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浦東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浦東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pǔ dōng xīn qū rén lì zī yuán hé shè huì bǎo zhàng jú)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定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局黨組書記,局長徐雯:負責局黨組和局行政全面工作。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定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的規劃和管理;制定全區人才流動政策,培育、指導和管理區級人才市場;負責審核新區企事業單位人才引進、人才居住證、夫妻分居、照顧家庭困難事項;負責非公經濟組織人才統計工作;負責人才服務全國工作;負責引進海外智力的綜合管理;參與各類人才評選、表彰和專家政策制定工作;受理並處理規定範圍內的人事爭議及來信來訪,負責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三支一扶”工作。
(三)負責本區促進就業工作,制定相關政策,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負責本區職業中介機構、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和非正規就業的勞動組織的管理工作。負責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開發發展規劃和管理;負責對在本區進行職業培訓的社會辦學機構的統籌規劃、資格審核及管理;對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報批和管理。
(四)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工作;負責本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的宏觀指導,工資外收入分配;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審批,退休人員審批審核工作;工資年報編製;企業工資總額備案管理、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等。
(五)負責研究制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指導和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事業單位崗位設置、事業單位領導職務和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聘)用、調配、考核等日常人事管理及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專業技術職務社會化評審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定(考試)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六)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培訓工作,自主擇業軍轉幹部安置管理和服務及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負責隨調軍人配偶就業、退役運動員、退伍士官等政策性安置工作。
(七)負責《公務員法》及相關配套制度的推行和實施;負責公務員的日常管理、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培訓、信息統計管理等工作;負責政府獎勵、表彰、機關績效考核工作;依照《公務員法》相關規定,負責參照公務員法單位和人員相關管理工作。
(八)貫徹執行勞動法律、法規政策,探索和推進本區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負責貫徹落實本市有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協調處理本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關係;負責處理本區企業欠薪保障金的申報、資金劃撥和追償。負責對本區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仲裁和外地勞動力勞務糾紛調解部門的業務指導工作;處理相關歷史遺留問題。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承擔區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負責貫徹執行有關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等;負責本區城鎮養老保險、征地養老人員管理和農村養老保險、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指導管理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負責轄區內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企業內設醫療機構、定點藥店實施醫療保險業務的監督檢查工作。
(十二)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的相關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徐雯 局黨組書記,局長
負責局黨組和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組織人事處
王德寶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促進就業、職業培訓和技能開發、外地勞動力就業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社會保障、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征地養老人員管理、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基本醫療保險管理、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監管工作。分管就業和技能開發處、社會保障處、醫保辦,浦東新區就業促進中心、浦東新區外地勞動力管理所、浦東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浦東新區征地養老人員管理服務中心)、浦東新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浦東新區社會保障卡服務中心。
唐貴明副局長,區委巡查組成員
負責區委巡查組工作。
葛四平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事業單位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及職務資格評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非在編人員管理,退役運動員、退伍士官等政策性安置,人事爭議仲裁等工作。分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工資福利處),浦東新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中心(浦東新區退休幹部管理所)。
戴繼忠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紀檢組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勞動關係、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仲裁工作。分管勞動關係處,浦東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浦東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王凱榮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公務員管理,軍轉幹部轉業安置和培訓,隨調軍人配偶就業等政策性安置,人力資源開發與市場管理、人才引進和服務管理等工作。分管公務員管理處(人力資源開發與市場管理處),浦東新區人才交流中心、浦東新區留學生服務中心。
何春榮局黨組成員
負責機關黨委、政風行風建設、機關作風建設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主任:金雁飛
部門職責:
1、負責辦文、辦事、辦會;安全保密;依法行政(行政複議、訴訟);信訪;後勤管理、檔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2、負責綜合調研,政策研究,統籌擬定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制規劃和相關政策。
二、組織人事處
處長:蔡敏
部門職責:
1、負責幹部管理、培訓工作;
2、組織人事工作;
4、機關、基層黨務工作;宣傳統戰;
5、工青婦工作;紀檢監察等工作。
三、公務員管理處(人力資源開發與市場管理處)
處長:張濤;副處長:瞿明初、文海濤
部門職責:
1、負責公務員管理、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培訓、信息統計管理等工作;
2、依照《公務員法》相關規定,負責參照公務員法單位和人員相關管理工作;
3、負責政府獎勵、表彰、機關績效考核工作;
4、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培訓工作,自主擇業軍轉幹部安置管理和服務及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
5、負責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的規劃和管理;
6、負責區級人才市場管理、海外智力引進及人才管理服務工作;
7、各類人才評選、表彰和專家政策制定工作;
8、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三支一扶”工作;
9、負責規定範圍內的人事爭議及來信來訪處理,人事爭議仲裁管理。
四、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工資福利處)
副處長:陸慧(主持工作)副處長:姚惠敏
部門職責:
1、負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事業單位人事信息庫建設;
2、負責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工作;
3、負責組織開展專業技術職務社會化評審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定(考試)工作;
4、負責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5、負責隨調軍人配偶就業、退役運動員、退伍士官等政策性安置工作;
6、負責本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的宏觀指導,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工作;
7、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審批,退休人員審批審核工作;工資年報編製;
8、企業工資總額備案管理、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等。
五、就業和技能開發處
副處長:姚建安(主持工作)副處長:徐浙波
部門職責:
1、負責本區促進就業工作;
2、負責本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指導和協調工作;職業中介機構、家庭勞務介紹機構的行政許可審批和管理工作;
3、負責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開發發展規劃和管理;
4、負責對在本區進行職業培訓的社會辦學機構的統籌規劃、資格審核及管理;對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報批和管理;
5、負責本區農民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管理工作。
六、勞動關係處
處長:陳大可
部門職責:
1、負責擬訂浦東新區勞動關係協調和企業工資宏觀調控工作的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推進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建設、集體協商機制建設和規範勞動力市場秩序工作;
3、負責協調化解勞資矛盾和因企業欠薪、關閉、搬遷、經營者逃匿引發的突發群體性勞動糾紛;4、負責監督指導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仲裁和基層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5、負責開展企業工資指導和管理工作,組織區域和行業的工資指導價位調查分析,落實工資支付保障機制;
6、負責組織企業勞動關係和工資調控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
七、社會保障處
副處長:張才國(主持工作)副處長:楊珏菁
部門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有關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等;
2、負責本區城鎮養老保險、征地養老人員管理和農村養老保險管理工作;
3、負責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指導管理工作;
4、處理相關歷史遺留問題。
八、醫療保險辦公室
副主任:干士偉(主持工作)
部門職責:
1、宣傳、貫徹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結合本區實際,具體組織實施;
2、負責轄區內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企業內設醫療機構、定點藥店實施醫療保險業務的監督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