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配方乳粉

以牛乳為主材製成的產品

嬰幼兒配方奶粉是指以牛乳(或羊乳)及其加工製品為主要原料,加入適量的維生素、礦物質、和其他輔料,經加工製成的供嬰幼兒食用的產品。

2019年5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升國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品質、競爭力和美譽度,做強做優國產乳業,制定了《國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提升行動方案》

食用禁忌


禁忌一:奶粉,不要換太勤時常有媽媽因為看到孩子不長或者是大便發綠就變換奶粉,殊不知變換奶粉會給孩子帶來很大的壓力。更換奶粉在初期會使得攝入量減少,引發消化不良,有的還會引起口吐、腹瀉、便秘等癥狀。同時也要避免一些媽媽僅僅是道聽途說某某奶粉好就變換奶粉的做法。除去因為偶爾牛奶過敏所以要喂特殊蛋白奶粉外,最為要緊的是堅持餵養同一種奶粉。
禁忌二:寶寶吃奶粉不要過量做父母的生怕孩子肚子餓,在餵食奶粉時,總想把奶粉調濃一點,有的甚至認為,只要孩子吃得下,奶粉越濃,就越有營養,果真是這樣的嗎?其實,對濃度過高的牛奶,嬰兒的胃腸是不能完全吸收的,尤其是蛋白質不能吸收。反而增加了嬰兒的胃腸負擔,造成腹脹,腹瀉,給營養吸收造成障礙。所以,嬰兒的奶粉餵食量,一定要與嬰兒的月齡相宜。一般配法是:半月內,每100毫升牛奶中含約9克奶粉;2個月內含12克,3個月內不超過15克。如果嬰兒奶粉的月食量超過標準,會出現厭食症,或是成了肥胖兒。肥胖容易使體內脂肪組織增加,心臟負擔過重,造成嬰兒動作遲緩,活動減少,發育受到影響,如果是3個月後的嬰兒每天食量要控制在1000毫升以內。如果嬰兒仍感到飢餓,這時千萬別再加奶粉了,只能加代乳粉,以增加碳水化合物的攝入,有利於嬰兒生長。在正常情況下,家長完全不用擔心嬰兒的營養不足,所以,任何強化嬰兒增加食量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禁忌三:防止腹瀉奶粉不宜長期食用孩子腹瀉時腸壁上的乳糖分解酵素也隨之流失,如此以來便不能分解奶粉中的乳糖成分,防止腹瀉奶粉就是針對這種情形製作的奶粉,它的乳糖含量要低於一般的奶粉。這種奶粉在腹瀉嚴重或者長久不好的情況下使用。乳糖扮演著促進以腦為首的中樞神經系統的發育、促進腸內的比非得士菌的成長、預防腸痙攣的角色。所以長期食用乳糖含量低的防止腹瀉奶粉對孩子身體是不好的,腹瀉時可短期食用。時下的趨勢是哪怕會腹瀉,和喂服奶粉相比,也更提倡母乳餵養和原濃度的奶粉餵養。
禁忌四:餵奶粉后一定要打嗝孩子喝奶粉時會連空氣一併吞入。空氣進入孩子的胃后使得胃裡氣壓加大,孩子必定感到不適。這就需要一個過程,就是通過食道釋放吞進的空氣,也就是打嗝。孩子吃奶的時候有時候奶會上揚、嘔吐,這是因為胃內的空氣通過食道逆流而上從而使得奶往上泛,其實毋需多慮的。成人的胃上下均有筋肉牽繫,因而食物輕易不會吐出,但孩子胃上下的筋肉因為發育不全所以食物容易逆流。遇到這種情況的話,多少縮減下喂服量,如果打嗝,15分鐘內停止喂服,孩子抱一會後讓他躺下就可以減緩這種情況了。
禁忌五:吃母乳時也打嗝吸吮母乳時也會連空氣一併吞下,因為沒有別的釋放通道,因此通過適度的打嗝來排解是好的。特別是擠出母乳放置於牛奶瓶時更是和喝奶粉一樣,一定會打嗝的。奶粉一定要按照要求正確餵養。吃過剩下的奶粉一定要扔掉。
注意事項:在嬰幼兒食用配方奶粉時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注意事項


1、一般嬰幼兒配方奶粉的必須標註製造日期和保存期限。食用前看包裝是否完好,查對製造日期和保存期限可以判斷該產品是否在安全使用期內,從而避免食用過期變質的產品。
2、食用前應先觀察嬰幼兒配方奶粉狀態,如果發現奶粉中有結塊或奶粉中有霉斑,應立即停止使用這種奶粉。
3、如果發現嬰幼兒食用配方奶粉后,有任何過敏反應,應立即停止食用該奶粉,去醫院檢查,聽從醫生和專家的建議。
4、沖調嬰幼兒奶粉的器具一定要清洗消毒到位,不能僅僅用依靠冷水沖洗。
5、正確地沖調奶粉的方法是:在衛生的容器中先倒入65℃左右的溫開水,然後再放入奶粉,攪拌使其徹底溶解即可飲用。一定不要用開水,因為水溫過高,會使乳粉中的乳清蛋白產生凝塊,影響消化吸收,還會將某些熱不穩定的維生素將被破壞,特別是有的乳粉中添加的免疫活性物質會被全部破壞。

國家政策


2017年2月27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長畢井泉表示,嬰幼兒配方乳粉功能聲稱必須經過科學實驗的證實,禁止明示或者暗示諸如“益智”“增強免疫力”等虛假宣傳。
畢井泉在當天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說,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的安全問題始終是食品監管的重中之重,要從源頭、生產、出廠到銷售實行全過程的嚴格監管。
2021年11月12日消息,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標籤標識的公告》,其中明確,適用於0-6月齡的嬰兒配方乳粉不得進行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適用於6月齡以上的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乳粉不得對其必需成分進行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其可選擇成分可以文字形式在非主要展示版面進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允許的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