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田
私田
私田是指私人所有的田地,出處《漢書·五行志中之上》。同“公田”相對稱。
(1).古代井田制度,每井九百畝,八家各分配百畝,稱為“私田”。《穀梁傳·宣公十五年》:“井田者,九百畝。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則非吏;公田稼不善,則非民。”《漢書·食貨志上》:“六尺為步,步百為畮,畮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方一里,是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畮,公田十畮,是為八百八十畮,餘二十畮以為廬舍。”《孟子·梁惠王下》“文王 之治 岐 也,耕者九一”宋 朱熹 集註:“九一者,井田之制也。方一里為一井,其田九百畝,中畫井字。界為九區,一區之中,為田百畝,中百畝為公田,外八百畝為私田,八家各受私田百畝,而同養公田,是九分而稅其一也。”參見“井田”。
(2).私人所有的田地。《漢書·五行志中之上》:“今陛下棄萬乘之至貴……置私田於民間,畜私奴、車馬於北宮。”
春秋戰國時期,由於鐵器和牛耕的逐步推廣,大量荒地被開墾出來,出現許多井田以外的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私田產品,不繳納給國君,而且改變了原有的剝削方式,這樣耕種的人就轉化為封建農民,私田主人就轉化為封建地主,農民向封建地主繳納地租,這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剝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