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遷徙

自由遷徙

自由遷徙已經是中國大規模城鎮化進程中的現實,農民工雖然實現了自由遷徙,但沒有享受到公平的待遇,背後是制度問題。全國農民工超過2.6億人,其中到本鄉鎮以外地方打工的農民工超過1.6億人。前年全國僱主或單位為農民工繳納養老、醫療保險的比例僅為13.9%、16.7%。自由遷徙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而目前農民工不能公平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務,是一種社會不公。

戶籍改革


政府工作報告5日提出,加快推進戶籍制度、社會管理體制和相關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常住人口,為人們自由遷徙、安居樂業創造公平的制度環境。

制度完善


自由遷徙
自由遷徙
自由遷徙已經是中國大規模城鎮化進程中的現實,農民工雖然實現了自由遷徙,但沒有享受到公平的待遇,農民工不能公平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務,是一種社會不公。

改革


戶籍制度是自由遷徙的第一道障礙。然而,附著在戶籍制度上的社保、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以及城鄉分割的社會管理體制是更深的鴻溝。
自由遷徙
自由遷徙
要使在城鎮已穩定就業和居住的農民工及其家屬有序轉為城鎮居民。戶 籍制度改革是大勢所趨。儘管一些城市有顧慮,提出承載能力有限,但其實這些農民工已經在這些城市裡了,不能無視這一事實。中小城市的戶籍制度要儘快全面放開,大城市至少第一步要做到,城市裡有穩定工作的農民工享受與市民同樣的基本公共服務。中國與發達國家的差距之一就是城鄉差距,而城鄉差距就表現在基本公共服務上。眼下經濟社會已經發展到一定的程度,必須逐步縮小這種差別,這樣才能為自由遷徙提供公平的制度保障。異地高考破冰,農民工納入保障房保障範圍,推動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可以看出政府為自由遷徙創造公平制度環境的決心。

制度環境


公平制度環境也需要相當的成本。據有關研究部門測算,一個農民工市民化僅公共服務就要花費10萬元。遲福林委員建議,儘快建立成本分擔機制,包括中央與地方、流入地和流出地、企業與農民工個人的分擔機制。
放寬視野,為自由遷徙創造公平制度環境,離不開城鄉一體化發展。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相輔相成。
只有部分農村人口轉移到城鎮穩定生活,農業才能實現土地集中,才能發展現代農業;而城鎮化的發展,不僅可以幫助農業現代化發展,而且可以向農村輻射更好的公共服務。
當城市和農村實現一體化發展,自由遷徙的公平制度環境就真正建立起來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要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上。

歷史資料


1954年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遷徙自由。然而,1955年政務院發布《關於建立經常戶口登記制度的指示》,從操作上否定了遷徙自由,當然,這一制度是違憲的。為了解決法律上的問題,1975年憲法,將遷徙自由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