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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軍

中國民航西南空管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李軍,男,回族,1956年4月出生,湖南株洲人,1974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民航西南空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0年2月,李軍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人物履歷


曾任民航成都管理局財務處會計、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2年03月至1994年07月,任民航西南管理局財務處副處長;
1994年07月至1998年12月,任民航西南管理局財務處處長;
1998年12月至2016年04月,任民航西南空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6年04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3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四川省廣元市紀委監委對民航西南空管局原黨委常委、副局長李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和房產;利用擔任民航西南空管局黨委常委、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和原職務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建設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和提供幫助,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以權謀私,且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李軍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一審判決

2020年6月1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李軍受賄案的一審刑事判決書,四川省青川縣人民法院判決,李軍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5萬元;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5萬元。對李軍退繳的贓款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