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監獄管理局
副廳級行政機構
浙江監獄管理局,是省司法廳管理的主管監獄執行刑罰、改造罪犯和監獄企業工作的副廳級行政機構。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10號。公交線路:b支2路,全程約11.2公里。1、步行約760米,到達留下站;2、乘坐b支2路,經過14站,到達八字橋站。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28號),設立浙江省監獄管理局。省監獄管理局是省司法廳管理的主管監獄執行刑罰、改造罪犯和監獄企業工作的副廳級行政機構。
浙江省監獄管理局
(一)將生產經營管理有關職責划給監獄企業集團公司。
(二)加強刑罰執行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監獄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製監獄系統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省監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省監獄依法執行刑罰、改造罪犯工作。
(三)研究規劃全省監獄布局等重大事項;指導全省監獄工作的改革,指導全省現代化文明監獄創建工作。
(四)制定監管工作規章制度,負責獄政管理、獄內偵查、罪犯調遣和監獄外事接待工作,指導處置監獄突發性事件。
(五)指導對罪犯的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術教育,編髮罪犯的報刊讀物;指導罪犯改造質量評估工作。
(六)指導罪犯生活衛生管理;指導監區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七)依法對罪犯實施勞動改造;領導和管理監獄企業;負責監獄安全生產,負責所屬監獄及監獄企業國有資產、國土資源的具體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
(八)負責省屬監獄基本建設、信息化建設、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和警用裝備工作。
(九)負責省屬監獄民警隊伍建設、廉政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省屬監獄職工管理和留場就業人員的教育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監獄學會工作,管理省監獄中心醫院。
(十二)承辦省政府及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負責全省監獄系統中長期發展規劃的編製。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局黨委重大決策決議的督查督辦。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值班、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外事、收發、文印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的起草、審核工作。組織開展重大決策、重要工作調研。負責浙江監獄政務網、浙江監獄網、省政務服務網等內容信息的更新管理。協助局領導聯繫省監獄工作研究所。
(二)執法監督處。負責執法監督檢查,監督罪犯減刑、假釋、加刑、保外就醫及行政獎懲等工作。承擔監獄工作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審核、彙編工作。指導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獄務公開工作,承擔浙江監獄網獄務公開系統的日常維護。負責信訪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工作,承擔浙江監獄新媒體(政務微信)的日常維護、信息更新和網路輿情監測、研判、回應等工作。
(三)獄政管理處。擬訂獄政管理、獄內偵查、生活衛生等工作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現代化文明監獄創建工作。指導罪犯收監、釋放、分管分押、考核獎懲等日常管理工作。指導罪犯耳目、信息員管理工作。指導、參與獄內重大、特大案件和涉及兩個以上監獄的重大案件的偵查破案工作。負責罪犯集中統一調遣。參與監管裝備配置、警戒設施建設工作。負責罪犯解回再審、解回延期等審批。負責省屬監獄槍支彈藥管理工作。檢查指導罪犯生活設施、物資供應以及各項生活衛生經費的使用並督促落實。負責監獄醫療糾紛處置以及罪犯保外就醫的醫療鑒定審核。指導罪犯疾病預防控制和重大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罪犯信息、統計資料編報工作。協助局領導聯繫衛生防疫站。
(四)應急指揮處(掛情報信息指揮中心牌子)。指導全省監獄監管安全預警機制建設。負責第一時間收集並分析研判各類監管安全信息,發布預測預警。負責應急處突綜合管理工作,指揮、協調處置暴獄、越獄、劫持人質等各類突發事件。參與罪犯調遣等重大活動。監督民警執勤、值班、備勤工作。承擔全省監獄視頻監控督查,協助開展警務督查。負責做好與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繫。負責全省監獄指揮中心工作規範化和隊伍正規化建設。
(五)刑罰執行處。擬訂刑罰執行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對罪犯的加刑、減刑、假釋工作;承擔罪犯暫予監外執行及收監決定的審核。承擔涉黑、原副處級以上罪犯的減刑、假釋及開庭審理以及死緩罪犯減刑的複核。指導、承辦外國籍、港台罪犯的日常管理。負責罪犯申訴、控告、檢舉的受理及有關問題的查處工作。負責刑罰執行一體化建設,指導監地銜接工作。
(六)教育改造處。組織編寫罪犯思想、文化、技術教育教材,指導罪犯教育改造、危險性評估、心理矯治工作。負責省級改造積極分子的審核工作。指導監獄文化建設。指導罪犯改造質量評估工作。指導社會幫教、警示教育工作。指導出入監教育。參與對刑滿釋放人員改造質量的考察工作。負責《浙江新生報》采編、發行等工作。
(七)勞動改造與安全生產監管處。指導罪犯勞動改造工作,擬訂罪犯勞動改造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監獄和監獄企業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節能環保、防汛抗旱與抗災救災工作,擬訂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等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負責自然資源管理工作,承擔土地權屬變更,指導協調土地權屬爭議、土地墾造等工作。協調監獄和監獄企業罪犯勞動改造工作中的有關事宜。
(八)信息技術處。組織擬訂信息化建設規劃、標準體系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實施“智慧監獄”建設。負責信息化建設項目的技術審核。負責信息化建設應用軟體和硬體設施的技術選型、開發和推廣應用。組織信息資源庫建設,協調網路資源綜合利用。負責局機關、指導省屬監獄信息網路與信息系統的安全、管理與維護工作。
(九)財務處。負責機關和省屬監獄預算決算編製、執行和監督。負責各項資金籌措和政府採購管理。負責機關並指導省屬監獄績效管理、內部控制實施的日常工作。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投資計劃、建設管理及統計工作。指導、協調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和日常監管。承擔在杭省屬監獄專用房項目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擬訂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監獄企業集團公司投資項目管理、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等工作。承擔局機關本級、系統工會、機關工會以及系統黨費專戶財務管理。協助局領導聯繫設計所。
