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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林
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李永林,男,漢族,陝西定邊人。法學博士,政治學博士后,法學教授,執業律師,碩士生導師,包頭市“5512”人才工程中青年學術骨幹。內蒙古科技大學文法學院環境資源能源法研究所所長,內蒙古科技大學校級精品課程《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重點建設課程《國家賠償法》的負責人和主講人。執業律師,仲裁員。2002年-2017年之間獲得22種榮譽。
現任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院長(試用期一年)。
1994.09——1998.07,在西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行政法專業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
2004.09——2007.06,在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學專業行政法方向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9.09——2012.06,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專業行政法方向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1998.07——2000.08,寧夏鹽池縣公安局辦公室秘書兼公安機要通信專干、公安宣傳幹事。
李永林[內蒙古科技大學教授]
2002.05——2003.08,內蒙古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團總支副書記。經濟管理學院學生第二黨支部書記。
2003.08——2004.07,內蒙古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經濟法研究所專職教師。
2005.10——2009.01,內蒙古科技大學政法學院教師;先後任政法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法學研究所副所長兼法學系副主任、法學系主任兼法學研究所所長、內蒙古科技大學政法學院實驗總室副主任、模擬法庭實驗室主任、研究生黨支部書記等職。
2009.02——2009.07,內蒙古科技大學人文社科學院教師。期間兼任法學系主任和法學研究所所長、研究生黨支部書記。
2010.07——2011.01,被北京市委組織部等北京市五部委選調掛職,任北京市環保局法制處處長助理。
2011.05——2011.09,內蒙古科技大學文法學院教委會當選委員。
2011.08——,內蒙古科技大學文法學院副院長,兼任文法學院研究生黨支部書記。
2012.06——,任內蒙古科技大學碩士生導師。
2013.09——2016.12,中國政法大學政治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研究人員。
2012.10——2016.05,兼任內蒙古科技大學文法學院研究生黨支部書記。
2014.03——2016.09,兼任內蒙古科技大學法律碩士教育中心常務副主任。
2015.10——2016.09,掛任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培訓經歷
1.2015年5月13-20日,內蒙古自治區首屆青年理論骨幹研修班,內蒙古黨委宣傳部主辦,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黨校。
2.2015年10月10-24日,第22期內蒙古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幹研修班,內蒙古黨委宣傳部主辦,中共江蘇省委黨校。
3.2016年11月5-9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培訓,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4.2017年4月10-13日,教育部“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任課教師示範培訓班,北京。
主講課程
2002年以來,在內蒙古科技大學從事憲法與行政法方向課程群教學工作,主要講授《行政法》、《行政訴訟法》、《行政法案例評析》、《國家賠償法》、《憲法學》、《刑事訴訟法》、《法學概論》等課程(分別為法學專業的基礎課、必修課、選修課和公共事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社會工作等非法學專業的必修課)。
2008-2010年承擔了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研究生《法治理論與社會發展》、《社會思潮(法治思想)專題研究》學位課的主授任務(3屆62人)。
2015年開始,承擔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課程《憲法學》《憲法學專題》《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行政法專題》的主授任務。
負責並主講的《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2008、2014年分別被評為內蒙古科技大學重點建設課程、校級精品課程;《國家賠償法》 2012年被評為內蒙古科技大學重點建設課程。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方向為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同時兼及環境法、教育法、地方治理與地方法治建設、法學教育、地方(行政)法制史。重點研究領域涉及社會風險(環境風險)治理、高等教育法制與大學治理、行政問責法治化、法治政府與法治城市建設、區域法制史。
主要貢獻
