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75條詞條名為陳凱的結果 展開

陳凱

福州凱旋(中國)集團董事長

陳凱,男,1962年生,福州凱旋(中國)集團董事長。

1991年經營賭博機。1994年收購海山賓館,做房地產凱旋花園是在1998年,同年修建凱歌音樂廣場。

省紀委、省政法機關等部門組成專案組,嚴厲打擊以凱旋(中國)集團董事長陳凱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人物經歷


工作經歷

1991年經營賭博機。
1993年建專門招呼達官貴人的全嘉福魚翅海鮮大酒樓。
1994年收購海山賓館,做房地產凱旋花園是在1998年,同年修建凱歌音樂廣場。

社會活動


社會職務

1999-2003年福州市第九屆政協委員

人物事件


在福建省委的統一領導下,由省紀委、省政法機關和福州市有關部門組成的“5.22”專案組,經過兩年多的艱苦工作,徹底摧毀了以凱旋(中國)集團董事長陳凱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嚴肅查處了嚴重違紀違法人員,教育、挽救了一批黨員幹部
全案共查處113人,包括犯罪團伙骨幹成員、涉案的黨員幹部和其他人員。整個案件涉嫌違法違紀金額近3億元,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億多元,維護了當地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今年1月21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陳凱等21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其中以組織賣淫罪判處陳凱死刑。
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在省高級人民法院大法庭對被告人陳凱等21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以組織賣淫罪判處黑老大陳凱死刑。
法院一審判決,陳凱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犯合同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犯行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犯偷稅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萬元;
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
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犯虛構註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陳凱 參加活動
陳凱 參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