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際網路金融研究院
中國網際網路金融研究院
2016年7月,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曝光第九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中國網際網路金融研究院在名單中。
中國網際網路金融研究院 於2015年1月31日在北京國家會議中心正式成立並揭牌,它是在工信部、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等國家部委的指導下,由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大學機構等十餘家單位聯合發起的學術研究機構。
中國網際網路金融研究院主要宗旨是建成我國網際網路金融領域高水平的、有影響的科學研究與政策諮詢中心、國際合作交流中心、網際網路金融高層次人才培養培訓和推進網際網路金融學科建設的國家級平台,協助政府部門推動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進行與網際網路金融相關業務的調查和研究,為政府部門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個政策提供參考建議,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中國網際網路金融研究院的英文名稱為:ChinaInternet Finance ResearchInstitute。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支持和促進我國網際網路金融的健康發展,加強網際網路金融的學術研究,促進與網際網路金融有關的技術開發,培養網際網路金融專業人才,積極開展國際和國內的網際網路金融交流,促進我國網際網路金融乃至電子商務事業的發展。
要建成我國網際網路金融領域高水平的、有影響的科學研究與政策諮詢中心、國際合作交流中心、網際網路金融高層次人才培養培訓和推進網際網路金融學科建設的國家級平台,協助政府部門推動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進行與網際網路金融相關業務的調查和研究,為政府部門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提供參考建議,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研究院的主要職能是:學術研究開展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的研究課題,培訓教育積極開展網際網路金融領域專業人才培養,科研孵化組織協調行業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地方政府等部門深入合作,出版每年的《中國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研究報告》(入編《中國電子商務年鑒》),舉辦關於中國網際網路金融論壇、大型活動以及系列講座。
一、研究院由設院長、執行院長、常務副院長、副院長、院長助理組成,院長、副院長每屆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
二、研究院設院務委員會,負責研究院戰略規劃與重大事項決策。院長兼任院務委員會主任,設副主任若干名。
三、院務委員會成員包括院長、執行院長、常務副院長、副院長和院各部門主要負責人。院務會由院長、執行院長或常務副院長主持召開。
四、監委會每屆任期3年。
五、研究院下設六個工作部門:秘書處、教育培訓處、合作交流處、金融服務處、綜合辦公處。
研究院經費主要來源於發起人的發起費用、專項經費、科研經費及社會捐助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國家及協會的相關規定接受監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