迄今獨立主持各類研究課題11項,其中國家社科基金、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內蒙古社科規劃項目等國家、省部級課題5項。作為主要研究人員參與課題12項,其中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國家、省部級課題8項。
2003年以來,在全國知名專業期刊、報紙雜誌發表學術論文、評論等30餘篇。出版專著、教材5部,其中個人專著1部,副主編全國規劃教材1部。
(一)主持課題
1.《邊疆民族地區環境風險治理的行政法學研究》(14XFX009),2014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2.《政府與社會對環境風險的合作治理》(2014M550996),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第55批面上資助項目。
3.《大氣污染治理的法律對策研究》,2014年中國法學會部級重點研究課題子課題(委託)。
4.《環境風險合作規制的行政法研究》(nmfx[2013]B02),2013年內蒙古法學會重點研究課題。
5.《案例與規範:行政問責實證研究(2003-2010)》(NJSY11138),2011年內蒙古高等學校科研項目。
6.《高等學校行政糾紛司法審查機制研究》(06C034),2006年內蒙古社科基金項目。
7.《高校與學生懲戒糾紛的司法解決》(NFX0708),2007年內蒙古法學會研究課題。
8.《地方政府問責制研究》(NC090096),內蒙古科技大學2009年創新基金面上資助項目。
9.《較大市地方立法質量保障機制研究》,包頭市2007年社科規劃項目。
10.《法學專業課程新考核方式研究》(JY2008080),內蒙古科技大學2008年度教改課題。
(二)參與課題
1.《草原絲綢之路經濟帶企業社會責任地方立法研究》(15XFX16),2015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2.《社會風險治理的行政法研究》(10CFX064),2010年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
3.《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法律問題研究》,中國法學會2009年十大專項研究規劃項目。
4.《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民意表達職能和作用研究》,北京市“十一五”社科規劃一般項目、北京市社科聯2010年重點專項課題。
5.《工業行業管理方式和制度研究》,工業和信息化部2009年重點專項研究項目。
6.《文明城市建設細節完善研究》(07B001),2007年度內蒙古社科基金項目。
7.《法學專業實踐教學條件研究》,內蒙古科技大學2006年教改課題。
8.《北京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體制改革研究》,北京市民政局2006—2007年委託項目。
9.《北京市民政一站式服務與行政體制改革研究》,北京市民政局2005年委託項目。
10.《行政公益訴訟研究》,司法部2005年度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部級科研項目。
(三)代表性成果
1.《環境風險的合作規制——行政法視角的分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
2.《中國行政法學20年研究報告》,合著,應松年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3.《烏蘭夫民族法制思想的當代審視》,《內蒙古社會科學》2017年第2期。
4.《學位授權評估視角下的法律碩士培養機制優化》,《法學教育研究》2017年第2期,總第17卷。
5.《章程視野下大學教師權利體系的建構》,《教師教育論壇》2014年第5期。
6.《政府環境信息主動公開機制的實踐檢討》,《尋找出路-公共政策視野下的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胡仙芝、張璞主編,群言出版社2012年版。
7.《漂移中的行政法》,《人民法院報》2011年2月18日。
8.《新舊制度更替的兩種意象》,《人民法院報》2010年12月17日。
9.《王細牛案:政府決策失誤是如何造成的?》,《法學家茶座》2009年第1期(總第29輯)。
10.《高校學生懲戒糾紛解決機制的現狀與問題》,《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9年第5期。
11.《高校與學生懲戒糾紛的校內解決》,《行政與法》2009年第3期。
12.《高校與學生行政糾紛的司法解決》,《西部法學評論》2009年第2期。
13.《高校懲戒性校規的行政法規制》,《湖北行政學院學報》2008年第4期。
14.《高等學校行政行為界定標準論析》,《陰山學刊》2006年第5期。
15.《高等教育糾紛司法審查的限度》,《法治論壇》2006年第4期。
16.《行政立法民主性參與機制的構建》,《湖北行政學院學報》2006年第3期。
17.《行政許可性質的法理思考》,《前沿》2003年第7期。
此外,有隨筆、評論、散文及新聞通訊類文字若干,分別發在《寧夏日報》《寧夏法制報》《寧夏公安報》《吳忠日報》《中國政法大學報》《財會信報》等平面媒體,正義網等網路媒體。
(四)主要學術活動
1.2017年8月25-27日,應邀參加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2017年年會,主題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與監察立法”“城市治理與行政法”。提交會議論文並參加相應單元研討。
2.2017年8月4-6日,應邀參加第22屆全國法學院長(系主任)聯席會議,提交會議論文並參與單元研討。
3.2017年6月10-23日,應邀赴蒙古國立大學進行學術交流訪問。
4.2016年10月15-16日,2016年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年會(廣西大學法學院主辦),主題為“行政不作為法律問題”、“市場監管及其行政法問題”。
