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長江

原臨淄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劉長江(1949?5?10~2003?2?18)原臨淄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男,臨淄區邊河鄉人。1970年參加工作,197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個人經歷


歷任臨淄區政府秘書,梧台鄉黨委副書記,永流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召口鄉黨委書記,齊陵鎮黨委書記;1995年2月被選為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2001年2月被選為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在主持區人民檢察院工作期間,在身患“惡性纖維組織細胞瘤”(癌症)的情況下,以超常的毅力,克服常人難以克服的病痛折磨,帶病堅持工作。在他的帶動下,區檢察院成為全國、全省都有一定影響的先進模範檢察院。他於1997年至2000年連續四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山東省人民檢察院評為優秀檢察官,並記個人一等功兩次;1998年被評為市勞動模範,1999年被省總工會授予“富民興魯”勞動獎章。2001年2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檢察系統人民滿意的檢察幹警。

個人榮譽


他的個人事迹先後在《人民日報》《檢察日報》《大眾日報》等30多家新聞媒體進行宣傳報道。其中《檢察日報》以《長江之歌》為題在頭版頭條刊發了介紹他個人事迹的長篇通訊。之後,原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全國政協副主席張思卿親自作出批示,要求全國檢察幹警向他學習。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檢察院和臨淄區委也先後作出向劉長江學習的決定。 2003年2月18日,因病醫治無效,與世長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