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區國家稅務局
北辰區國家稅務局
天津市北辰區國家稅務局是主管本地區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內設機構為10個,另設離退休幹部科(掛靠人事教育科),級別均為正科級。
2017年11月,獲評為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該機構已改革為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北辰區稅務局。
天津市北辰區國家稅務局稽查局級別為副處級,是由天津市北辰區國家稅務局管理的直屬機構,業務上接受天津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指導。
天津市北辰區國家稅務局稽查局設置4個正科級機構。
1.綜合科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本單位稽查工作;負責擬定年度稅務稽查工作計劃及培訓計劃;負責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稽查軟體系統的應用和管理;負責組織安排稽查案件的複查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聽證工作;負責組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重大案件的上報和稽查統計報表;負責稅收案件的舉報受理、轉辦工作。
2.案件審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對稅務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稅收檢查情況的複查複審;辦理聽證、複議的有關事項,負責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負責移送稅務違法案件的有關工作;負責彙集整理稽查各環節形成的各種資料,立卷歸檔,並按規定保管;負責總結分析偷、騙稅案件的規律和手段,撰寫典型案例及分析報告。
3.檢查一科
4.檢查二科
檢查一科、檢查二科主要職責:負責本單位年度計劃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的稽查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執行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辦法。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稅源和市局下達的稅收計劃,編製、分配和下達本單位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發揮稅收調節經濟和分配的作用,促進經濟發展。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七)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八)承辦市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天津市北辰區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為10個,另設離退休幹部科(掛靠人事教育科),級別均為正科級。
擬訂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衛、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稅源管理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牽頭編製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負責納稅評估制度的貫徹和實施;依據上級部署和本轄區徵收管理現狀制定納稅評估計劃,並指導納稅評估計劃的實施;確定納稅評估分析指標和預警標準;對本轄區重點管理納稅人實施納稅評估工作;搜集、整理、發布納稅評估典型案例,定期對評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和交流;負責向稽查部門移交納稅評估中發現的納稅人涉嫌偷、騙稅問題。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單位基本建設、資產管理、著裝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製、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科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單位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負責本單位的黨建、黨群工作;承擔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ぷ鰲3械9せ帷⒐睬嗤擰⒏疚?峁ぷ鰲?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掛靠人事教育科)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天津市北辰區國家稅務局設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2個事業單位。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負責本單位信息安全相關工作。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
2017年11月,獲評為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