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信訪局
哈爾濱市信訪局
(二)負責起草、修訂市信訪工作法規及規範性文件,承擔信訪工作各項法規的組織實施和檢查指導工作。
(三)負責辦理人民群眾給市委、市政府及領導同志的來信;承辦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轉辦的信件。
(四)負責承辦中央、省和市領導交辦的信訪案件。
(五)負責向有關地區、部門或單位交辦信訪案件;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信訪問題;負責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值班接待處理群眾信訪問題的組織實施和問題落實的督辦工作。
(六)代表市委、市政府徵集並辦理人民群眾對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的意見建議。
(七)負責接待到市委、市政府及省、市領導住地的來訪群眾,負責管理、教育無理糾纏取鬧的上訪人員。
(八)負責全市信訪工作目標管理檢查考核工作。
(九)負責培訓全市專兼職信訪幹部,協助和指導基層開展信訪幹部培訓工作。
(十)負責向市委、市政府領導及有關部門提供人民群眾通過來信、來訪、電話反映的重要信訪信息。
(十一)負責市委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信訪學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我市進京上訪群眾的接待、勸返工作。
(十三)負責受理信訪人關於應由市政府複查、複核信訪事項的訴求,協調本級政府相關部門代表政府開展信訪事項複查、複核工作,代表市政府向信訪人為其信訪問題出具複查、複核意見。
(十四)負責從北京中央國家機關、重要會議場所、重大公務活動場所、領導人住地勸返回哈上訪人員和進入市信訪服務中心的上訪人員提供服務和幫助,為上訪人員解決實際問題,進行思想教育和就地穩控。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1. 辦公室
2. 機關黨委
3. 綜合指導處
4. 來信受理處
5. 社情民意處(即人民建議徵集辦公室)
6. 來訪接待一處
7. 來訪接待二處
8. 督查處
9. 聯辦工作處
10.複查複核處(即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複核辦公室)
11.駐京信訪接待處
12.宣教處
13.市長電子信箱工作處
哈爾濱市信訪局於2017年3月23日發布了《哈爾濱市信訪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