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陳拾遺贈竹簪

答陳拾遺贈竹簪

《答陳拾遺贈竹簪》是唐朝詩人張九齡創作的一首詩。

作品原文


《答陳拾遺贈竹簪》
與君嘗此志,因物復知心。遺我龍鍾節,非無玳瑁簪。
幽素宜相重,雕華豈所任。為君安首飾,懷此代兼金。

作者簡介


張九齡(678—740),字子壽,韶州曲江(今廣東韶關市)人。唐中宗景龍初年進士,曾任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中書令唐玄宗開元二十四年(736)為李林甫排擠,貶為荊州大都督府長史。張九齡遭貶后所寫的《感遇》組詩十二首,風格道勁,寄託深遠,是阮籍《詠懷》詩和陳子昂《感遇》詩的繼續。對扭轉形式主義詩風做出了貢獻。有《曲江集》二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