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制電價
電力市場定價方法
兩部制電價制是將與容量對應的基本電價和與用電量對應的電量電價結合起來決定電價的制度。從電價成本的角度來看,它可以分為與容量成比例的固定費、與用電量成比例的可變費、與用戶數成比例的用戶費等3個成本要素。因此,用與容量成比例的固定基本電價和與用電量成比例的每月變動的電量電價來決定電費的方法,是一種能夠比較真實地反映成本構成的相對合理的電價制度。
世界各國採用的電價種類繁多,但基本的電價制度主要有4種形式:定額電價制、電量電價制(或稱單一電價制沐分時電價制和兩部電價制。定額電價制是最古老的電價制度,不論每月用電量多少,電價不變。電量電價制是根據電量計算電費,比定額電價制合理。分時電價從70年代開始在發達國家開始普遍使用,其特點是調控高峰期用電,鼓勵低谷時間用電,以改善系統負荷特性。1981年,歐共體部長會議曾推薦說:在各種可能的收費辦法中,兩部電價制是對成本構成作了最好考慮的價格結構,應當普遍採用。
供電環節兩部制電價中存在的問題
a我國當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範圍過小。有資料表明,我國工業用戶用電量佔全國各種用電量的80%,而採用兩部制電價的大工業電費收入僅佔全部電費收入的60%左右,即相當於1070左右的工業用戶仍然採用計價方法過於簡單的單一制電價,而在這部分電價中,相當一部分用戶的用電量還比較大。這就需要我們合理制定電價結構,擴大兩部制電價的實施範圍。
b在實行兩部制電價的用戶中,多數用戶按變壓器容量計收基本電費,不具有鼓勵用戶降低最大需求的作用。目前施行的兩部制電價,凡以專用變壓器受電的大工業用戶,基本電費按變壓器容量計算;如果用戶還有不通過專用變壓器接用的高壓電動機,則將這種電動機容量(千瓦視同千伏安)加入專用變壓器一併計算基本電費。這種方法雖然可以促進用戶主動調整容量允負荷小的變壓器,有利於資源的合理使用,但是,用戶的實際專用變壓器容量終究比實際需要量大,這樣用戶仍可能對用電負荷的穩定性注意不夠。
c目前兩部制電價結構尚不能正確反映電力生產成本結構。現行兩部制電價中,基本電價嚴重偏低,電度電價偏高。兩部制電價的電費收入中,基本電費收入僅佔全部電費收入的23%左右,而在實際售電成本中,固定費用約佔53%的比重。
a在上網環節,尚沒有採用兩部制電價。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發電環節實行商業化運營,競爭上網,客觀上要求不同類型的發電機組要有一個公平、合理的成本費用補償標準,使大家基本處於一個競爭起點上。解決這一問題的一種重要選擇,就是在發電環節實行兩部制電價。因為隨著電力市場由買方市場轉為賣方市場,已不再是只要能發得出電,就能賣得出的局面。各類機組自身的特性將越來越多地影響到成本補償,單一制電價的成本補償機制將難以勝任。
b電網間的互供電量,尚沒有採用兩部制電價。目前,我國電網的互供電價都是實行單一電度電價制度,但採用這種電價制度,不論是大電網內部,還是大電網間,在電量供應相對緩和時,電網內電力供應的矛盾難以緩和,特別是當互供電力電量很大時。因此,大電網內或大電網間,由於水火電裝機比例不同,所處地理位置不同,工業結構不同,為了促進互供電力增大,互為備用,互相調峰,就應當研究採用兩部制電價,特別是對於水電比重偏大的電網。
擴大執行兩部制電價的範圍和標準
要通過論證,適當降低現行兩部制電價變壓器容量起點可設想標準從目前的320kVA改為1 00kV A,執行兩部制電價的範圍從大工業擴大到工業和商業。在目前分類不變階段,將達到起點的現行非工業和普通工業用戶改為大宗用戶也施行兩部電價。著手研究對是售電價實行兩部制電價,促進是售單位採取措施提高負荷率的問題。對數量眾多的照明用電、非工業用電、普通工業用電、農業生產用電,因為其用電容量在全部用電容量中所佔比重不大,為了減少工作量,繼續採用單一制電價。
按最大需量計算基本電費
為了促進用戶儘可能壓低高峰負荷,保持負荷的穩定性,就要解決兩部制電價的計收依據不盡合理這個問題,採用按最大需量計算基本電費就是一種不錯的方法。按最大需量計算電費,最基本的要求是用戶要安裝最大需量表,規定最大需量(kW)的基本電價,按照用戶最大需量計算基本電費。其中,最大需量可根據用戶的申報由供電局核定。應用這種方法,其電費計算公式可確定為:
每月基本電費=實際最大需量規定的基本電費(元/kVA。月)
提高兩部制電價中基本電價的比重
針對目前兩部制電價結構不能正確反映電力生產成本結構的問題,改變現行兩部制電價中基本電價嚴重偏低,電度電價偏高的狀況。
它將電價分成基本電價與電度電價兩部,基本電價是按照工業企業的變壓器容量或最大需用量(即一月中每15分鐘或30分鐘平均負荷的最大值)作為計算電價的依據,由供電部門與用電部門簽訂合同,確定限額,每月固定收取,不以實際耗電數量為轉移;電度電價,是按用電部門實際耗電度數計算的電價。兩部制電價的計算公式是:
式中p為電價;a為每1千瓦最大負荷交的基本電費;M為用戶變壓器容量或最大需用量;d為按電錶計算的每度電的電費;H為耗電量(用千瓦小時計算)。
