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炯錦

田炯錦

田炯錦(1899—1977),字雲青,甘肅慶陽人,北京大學畢業,國民黨,曾參加“五四運動”,著有《五權憲法與三權憲法》《憲法論集》等。

人物介紹


田炯錦(1899--1977)字雲青,甘肅慶陽人,國民黨籍。畢業於天津南開中學,考入北京大學預科,曾參加"五四運動"。
1923年,北京發生了"元宵節慘案"。3月2日,北京學界與各界聯合會為促進"廢督裁兵",聯合舉行"提燈遊行大會",竟遭軍警鎮壓,釀成流血慘案。是日午後二時,前往東安市場演講"提燈會之意義"的幾名學生,被"流氓數人"、"搶奪傳單"、"衣服撕破,並搶去銀元二元"。接著,聚集於高等師範的數百名學生喊道"打倒軍閥"、"還我自由!"的口號,突然幾百名警察蜂擁而前,包圍學生,進行屠殺,北京大學田炯錦肩背受刀傷,黃鵬基右眼受傷,眼珠突出,周梅羹肺傷,吐血不止,頭蓋被刺破,李蘭昌肩背被刀傷,胸部被槍柄傷,死傷無數造成了震驚中國的"元宵節慘案"。第二天,北京學生聯合會就二日"提燈會慘案"通電全國,否認國會,反對北京政府;同時北京各團體聯合會亦召開緊急會議,議決反對北京政府各案。4日,電請孫中山速整義師,克日北伐
1930年,田炯錦獲得美國伊利諾大學博士學位。1931年,田炯錦任國民政府監察院監察委員。1936年,轉任甘肅省政府教育廳廳長。1938年,任監察委員。1947年,任陝甘監察使,國民政府"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8年,繼任國民政府考選部部長。
1949年赴台,初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后改任"內政部長"。1960年再度主持"蒙藏委員會"。1963年專任"政務委員",曾主持台北市改制專案小組、法規整理委員會。
1971年調任"司法院"大法官,旋擢"司法院"院長。同年6月19日,蔣介石提名田炯錦、戴炎輝兩人補第三屆大法官遺缺,經"監察 院"7月15日第一二一五次院會同意。之後,田炯錦在7月19日就職。
1975年4月,蔣介石在台北陽明山官邸病逝,終年89歲。蔣介石在第一次被醫生緊急搶救過來時,宋美齡知道丈夫難留人世了,就要侍衛通知台灣當局領導人辦公室黨政要員嚴家淦、田炯錦倪文亞等人趕到陽明山官邸。舉行了在蔣介石遺囑上簽字儀式。在遺囑上簽字的除了宋美齡、嚴家淦、蔣經國、倪文亞、楊亮功、余俊賢外,還有田炯錦。
1976年當選國民黨中央議評委員會主席團主席,兼任"行政院光復大陸設計委員會"委員。並執教於私立崑山工專及崑山中學,任董事長。
1977年病逝台北。終年79歲。

著作


著有《五權憲法與三權憲法》、《憲法論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