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消費者協會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是依法成立的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
消費者協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履行下列職能:
1、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
2、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3、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4、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5、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時,可以提請鑒定部門應當鑒定結論。
6、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
7、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1、負責消費者協會的文檔管理工作,及時傳閱各種文件。
2、負責與消協理事,常務理事及理事單位的聯絡工作。
3、負責與上一級消協的工作聯繫,以及向下級消協傳達信息,下達通知。
4、負責辦公用品,固定資產的購置,保管及發放工作。
5、負責後勤事物。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1、受理消費者投訴,編寫案例,辦案手記,做好投訴統計和分析。
2、為消費者提供諮詢服務,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3、支持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
4、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批評揭露。
5、推動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完善有關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規章制度。
6、對下級協會投訴及法律事物工作進行指導。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組織開展對商品和服務消費調查。
2、組織開展商品比較實驗。
3、組織開展“誠信單位”和“推薦商品”的爭創申報活動。
4、根據消費熱點的變化及時向社會發布消費警示。
5、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服務的監督檢查。
6、對下級協會消費指導工作進行指導。
7、負責對協會監督站的管理和指導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草擬協會工作總結及工作計劃。
2、負責協會簡報的編輯工作。
3、負責有關會議及重大活動材料及領導講話的撰寫工作。
4、負責基層組織建設工作。
5、負責通過新聞每體,對維護和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宣傳和揭露。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