5.2016.8月8日,第四屆中國民族區域法治論壇(新疆法學會主辦),主題為“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法治保障”。提交論文獲得優秀論文二等獎。
6.2016年7月30-31日,2016年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教育部法學教學指導委員會年會(內蒙古大學法學院主辦),主題為“新發展理念與法學教育改革”。提交論文入編會議論文集。
6.2015年8月20-23日,2015年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年會(成都),主題是“行政法學與加快法治政府建設”。
7.2014年12月12-14日,中央編譯局西南政法大學政治學法學理論研究基地第二屆高峰論壇暨首屆全國博士后政治學論壇(全國博管辦、中央編譯局、西南政法大學聯合主辦),提交論文並在“全球治理”分論壇做“風險時代國家行政職能的合法性危機及其克服”的主題發言。
8.2014年10月24-26日,2014年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教育部法學教學指導委員會年會(煙台大學法學院主辦)。
9.2014年10月15-16日,中國法學會第九屆環渤海區域法治論壇(北京),主題為“環渤海區域生態文明法治建設”。做題為《大氣污染的法律治理:進展、問題及前景》的大會主題報告。獲得優秀論文一等獎。
10.2014年8月22-24日,2014年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年會(鄭州大學法學院主辦),年會主題為“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與行政法”。
11.2014年5月12日,慶祝北京大學法學院建院100周年系列學術活動之“教師權利及其法律保障”學術研討會(北京大學法學院主辦),做題為《章程視野下的大學教師權利體系建構》的大會主題報告。
12.2014年5月14日,中國博士後天津項目對接洽談與座談會(國家博士后管理辦公室與天津市人民政府聯辦)。
13.2013年10月20-21日,2013年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教育部法學教學指導委員會年會(中南大學主辦),主題為“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
14.2013年8月19-21日,2013年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年會(哈爾濱),主題為“法治中國背景下的行政法治”。
15.2013年7月24-31日,全國高校西方政治思想史高級研討班(北京)研習。
16.2012年8月25-26日,中國法學會第七屆環渤海區域法治論壇(呼和浩特)。
職務任免
2021年5月,擬提名為自治區高職高專院校正職人選。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結項通訊評審專家,中國政法大學公共決策研究中心研究員,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庫專家、行政決策諮詢專家;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呼和浩特仲裁委仲裁員;中共包頭市委法律顧問,包頭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顧問,包頭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專家組成員。
系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會員,內蒙古環境資源能源法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內蒙古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烏蘭夫法制思想研究會常務理事。
李永林[內蒙古科技大學教授]
現任內蒙古科技大學文法學院院長。
1.第二屆包頭市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政府獎二等獎(2017年)。
2.第二屆內蒙古自治區傑出中青年法學專家(2016年)。
3.內蒙古自治區首屆法學優秀成果獎(2016年)。
4.第四屆中國民族區域法治論壇優秀論文二等獎(2016年)。
5.包頭市優秀教師(2014年)。
6.中國法學會優秀論文一等獎(2014年)。
7.包頭市首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政府獎三等獎(2014年)。
8.內蒙古自治區第四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政府獎三等獎(2012年)。
9.中國法學會第七屆環渤海區域法治論壇優秀論文一等獎(2012年)。
10.中國政法大學2009-2010學年度優秀博士研究生二等獎學金、科研創新三等獎學金(2011年)。
11.第五屆中國·無錫法治建設論壇優秀論文獎(2010年)。
12.內蒙古自治區高等教育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2009年)。
13.內蒙古科技大學校級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2009年)。
14.內蒙古科技大學教學優秀獎(第二屆,2009年)。
15.內蒙古法學會優秀研究成果二等獎(2008年)。
16.內蒙古科技大學實驗室先進工作者(2007年)。
17.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一等獎學金(2006年)。
18.內蒙古法學會優秀研究成果一等獎(2006年)。
19.包頭市第四屆優秀社科成果青年獎(2004年)。
20.包頭鋼鐵學院先進工作者(2002年)。
21.包頭市大學生“三下鄉”優秀指導者(2001年)。
22.包頭鋼鐵學院優秀學生工作者(2001年)。
本科階段,曾獲西北政法大學首屆高年級本科生及研究生學術論文大賽一等獎、校級單項積極分子、書畫比賽一等獎等多項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