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硝基甲苯

對硝基甲苯

1-甲基-4-硝基苯,一種有機物,CAS號99-99-0該產品為一般危險化學品,需要按照國家規定提供相關證件備案後方可購買

性質


黃色斜方立面晶體。
相對密度1.1038(75/4℃)。【相對密度(水=1)1.29;相對密度(空氣=1)4.72】
熔點51.7℃。
沸點238.5℃。
折射率nD(15℃)1.5382。
蒸汽壓0.13kPa/53.7℃。
閃點106℃。
易燃。
不溶於水,易溶於乙醇、乙醚和苯。

製備方法


甲苯用混酸硝化,經分離而得對硝基甲苯,同時聯產鄰硝基甲苯。

用途


主要用於製造對甲苯胺;甲苯二異氰酸酯;聯甲苯胺;對硝基苯甲酸;對硝基甲苯-2-磺酸;2-硝基對甲苯胺;3-氯-4-硝基甲苯;二硝基甲苯等,也用作染料中間體及農藥;醫藥;塑料和合成纖維助劑的中間體。

毒性


低毒。但吸入蒸汽,食入或經皮膚吸收均可導致中毒。吸收進去體內可引起高鐵血紅蛋白白血症,出現紫紺。嚴重中毒可致死亡。
LD50:1960mg/kg(大鼠經口);16000mg/kg(大鼠經皮)
作業場所職業接觸限值:
MAC(mg/m):無
PC-STEL(mg/m):25*[皮]
TLV-TWA(mg/m):無
PC-TWA(mg/m):10[皮]
TLV-C(mg/m):未制定標準
TLV-STEL(mg/m):無[02]
致畸性:無證據
致癌性:IARC致癌性評論:組3――現有證據不能對人類致癌性進行分類。
對人體的危害類似於硝基苯。能引起貧血,但比硝基苯弱。在三種異構體中,對硝基甲苯毒性最小。工作場所空氣中硝基甲苯的最高容許濃度為5ppm。生產設備應密閉,防止跑、冒、滴、漏。室內應通風良好。操作人員應穿戴防護用具,避免與之直接接觸。班前班后嚴禁飲酒。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或清水徹底沖洗皮膚,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臉,用大量流動水或清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拖至新鮮空氣處保持呼吸通暢,呼吸困難者給輸氧,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環境危害: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
本品易燃、遇明火、高熱可燃。受高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氣體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合物。滅火劑:泡沫、乾粉、二氧化碳。消防人員必須佩戴空氣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儘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直至滅火結束。
泄漏應急處理:
隔離泄露污染區,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積(全面罩)穿防毒服,小量泄漏:避免揚塵,用潔凈的鏟子收集於乾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泄露;收集回收或運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超過30℃相對濕度不超過70%。應與氧化劑、酸類、鹼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嚴格執行極毒物品“五雙”管理制度。
法規信息: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1年2月16日國務院第591號令頒布,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6944-2005)將該物質劃為第6.1類毒害品。

包裝儲運


採用鐵桶包裝,每桶凈重200~250kg。或由帶蒸汽保溫裝置的汽車槽車裝運。貯存中要防火、防潮。按有毒化學品規定貯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