素。賬戶的基本結構具體包括賬戶名稱(會計科目)、記錄經濟業務的日期、所依據記賬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增減金額、餘額等。在最後把你該補的全部補回來。
資產負債表各項目“期末餘額”的數據來源,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取得:
1.直接根據總賬科目的餘額填列。這些項目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固定資產清理、長期待攤費用、遞延所得稅資產、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負債、應付票據、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遞延所得稅負債、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庫存股、盈餘公積等。
2.根據幾個總賬科目的餘額計算填列。如“貨幣資金”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等科目的期末餘額合計填列。
3.根據有關明細科目的餘額分析計算填列。如“應收賬款”項目,應當根據“應收賬款”和“預收賬款”等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期末借方餘額的合計填列減去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應付賬款”項目,應當根據“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等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期末貸方餘額的合計填列。
4.根據總賬科目和明細科目的餘額分析計算填列。如“長期應收款”項目,通常應當根據“長期應收款”總賬科目餘額,減去“未實現融資收益”總賬科目餘額,再減去所屬相關明細科目中將於一年內到期的部分分析計算填列;“長期應付款”項目,應當根據“長期應付款”總賬科目餘額,減去“未確認融資費用”總賬科目餘額,再減去所屬相關明細科目中將於一年內到期的部分填列。
“長期借款”項目,通常應當根據“長期借款”總賬科目餘額扣除“長期借款”科目所屬明細科目中將於一年內到期的部分分析計算填列;“應付債券”項目,應當根據“應付債券”總賬科目餘額扣除“應付債券”科目所屬明細科目中將於一年內到期的部分填列;
5.根據總賬科目與其備抵科目抵銷后的凈額填列。如“存貨”項目,應當根據“原材料”、“庫存商品”、“發出商品”、“周轉材料”等科目期末餘額,減去“存貨跌價準備”科目期末餘額后的金額填列;“持有至到期投資”項目,應當根據“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期末餘額,減去“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期末餘額后的金額填列;“固定資產”項目,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科目期末餘額,減去“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等科目期末餘額后的金額填列;“無形資產”項目,應當根據“無形資產”科目期末餘額,減去“累計攤銷”、“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等科目期末餘額后的金額填列。
對於怎樣把有餘額的賬戶餘額結轉下年,實際工作中有以下兩種不規範的方法:
(1)年末終了結賬時有餘額的賬戶餘額,直接記入新賬餘額欄內即可,不需要編製記賬憑證,也不必將餘額再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收方或付方),使有餘額的賬戶的餘額變為零。因為,既然年末是有餘額的賬戶,餘額就應當如實地在賬戶中加以反映,這樣更顯得清晰、明了。否則,就混淆了有餘額的賬戶和無餘額的賬戶的區別。
(2)對於新的會計年度建賬問題,一般說來,總賬、日記賬和多數明細賬應每年更換一次。但有些財產物資明細賬和債權債務明細賬,由於材料品種、規格和往來單位較多,更換新賬,重抄一遍工作量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換一次。各種備查簿也可以連續使用。
但在實際工作中,結轉賬戶餘額有以下兩種規範的做法:
一是將本賬戶年末餘額,以相反的方向記入最後一筆賬下的發生額內。例如,某賬戶年末為借方餘額,在結賬時,將此項餘額填列在貸方發生額欄內(餘額如為貸方,則作相反記錄),在摘要欄填明“結轉下年”字樣,在“借或貸”欄內填“平”字並在餘額欄的“元”位上填列“0”符號,表示賬目已經結平。
二是在“本年累計”發生額的次行,將年初餘額按其同方向記入發生額欄內,並在摘要欄內填明“上年結轉”字樣;在次行登記年末餘額,如為借方餘額,填入貸方發生額欄內,反之記入借方,並在摘要欄填明“結轉下年”字樣。同時,在該行的下端加計借、貸各方的總計數,並在該行摘要欄內填列“總計”兩字,在“借或貸”欄內填“平”字,在餘額欄的“元”位上填列“0”符號,以示賬目已結平。
一般情況下,期末餘額試算不平衡有三個原因:本期發生額或期初餘額不平衡導致期末餘額不平衡,期末餘額本身並不存在計算上的差錯;個別賬戶的期末餘額計算存在技術差錯;在編製試算平衡表時存在轉記差錯(即將各總賬賬戶餘額抄寫於試算表時發生筆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