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學校

義務教育機構

特殊教育學校(special education school),由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的專門對殘疾兒童、青少年實施的義務教育機構。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經過特別設計的課程、教材、教法和教學組織形式及教學設備,對有特殊需要的兒童進行旨在達到一般和特殊培養目標的教育。
特殊教育的目的和任務是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的要求和特殊兒童的教育需要。發展他們的潛能,使他們增長知識、獲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強社會適應能力,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才。

殘疾人


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
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七類。

現狀


2020年,全國共有特殊教育學校2244所。招收各種形式的特殊教育學生14.90萬人,在校生88.08萬人。特殊教育學校共有專任教師6.62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