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東縣林業局

田東縣林業局

縣林業局是縣政府主管林業行政的職能部門。

主機職能


田東縣林業局 的主要職能是:
1.貫徹執行國家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等林業工作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縣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提出林業行政的地方立法項目的建議;根據縣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草案,並依法組織實施。
2.組織指導植樹造林、飛播造林和封山育林、森林經營和林業基地建設;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防治沙漠化工作,協調和管理山區綜合開發;管理縣直林場;指導國有林場、苗圃、集體林場等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3.負責指導全縣森林分類經營: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荒山、荒水、荒地、荒灘)資源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農村能源發展工作。
4.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防護林、特種用途林及木本藥材、熱帶林作物及野生動物等)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及經營管理工作;組織編製森林採伐限額。下達年度木材生產計劃,並監督執行;依法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木材運輸證、林產品經營加工許可證;指導和監督林木、竹林的採伐許可證、憑證運輸和憑證經營加工以及其他林產品等林政管理工作;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和征、佔用林地的審核;指導並協調全縣林地糾紛調處工作,管理森林資源有償使用並監督林地開發利用。
5.組織指導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管理、指導、檢查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瀕危物種及其製品進出口管理工作。
6.負責管理縣級林業資金,林業專項貸款項目;研究提出全縣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監督全縣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國有森林資源資產化管理;監管國有林業資產,審核林業重點建設項目。
7.負責木材、竹類、林產品加工及綜合利用的行業管理以及進出口業務的管理。
8.指導全縣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負責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管理、指導和監督全縣林業行政處罰;指導、監督、協調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工作。
9.負責林業的外事外經工作,組織、協調林業對外經濟合作和交流活動。
10.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其主要工作職責、範圍、許可權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發展林業和生態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全縣林業發展規劃、計劃,代表縣政府組織實施並依法檢查督促貫徹執行情況。
(二)指導全縣林業經濟體制改革,建立健全和理順森林資源資產管理體制。加強森林資源的產權管理,建立以森林資源持續利用為核心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建立和完善森林資源市場和流通體系,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森林資源配置和生態環境保護體系。
(三)組織指導全縣植樹造林,國土綠化和各類林業基地工程項目的建設,對林木種苗,國有森工場站,集體林場,鄉(鎮)林業站實行管理和指導。
(四)統籌規劃安排全縣林業工業,多種經營和森林資源開發利用,指導全縣林業各項生產建設,並提供服務。
(五)貫徹執行林業財務,會計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負責全縣林業財務、林業專項基金的收繳管理和指導,監督全縣林業系統財務工作,負責林業基金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吸收利用外資發展林業產業、彙編、管理全縣林業統計資料,指導林業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進行林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預審和編報,指導和監督林業基本建設。
(六)組織指導全縣林業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和動態監測及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森林資源採伐限額的編報、管理、監督;負責木材、竹材憑證採伐運輸的林政管理工作,負責林地、林權管理,負責徵用、佔用林地和森林資源評估有償使用,林地開發利用的監督。

下屬部門


局班子成員、辦公室、財務股、森林公安局、田東縣林業局林政股、木材檢查站、林業技術推廣站、防火辦、森防站、能源辦、退耕辦;

單位地址


田東縣平馬鎮慶平路東園巷5號

獲得榮譽


2020年6月10日,入選2018—2019年度全市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先進後盾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