制定兩部制電價的基本思路是:兩部制電價由基本電價和電度電價兩部分構成,基本電價以固定成本和相應資本收益為基礎確定,電度電價以變動成本和相應成本費用為基礎確定。其基本原則是:基本電價實行分類統價,按電廠或機組調節性能、利用小時數等進行分類,即按滿足系統負荷的條件分類,區分電廠本身的特性,每類基本電價水平應該相同;電度電價由競爭形成,實行分時集合競價。當前,國家電力公司開展商業化運營採取分步實施的策略,在近期實施以現行體製為基礎的有限競爭電力市場中的准商業化運營,遠期實施完善電力市場中的商業化運營。
容量電價一般是由發電廠的資本費用、固定運行維護成本固定稅金及合理的利潤組成。其中,資本費用包括發電廠的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攤銷、財務費用等;固定稅金包括隨容量電費徵收的增值稅及城建附加稅和教育費附加等。
電量電價一般是由發電廠的燃料費、水費、其他變動運行維護成本、變動稅金及合理的利潤等組成。其中,其他變動運行維護費包括脫硫設備所耗用的再加熱燃料費用、吸收劑費用及藥品費等;變動稅金包括隨電量電費應交的增值稅、城市建設附加稅和教育費附加等。
容量電價實行個別定價,其特點是考慮由於歷史原因形成而非機組本身的固有特性所致的電廠之間的成本差別,如:新老電廠差異、投資來源渠道差異、還貸條件差異、投資彙報方式差異等。電量電價由市場集合競價產生。
容量電價不考慮電廠(或機組)的新老投資渠道、投產時間等的差異及還本付息方式、投資彙報等的不同內容,嚴格按其在系統中負擔系統負荷的條件進行分類,相同標準執行相同的容量電價。電量電價仍由市場集合競價方式產生。
a電量電價:遵從有限競爭電力市場的電量電價形成機制。
b容量電價:容量電價應按照電網內所有新投產電廠平均的固定資本費和固定運行維護費等確定。根據國際上的通行做法,電費收入應能保證電力企業資產的保值增值,即在電價中考慮電力企業資產的重置價值。法國電力公司的容量電價就是以新投產電廠的邊際容量成本來確定的。在我國,由於長期以來對電力工業實行嚴格的計劃經濟管理模式,一直未能考慮電力企業資產的重置價值,造成了國有資產流失。按照現代制度和經營國有資產有關規定的要求,我國的電價政策也應考慮電力企業資產的重置價值。其計算公式類同式(2),所不同的是,平均單位造價=(電網內所有新建機組的總造價之和漸增裝機容量之和)或(電網上年度的投產機組平均單位造價物價上漲指數)(元/kW)。
容量電價還可再根據電力系統負荷分佈的特確定各季節、各峰谷時段的權數,並在根據此權數確定相應容量電價的基礎上給予一定的補償。容量電價可每年重新確定1次,即以上1年的容量電價為基數,考慮平均物價增長率和利率等因素調整確定。
現行的互供電價主要有跨大區(省)電網間的互供電價、跨大區(省)電網與地方獨立電網間的互供電價和跨大區電網內部相對獨立核算電網間的互供電價3種一般情況下,聯網工程的建設成本和運行維護費按誰受益誰承擔,雙方受益按比例承擔的原則由有關電網經營企業分擔。互供電價一般按送、受電力和電量的增量成本增量稅金和增量收益等因素確定。
互供電企業的互供電成本,其變動成本與固定成本的比重因系統中水電、火電、核電等所佔比重的不同而有差異。如果系統中水電、核電所佔比重越大,則固定成本佔總成本比重越大,變動成本佔總成本的比重越小;如果系統中火電所佔的比重大,則固定成本佔總成本的比重相對就小,變動成本佔總成本的比重就大。總之,水電、核電比重較大的系統,容量電價應偏高,電量電價應偏低;火電比重較大的系統,容量電價應偏低,電量電價應偏高。因此,在互供電價中實行兩部制電價,容量電價和電量電價應根據系統的實際情況,進行綜合測算,得出系統的平均值作為訂價依據。
在電網實行商業化運營的情況下,互供兩部制電價中的電量電價由競標上網電價來確定。這樣做,實際電價並不會嚴重偏離真實補償成本,因為電量電價在商業化運營中,將主要以平均成本補償為基礎,以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會自動對成本的變化起到修正作用。
兩部制電價既考慮了用電量因素,又考慮了負荷率因素。其主要優點是:可以利用基本電價和電度電價兩部分分別計算電價的辦法,刺激用電部門提高用電設備或最大負荷的利用率,運用價格槓桿來促進工業企業用電的合理化。同時,由於用電部門的用電設備或最大負荷率的提高,使供電部門的設備利用率也有可能隨之提高,從而大大降低供電成本。有了基本電價,能夠保證供電部門得到比較固定的收入,以補償成本支出與取得正常的利潤。
修正完善現行兩部制電價的形成機制,在上網環節及互供環節實行兩部制電價,對社會資源優化配置、電力成本的合理補償、用戶負擔的合理分攤及盡量減少交叉補償等方面都有重要意義,也是電價改革和推行網廠分開,實現商業化運營的客觀要求。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深入和電網的商業化運營,上網電力互供電價實行兩部制電價和銷售環節的兩部制電價的合理規範勢在必行。我們應當站在這一角度超前運籌,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