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不能犯

工具不能犯

工具不能犯是“對象不能犯”的對稱。又稱“手段不能犯”、“方法不能犯”。行為人使用了按客觀性質不能達到犯罪既遂形態的工具、方法或者手段,致使犯罪未得逞的一種犯罪未遂。不能犯未遂的一種。以構成不能犯的具體原因為標準而劃分的不能犯未遂的一種類型。如誤把白糖當作砒霜投毒殺人,未能致人死亡,而構成故意殺人罪的工具不能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