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檢察院

焦作市人民檢察院

焦作市人民檢察院是焦作市地方政府主管審理案件的政府機構。

正文


焦作市人民檢察院位於焦作市人民路東段3555號。市院機關內設16個機構,即辦公室、政治部、偵查監督處、公訴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處、刑事執行檢察局、民事行政檢察處、控告申訴檢察處、檢察技術處、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辦公室、計劃財務裝備處、法警支隊、監察處、機關黨委和信息化管理處;下設2個派出機構,即派駐高新區檢察室和派駐焦南監獄檢察室;下屬2個事業單位,即訴訟服務中心和機關後勤服務中心;主管1個社會團體,即焦作市檢察學會。市院黨組成員8名,其中,檢察長1正5副,紀檢組長、政治部主任各1名;市院檢察委員會委員18名,其中專職檢察委員會委員2名。
焦作市院下轄10個基層院,即沁陽市院、孟州市院、溫縣院、博愛縣院、武陟縣院、修武縣院、解放區院、山陽區院、中站區院和馬村區院。兩級檢察機關作為地方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當地黨委和上級檢察院的領導下,承擔著法律監督職責,接受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全市檢察機關現有檢察幹警756人,其中政法專項編製579人,事業編製177人;本科以上學歷629人,佔83.2%(內有研究生學歷64人)。市院機關現有幹警149人,其中政法專項編製123人,事業編製26人;本科以上學歷129人,佔86.6%(內有研究生學歷23人)。

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10月14日,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基層檢察院建設組織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