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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陳拾遺贈竹簪
答陳拾遺贈竹簪
《答陳拾遺贈竹簪》是唐朝詩人張九齡創作的一首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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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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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答陳拾遺贈竹簪》
與君嘗此志,因物復知心。遺我龍鍾節,非無玳瑁簪。
幽素宜相重,雕華豈所任。為君安首飾,懷此代兼金。
作者簡介
張九齡(678—740),字子壽,韶州曲江(今廣東韶關市)人。
唐中宗
景龍
初年進士,曾任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中書令
。
唐玄宗
開元二十四年(736)為
李林甫
排擠,貶為荊州大都督府長史。張九齡遭貶后所寫的《
感遇
》組詩十二首,風格道勁,寄託深遠,是
阮籍
《詠懷》詩和
陳子昂
《感遇》詩的繼續。對扭轉形式主義詩風做出了貢獻。有《曲江集》二十卷。
基本信息
作者
張九齡
創作年代
唐朝
體裁
詩
作品名稱
答陳拾遺贈竹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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