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指數法是通過對個體指數加權平均計算的指數,是總指數的一張計算方法,習慣上把這一種方法計算的總指數稱為平均指數。先對比,后平均。
平均指數是編製總指數的另一種常用的形式,它是以個體指數為基礎,通過對個體指數加權平均計算的總指數。根據計算公式的不同,分為
加權算術平均指數,加權調和平均指數兩張。
如已掌握了各種
商品銷售量的個體指數和
基期的各種商品的實際銷售額資料時,就可以用為
權數,對產品個體指數按加權算術平均指數形式,編製商品銷售量總指數。
為了計算上的方便,加權算術平均指數也可以用固定權數(W)編製,我國商品零售
物價指數(
R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都是固定權數按加權算術平均指數公式計算的。
平均指數既適合用於全面的資料,也適合用於非全面的資料。
平均指數既可以作為綜合指數的變形加以應用外,還可以通過總指數表明複雜總體的變化方向和程度進行因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