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荒

詞語

拋荒,漢語詞語,意思是已墾田地因天災人禍等任其荒蕪;學業,業務荒廢。

引證解釋


1、已墾田地因天災人禍等未繼續耕種而任其荒蕪。
宋·無名氏《一剪梅》詞:“山東、湖北又拋荒,好去經量!胡不經量?”
明·何良俊《四友齋叢說·史十》:“蘇州太守王肅齋,牽糧頗稱為公。然崑山縣高鄉之田糧額加重,田皆拋荒。”
郭沫若中國史稿》第一編第三章第二節:“在這些土地上,主要採取拋荒輪休的方法進行耕種。”
2、荒廢;荒疏。
兒女英雄傳》第三三回:“他又是個誠實人,算了算也樂得作樁事兒,既幫助了親戚,又不拋荒歲月,便一口應承。”
魯迅《兩地書·致許廣平六八》:“不過我想這實在難對付,譬如要我去和此輩周旋,就必須將別的事情放下,另用一番心機,本業拋荒,所得的成績就有限了。”
郭沫若《我的童年》第一篇三:“父親把家業拋荒了二十年,但逼到臨頭,為兒女的養育計,終竟不能不重整旗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