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和新
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
黃和新,男,江蘇海門市人,1985年畢業於南京師範大學政教系,獲法學學士學位;曾獲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1項,先後獲得江蘇省法學會“法學研究先進個人”,江蘇省司法廳、江蘇省律師協會“律師先進個人”,南京師範大學“教學十佳”、“優秀中青年骨幹教師”、“教學名師”,江蘇省優秀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等榮譽或稱號。
(1963年12月——),男,江蘇海門市人,1985年畢業於南京師範大學政教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94年破格晉陞為副教授,2000年獲教授任職資格,2003年畢業於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現為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民商法學教研室主任、民商法學研究所所長、教學委員會副主任、法學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委員、學位委員會委員。主要學術和社會兼職有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第五屆江蘇省法學會常務理事,江蘇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江蘇省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江蘇省中高級幹部學法講師團講師,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兼職教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揚州仲裁委員會特邀諮詢專家,南京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常州、泰州、淮安、宿遷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江蘇永衡昭輝律師事務所註冊律師。
主要研究領域為民法學、經濟法學。先後主講的課程主要有法學概論、法學概論與經濟法、經濟法學、勞動法學、合同法學、合同法律問題解讀、民法總論、民法方法論、侵權責任法學、國際經濟法學、民法學專題研究、經濟法學專題研究、合同法學專題研究、市場經濟法制原理、國際經濟法學專題研究、民事訴訟法專題研究、民事執行制度研究、民商法學前沿等課程;先後參加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1項、省社科基金課題2項,主持省社科基金重點課題2項,主持交通運輸部、國家郵政局、江蘇省高速公路經營管理中心、江蘇省交通工程建設局委託的重大課題各1項;出版個人專著2部,主編和合作出版學術著作、教材20餘部,在核心及權威學術刊物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在合同法學理論、民法現代化、侵權責任法(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以及民法與經濟法分野等領域形成了自己的理論觀點,個人專著《中國合同法論》、《馬克思所有權思想研究》在學術界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執筆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廉政風險防控手冊》在全國交通、紀檢監察、住建、水利等系統產生了廣泛影響;主編的《中國民法學》、《中國經濟法新論》、《民法學》等教材深受法學專業院校師生的歡迎;合作出版的《中國法制現代化的進程》(上卷)、《法律文化的衝突與融合》、《當代中國市場經濟法制研究》(副主編)等著作在我國法學界具有重要學術影響。在實務研究領域,圍繞為十餘家大型企事業組織提供常年法律服務,形成了學者型律師的辦案風格,並主編出版了《排解經濟糾紛叢書》(12卷)、《獨角獸叢書》(11卷)、《法律的原理與應用》等既服務社會大眾又具有教學參考價值的實用性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