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以後,歷經譚趙戰爭、北伐戰爭,湖南相當長一段時間沒有成立銀行。 1933年起開始發行紙幣,分支機構發展到14個,遍布全省各地,總資本增至302萬元。湖南省銀行信用較好,成立9年內,每年獲利至少10萬元,1936年高達79萬元,相對穩定了湖南的金融市場。
1921年以後,歷經譚趙戰爭、北伐戰爭,湖南相當長一段時間沒有成立銀行。直到1928年
魯滌平主持湘政后,才決定成立湖南省銀行,額定資本200萬元,次年1月15日在長沙藩正街正式開業,
趙恆任行長,經營
存款及
儲蓄、國內
匯兌、放款及
票據貼現、買賣生金銀及外幣、
信託及投資、代公司行號收解款項,並受省政府
委託發行總
兌換券,受中央與地方政府委託代理公庫、經營
公債與
證券等。
長沙解放后被人民政府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