(十)行政裝備處。負責機關並指導規範省屬監獄國有資產的使用管理(不含自然資源)。負責機關並指導省屬監獄公務車輛(含企業公務車輛)、備勤用房、房改、民警食堂、警用物資等行政裝備工作。承擔機關房產、物業、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公務接待、機關內保、醫保醫療等保障工作。承擔在杭省屬監獄專用房項目及配套用房管理工作(不含財務管理)。負責省屬監獄民警住房補貼日常管理。負責機關並指導省屬監獄(含企業)招投標及大宗物資採購工作。
(十一)審計督查處(與直屬機關紀委、公司審計監察處合署辦公)。負責省屬監獄系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監督檢查,指導督促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省屬監獄違紀違法一般案件查處的指導、管理。在許可權範圍內,負責受理民警職工的控告、申訴和舉報,查處單位和民警違紀違法案件。組織開展正風肅紀。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監獄單位年度財務收支、基本建設、資金使用等經濟活動進行審計,按照管理許可權對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負責系統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作。
(十二)警務教育處(與團工委合署辦公)。負責民警職工宣傳、教育、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民警職工技能培訓、崗位練兵等培訓工作。負責警務督察、警銜、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負責省屬監獄思想政治日常工作,協助做好局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負責民警職工意識形態管理工作。負責民警專業化建設。負責監獄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協助黨委負責青年民警的教育、培訓、管理,負責共青團工作。
(十三)政治部。負責省屬監獄系統民警職工招錄、安置、調動、任免、考核、職務晉陞、人事檔案管理、優撫等工作。承擔民警職工工資審批、津補貼統發、養老保險管理等保障工作。負責省屬監獄機構編製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省屬監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十四)直屬機關黨委(與工會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牽頭負責局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日常工作。負責省屬監獄系統黨的建設工作。負責系統工會工作。承擔機關幹部的日常管理。負責機關出國(境)報批審批,並指導直屬單位出國(境)審批管理工作。
(十五)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集團公司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值班、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文印、對外聯絡等工作。承擔集團公司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公司本部房屋租賃、物業、車輛等管理工作。負責公司本部通訊報道與聯絡、網路信息發布工作。做好省委省政府扶貧工作。
(十六)公司生產管理處。負責編製生產經營計劃與生產統計工作。負責生產經營性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管理。指導子公司科技創新、技術推廣、產業和產品結構調整工作。負責市場營銷管理。負責土地資源經營、農業綜合開發及水利建設,指導種植業、養殖業生產。負責生產管理和生產協調。協助指導企業做好安全生產、防災救災、牲畜疫病防治等工作。指導企業改革,辦理企業設立、變更、撤銷、工商年檢年審報批相關工作。指導子公司開展企業規範管理與誠信建設。指導企業質量、計量、標準化和設備管理工作。
(十七)公司財務處。負責集團公司預算決算編製、執行和監督。負責省屬監獄企業投資計劃、資產變動審核、經濟責任制、績效考評、政策性補貼、勞動補償費、生產車輛管理審批等管理工作。負責集團公司本部資金管理、出納會計核算工作。協助開展農業綜合開發、產調資金、二項基金管理等工作。負責審計整改配合管理、資產處置管理等工作。
(十八)公司審計監察處。負責制定、實施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監事會工作具體辦法及專項審計辦法。負責監督評價企業財務收支、建設項目、技術項目、財務風險等工作。負責有關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負責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工作。負責企業監事會日常事務。負責員工法紀教育和廉政建設,查處違紀行為。
省監獄管理局機關編製177名(含用於到省東聯集團公司重要崗位兼職人員的25名專項編製),其中:局長1名,政委1名,副局長4名,政治部主任1名;處級領導職數4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置、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王爭:浙江省司法廳副廳長、浙江省監獄管理局局長,浙江省東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董事長。
蔡俊豪,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省東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
呂偉雄,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二級巡視員,省東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經理。
周曉虹,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省東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陳飛躍,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省十里豐監獄黨委書記、政委,省東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姚永清,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省東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廖土生,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省金華監獄黨委書記、政委,省東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朱永忠,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省東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
王光華,省監獄管理局二級巡視員,省東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
浙江省司法廳副廳長、浙江省監獄管理局局長,浙江省東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董事長。
地址:天目山路110
2020年11月20日,浙江省監獄管理局審計督查處獲“全國內部審計先進集體”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