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教
風教
《毛詩序》歸納《詩經》十五國風的社會作用及其特點說:“風,風也,教也;風以動之,教以化之。”這裡的“風”,包含本源、體制、功用三重意義;就本源講,它發源於古人認為音樂是模擬大自然風聲的結果,如《國語·周語》:“瞽帥音官以風土”、《呂氏春秋·仲夏紀·古樂》篇:“帝……乃令飛龍作效八風之音”,引申而為各地方的民謠,如《左傳·襄公十八年》師曠所說的“吾驟歌北風,又歌南風”,“北風”、“南風”即指北方和南方的歌謠,從《詩經》中的《國風》,就是指的當時各國地方的歌謠。從體制方面說,“風”即風誦吟詠,如《論衡·明雩》篇所說:“風乎舞雩;風,歌也。”從其功用講,則是“風教”。孔穎達《毛詩正義》:“微動若風,言出而過改,猶風行而草偃,故曰風”。“《尚書》之‘三風十愆’,疾病也;詩人之四始六義,救藥也。”即詩之美刺是一種改良政治“疾病”之“救藥”,背出而合訓。同時,“風教”又包括兩方面的要求:一是指詩人創作的詩歌,在流行中對人們起到感化作用。如《毛詩序》說:“是以一國之事系一人之本謂之風。”《毛詩正義》說:“詩人覽一國之意以為己心,故一國之事系此一人使言之也。但所言者,直是諸侯之政,行風化於一國。”即指詩人創作的詩歌應在社會生活中起到教化作用。二是指統治階級的“上”對於“下”的教化,如《毛詩序》說:“上以風化下。”
《白虎通德論·三教》說:“教者,效也。上為之,下效之。”即認為在“上”者應運用詩歌教化“下”民。“風教”是通過詩歌的具體感人的特點(感動、感化等)實現的。《毛詩序》強調說:“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詩。”對詩歌的教化力量作了高度的估價。這就是在封建社會中長期流行的“風教”說,它對封建社會的詩歌及詩論發生過很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