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街道
城子街道
城子街道位於龍門新區B9地塊14號,距門頭溝區政府2公里,背倚九龍山,面朝永定河,南以河灘橋為界,北以水閘橋為界,西至東龍門,東與石景山區五里坨街道接壤。行政轄區面積約4.9平方公里,總戶數約1.5萬戶,常住人口約3.67萬人,下轄22個社區。區劃代碼:110109002代碼前6位:110109長途區號:010郵政編碼:102300
2021年,北京市門頭溝區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人口數44644人。
門頭溝區轄街道,位於區境東部。距門頭溝區政府2公里。2017年初,總戶數約1.5萬戶,常住人口約3.67萬人。辦事處駐龍門新區B9地塊14號。行政轄區面積約4.9平方公里,下轄22個社區。
1955年4月,撤銷門頭溝鎮,成立城子、東辛房、圈門3個街道辦事處。
1957年7月,撤銷大峪、三家店2個鄉,成立大峪、三家店2個街道辦事處。
1958年8月,門頭溝18個鄉6個辦事處組成3個大公社,街道辦事處撤銷,就近與生產大隊合署辦公。
1962年1月,辦事處恢復體制,與生產大隊分開辦公。
1968年2月,撤銷7個辦事處,成立街道革命委員會。
1969年9月,成立門城鎮,城子、東辛房、圈門、三家店、大峪5個街道併入門城鎮。
1971年6月,門城鎮撤銷,5個革委會改建為3個革委會。三家店街道併入城子街道,圈門街道併入東辛房街道。
1981年3月,撤銷街道革委會,恢復街道辦事處。
1996年,25個居(家)委會。面積1.2平方千米,人口1.8萬人。轄民生、復興、門齋、和平路、興民大街、商場、勝利路、市場、東七、后墳、車站樓、礦橋東街、西七平、西七樓、向陽街、車站街、橋西街、火車站、橋東一區、橋東二區、橋東三區21個居委會;汽車十場、二斜井、廣場樓、區醫院4個家委會
2000年,合併為16個居委會。面積1.5平方千米,人口1.64萬人,轄向陽、市場街、民生、車站街、橋東、廣場、城子西街、礦橋東街、商場、復興街、和平路、興民大街、七棵樹東街、七棵樹西街、火車站、城子大街16個社區。
2006年,合併為13個居委會。民生、復興街合併為民生,和平街、興民大街合併為興民大街,城子大街、火車站合併為城子大街。
2007年,增加到17個居委會。新成立藍龍家園1個居委會,龍泉鎮移交西寧路、華新建、新老宿舍3個居委會。
2021年,北京市門頭溝區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人口數44644人。
市場社區 ~橋東街社區 ~城子大街社區~藍龍家園社區
民生社區 ~城子西街社區 ~七棵樹東街社區 ~車站街社區 ~商場社區 ~廣場社區 ~向陽社區 ~興民大街社區 ~七棵樹西街社區 ~礦橋東街社區
西寧路社區 ~華新建社區 ~新老宿舍社區
龍門新區一區社區~龍門新區三區社區~龍門新區四區社區~龍門新區五區社區~龍門新區六區社區
城子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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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子街道工委的主要職責
街道工委是區委的派出機構,在區委的領導下,加強對街道、社區黨的建設及街道全面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保證行政組織充分行使職權,完成區委的各項任務。
1、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協調轄區內社會單位,團結組織黨員和群眾,保證區委各項指示的落實,做到政令暢通。
2、研究制定街道全面發展建設目標、計劃、任務,依照職權範圍,對轄區有關重大問題做出決定。
3、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和社區黨建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加強城市管理,創建文明社區。
4、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選拔、培養、考察、任免幹部,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提高幹部素質。
5、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學習政治理論、業務知識,抓好兩個文明建設。
6、做好新時期統一戰線工作和人民武裝工作。
7、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實行領導,支持其按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8、領導和支持紀檢部門大膽地開展工作,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嚴守黨紀、政紀、法紀,促進廉政建設。
9、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勤政、廉政,使之成為街道黨的建設的領導核心。
10、做好群眾工作,及時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化解各種不穩定因素,確保社區的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
11、承辦區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城子街道辦事處的主要職責
街道辦事處是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受區人民政府領導。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本轄區內行使政府管理職能,對轄區內的地區性、社區性和群眾性工作負總責,承擔制定本轄區社區建設總體規劃以及組織、指導和協調的職能。
1、貫徹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市、區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區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項任務。
2、負責居民區、街巷衚衕的環境衛生和綠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組織單位和居民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負責對居住小區的物業管理進行指導和協調;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轄區內城市管理工作。
3、負責指導社區居委會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基礎建設;負責計劃生育、勞動和社會保障、擁軍優屬、殯葬管理;負責殘疾人、老齡工作;做好民族、宗教、僑務等工作;組織轄區內單位和居民對專業管理部門派駐機構或專職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參加轄區內新建居住區配套公共設施的驗收工作。
4、負責制定本街道社區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社區居委會依法開展各項工作,管理好社區公共事務;組織和發動廣大居民和駐地單位進行社區建設,完善社區服務設施,合理配置社區服務資源,組織社區服務志願者隊伍,動員單位和居民興辦社區服務事業;負責社區文化、社區教育、社區體育、社區衛生、社區治安、社區經濟的綜合協調工作。
5、負責編製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並組織落實;負責外來人口以及人口租住房屋的綜合管理。
6、負責轄區精神文明建設,開展精神文明小區創建活動;負責對居民進行法制和社會公德教育,組織居民參與社區環境整治等社會公益活動。
7、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1)協同建設主管部門監督施工單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揚塵、擾民;配合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做好居民工作,維護施工秩序,監督施工單位依法施工;配合有關部門監督環境污染項目的治理等工作。
(2)協助做好轄區內社會治安、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
(3)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民防空、防自然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
(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節水、環保工作,檢查、監督居民違法建設、違章佔地、私房翻建等各項工作。
(5)協助做好社會勞動力資源的配置和管理。
(6)參與居民住宅小區公共配套設施的完善、檢查、督促、落實工作,並加強管理。
8、承擔區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