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指數法
綜合指數法
綜合指數法是先綜合,后對比平均,其最大優點在於不僅可以反映複雜經濟現象總體的變動方向和程度,而且可以確切地、定量地說明現象變動所產生的實際經濟效果。但它要求原始資料齊全。平均指數法是先對比,后綜合平均,雖不能直接說明現象變動的絕對效果,但較綜合指數法靈活,便於實際工作中的運用。兩種方法的實質一樣,因而,可以把平均指數法看作是綜合指數法的變形;平均指數法在應用上較綜合指數法方便,就此,可以認為平均指數法具有相對獨立的意義。
綜合指數法是先綜合,后對比平均,其最大優點在於不僅可以反映複雜經濟現象總體的變動方向和程度,而且可以確切地、定量地說明現象變動所產生的實際經濟效果。但它要求原始資料齊全。平均指數法是先對比,后綜合平均,雖不能直接說明現象變動的絕對效果,但較綜合指數法靈活,便於實際工作中的運用。兩種方法的實質一樣,因而,可以把平均指數法看作是綜合指數法的變形;平均指數法在應用上較綜合指數法方便,就此,可以認為平均指數法具有相對獨立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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