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情感

宗教情感

宗教情感的本質是人腦對於宗教理論系統的價值認識與價值判斷。

宗教的本質


宗教是理論化和系統化的倫理道德,它以“上帝”、“真主”、“天公”、“諸神”等神秘偶像的意志為一條邏輯主線,把各種零碎的、具體的道德規範以及各種自然規律和社會法則聯繫起來、統一起來,這些神秘偶像實際上就是社會利益(特別是統治階級利益)的化身。總之,宗教的本質就是用主觀的、虛假的形式來反映客觀的、真實的自然規律和社會法則,用唯心的外殼來包裝唯物的內核。宗教是一種特殊的文化形式,過去,人們往往只看到了它的反認識邏輯性、危害性和主觀性,很少認識到它的價值邏輯性、有益性和客觀性。

宗教情感的價值根源。


宗教情感來源於客觀存在,是對特殊價值事物的主觀反映。從表面上看,宗教情感所指向的對象是神靈,而神靈是人間不存在的、純粹虛構的東西,但這並不表明宗教情感所反映的客觀內容也是純粹虛構的東西。事實上,神靈在本質上就是各種自然力量和社會力量的化身,神靈的意志在本質上就是各種自然規律和社會法則的具體體現,神靈的行為方式在本質上就是各種自然現象社會現象的表現方式,神靈對於人的行為所要求的禁忌在本質上就是各種自然力量和社會力量對於人的行為所形成的限制,神靈的審判、約束和懲罰在本質上就是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審判、約束和懲罰。當人朦朧地感覺到某種自然力量或社會力量的作用而又不知道這種力量產生的內在機理時,只能想象是神靈的力量。由此可見,雖然宗教情感所指的對象(上帝、真主、諸神等)是虛構的,但它所反映的客觀內容是社會現實的價值關係,上帝、真主、諸神等只是作為社會利益的替身而存在,只是統治階級的利益在其中佔有較大的比重。

宗教情感的表現形式及其價值本質。


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之間的聯繫是複雜多樣的,在此基礎上所產生的宗教情感也是複雜多樣的,其中最典型的有六類:一是對神靈權威的敬畏感,它是自然力量和社會力量的約束性在人的心目中所產生的反映,它使人自覺不自覺為自己或他人設置各種行為禁忌,並使自己和他人嚴格在自然規律和社會法則所限制的範圍內活動;二是對神靈萬能的驚異感,它是自然力量和社會力量的強大性在人的心目中所產生的反映,它是人對巨大的自然力量、壯觀的自然景象、神秘的自然變化、複雜的社會現象所產生的驚奇與迷惑,它使人自覺地、積極地聽從服從自然規律和社會法則的安排;三是對神靈存在的依賴感,它是人對於自然和社會的依賴性在人的心目中所產生的反映,使人能夠積極地維護自然的生態平衡,自覺地、積極地把個人利益與他人利益或公眾利益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以增強個人對於社會的凝聚力;四是對神靈審判的罪惡感,它是自然法則、社會法律和社會道德規範對於人的行為活動的決定性在人的心目中所產生的反映,使人自覺地用自然法則、社會法律和社會道德規範來檢查自己的錯誤,懺悔自己的惡行,忍受社會的壓迫,從而自覺地服從社會利益的需要;五是對神靈交往的神秘感和期待感,它是自然力量和社會力量對於人的融合性在人的心目中所產生的反映,它使人自覺不自覺把自己融入大自然、回歸大自然,人本身屬於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的任何行為歸根結底是自然物質的複雜運動形式,人的最初出發地是自然界,最終歸宿地也必然是自然界;六是對宗教理想的虔誠感,它是人生的價值目的性在人的心目中所產生的反映,它使人的一切行為自覺不自覺地服務於人生的最終價值目的,宗教理想的核心是與神靈合一,靈魂得救,永享天國之樂,這些唯心主義的內容實際上蘊含著唯物主義的本質,由於宗教理想集中了宗教的精髓,體現了宗教信徒的根本追求,因而對教徒的誘惑力最大,最能激發他們的強烈情感和犧牲精神,許多宗教狂熱往往都是在實現或保衛宗教理想的名義下興起的。

宗教情感的社會功能


宗教的“原罪論”有助於預先設置負向情感,從而提高人對於痛苦、挫折與災難的心理承受能力;“功名虛無論”有助於降低人對於功名的情感強度,從而緩衝人與人之間的利益衝突;“因果報應論”既有助於提高人對於他人惡行的情感忍受能力,還有助於提高人對於自己丑惡事物的情感節制能力;“生死輪迴論”有利於降低人對於死亡的恐懼感,使人能夠坦然地面對死亡,從而降低人在死亡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負價值;“天堂地獄論”有助於人樹立對死後虛擬正價值的向望和對虛擬負價值的恐懼,從而協調和解決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之間的矛盾;“神靈意志論”有利於人平衡功利心態,解釋人生痛苦,尋找精神寄託。

宗教的歷史作用。


宗教在不同的社會歷史條件下分別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宗教通常發源於下層群眾,是他們擺脫苦難、對抗統治的一種“出路”,但到後來逐漸演變為統治階級用以煽動宗教狂熱、奴化下層群眾、神化統治政權的工具;宗教最初包容著大量的科學、文化、藝術等內容,並對其發展和傳播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科學的發展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門又一門科學不斷從宗教理論中誕生和分化出來的歷史,哲學是從宗教學中分離出來的,物理學和化學則是從哲學中逐漸分離出來的,許多文學藝術形式如文字、詩歌、舞蹈、雕塑、繪畫等都隨著宗教的發展而發展,許多宗教人員同時又是科學研究人員,因此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宗教是科學的母親”,沒有宗教就沒有今天的人類文明,沒有宗教就不可能有發達的科學技術和文化藝術。但是,隨著科學的進一步發展,宗教對於科學的容納能力越來越差,宗教的虛假外殼越來越暴露其致命的弱點,宗教逐漸蛻化成為科學技術發展的破壞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