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橋大學法學院創辦於1858年,主管部門為劍橋大學。
劍橋大學法學院,歷史可以追溯至1209年的劍橋大學很晚才成立了
法學院。1504年該大學開設了欽定
民法講座,1800年又開設了講授
英國法的唐寧講座,但直到1858年設立了法律榮譽學位考試才算真正有了法學院。許多著名學者曾任教於劍橋大學法學院。欽定講座曾由梅因、克拉克、巴克蘭執掌。
梅特蘭、肯尼、伊沃·詹寧斯曾執教於唐寧講座。威威爾
國際法講座於1867年設立。任教者包括
梅因、威斯雷克、奧本海、皮耳士·黑金斯、麥克耐爾等。1927年設立以講授英國法為主的羅斯·鮑爾講座曾聘溫菲爾德和格蘭威爾·威廉斯主持。比較法講座曾由哥特里奇和漢森主持。犯罪學講座(1959年設)曾由拉茲諾維茲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