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升

明代清官

李升,鈞州(今河南省禹州市)人。為人灑脫,不受禮法拘束,素有大志。少年時,家貧而刻苦讀書。弘治十四年(1501),河南鄉試,他考取第一。

人物生平


初任新安知縣,到任后,根除河患,平息盜賊。當年大飢,他開倉賑濟,但官倉空乏,他又設法賑災,有千餘戶得以全活。李升後任東平府太守,造善、惡牌各一面,把最好和最壞的人的名字寫上,以示標榜與勸誡。他以廉直再升左長史。辭官歸里時,行囊如洗,其弟李晃將自己的地劃出半公頃給他。從此,他務農為生,暇時寫文吟詩,生活清苦,人稱“清白吏”。

勤政為民


初任新安縣知縣。到任后適逢大旱,顆粒不收。繼而又暴雨成災,全境大飢。他開倉賑濟,但官倉空乏。他只好以印綬作擔保向大戶借糧,使千餘戶農民得以全活。然後,他脫去官服,率千餘戶根除河患,興修水利,生產自救,自發響應的農戶竟然記不全姓名。如此苦幹二年,使當地生產條件大為改善,收成逐年增加。到任滿時,不僅還清了借糧加利息,而且官倉充盈,民貯殷實。
由於政績顯著,李升被提升為山東東平府太守。這地方民風悍野,盜賊遍地,社會不穩,百姓無法安居樂業。李升便造善、惡牌兩面,高豎於衙門兩側。後來又增制八面,豎於四城門兩側,把鄉閭舉報和私訪核實的好人、壞人的名字分別寫在善、惡牌上,以示標榜和勸誡。許多為富不仁者,偷偷給李升送銀子,想把自己的名字寫到善牌上。李升先把銀子沒收,再讓他寫一保證書,為本鄉閭貧困農戶代交三成田租,方可進入候選名單。又有惡人給李升偷送銀兩,求其將自己的名字從惡牌上抹掉,李升也先將銀兩收公,再令其30戶鄉鄰為自己擔保,方才將名字從惡牌上抹去。抹去之後又辦壞事的,30戶擔保人均應跟著壞人受罰。如此一來,壞人紛紛革心洗面,好人好事蔚然成風,社會秩序逐日安定。百姓日出而作,日暮而息,日子恬靜而康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