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人有一妻一妾
《孟子》散文中的名篇
《齊人有一妻一妾》是《孟子》散文中的名篇,詼諧幽默,耐人尋味。
徠文章通過一個生動的寓言故事,辛辣地諷刺了那種不顧禮義廉恥,以卑鄙的手段追求富貴利達的人。這篇文章先是故事的序幕,簡單地交代了背景,引出了人物。再是故事的發生,寫齊人的詭秘行動和對妻妾的誇耀。然後是故事的發展,寫妻子的懷疑和妻妾的商議。接著是故事的高潮,寫妻子的追蹤偵察和齊人“饜酒肉”的真相。最後是故事的結局,寫妻妾的羞慚憤恨和齊人恬不知恥的醜態。
齊人有一妻一妾而處室者,其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後反。其妻問所與飲食者,則盡富貴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後反;問其與飲食者,盡富貴也,而未嘗有顯者來,吾將瞷良人之所之也。”
蚤起,施從良人之所之,遍國中無與立談者。卒之東郭墦間,之祭者乞其餘;不足,又顧而之他。此其為饜足之道也。
其妻歸,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今若此。”與其妾訕其良人,而相泣於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從外來,驕其妻妾。
由君子觀之,則人之所以求富貴利達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幾希矣。
1.處室:居家過日子,共同生活。
2.良人:古時妻子對丈夫的稱呼。
3.饜:滿足、飽食。反:通“返”。
4.所與飲食者:與他在一起吃喝的人。
5.富貴:指富貴的人。
6.其:指良人。
7.未嘗:不曾。顯者:有地位有聲望的人。
8.瞷(jiàn)良人之所之:暗中看他所去的地方。瞷,窺視,暗中看。前一個“之”是助詞,后一個“之”是動詞。所之,所去的地方。
9.蚤:通“早”。
10.施(yí):通“迤”,逶迤斜行。這裡指暗中跟蹤。
11.國中:都城內。國,國都、京城。
12徠.卒之東郭墦(fán)間:最後到了東門外的墓地。卒,最後。之,去、往。東郭,城之東門外。墦間,墳墓間。
13.之祭者乞其餘:向祭墓的人乞討剩下來的食物。
14.顧而之他:掉頭到另一個墓地去。
15.道:方法。
16.終身:終身依靠
17.訕(shàn):譏諷。
18.中庭:庭院中。
19.施施(yíyí):喜悅自得的樣子。
20.驕:驕傲。
21.幾希:幾乎沒有。希,通“稀”。
齊國有個人和一妻一妾共同生活。丈夫每次外出,都(說)是吃飽喝足才回家。妻子問跟他一起吃飯的都是些什麼人,(他就說)都是有錢有地位的人。妻子對妾說:“丈夫(每次)出去,都是酒醉飯飽才回家,問是誰跟他在一起吃喝,都是有錢有地位的人。可是,從來也不曾見有顯貴體面的人到家裡來。我要暗中看看他到底去什麼地方。”
(第二天)清早起來,(妻子)便拐彎抹角地跟蹤丈夫。(走遍)整個都城,沒有誰停下來與他打招呼交談。最後(他)走到東門城外的墳墓中間,向那些掃墓的人乞討殘羹剩飯。不夠,又四下里看看,到別的掃墓人那裡。這就是他天天酒醉飯飽的方法。
妻子回去,(把看到的一切)告訴了妾,說:“丈夫,是我們指望依靠過一輩子的人。現在卻是這個樣子。”於是兩人一起在院子里大罵,哭成一團。丈夫卻一點也不知道,還得意洋洋地從外面回來,在妻妾面前大耍威風。
在君子看來,人們用來求取陞官發財的方法,能夠不使他們的妻妾引以為恥而共同哭泣的,是很少的!
這是一篇精彩的諷刺小品。孟子勾畫的,是一個內心極其卑劣下賤,外表卻趾高氣揚,不可一世的形象。他為了在妻妾面前擺闊氣,抖威風,自吹每天都有達官貴人請他吃喝,實際上卻每天都在墳地里乞討。妻妾發現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卻並不知道事情已經敗露,還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幾分噁心。
男主角“齊人”,分明是當時社會上一個為追求“富貴利達”而不擇手段的厚顏無恥的典型人物的縮影。他自欺欺人,做著連自己妻妾也被欺騙隱瞞的見不得人的勾當,卻裝出一副驕傲自滿的神氣。雖只寥寥幾筆,但他的醜惡嘴臉已暴露無遺了。
但在具體分析本文之前,先提個問題。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樣,說明全書是孟軻的門徒及其後輩們追記下來的。惟獨這一章偏偏沒有“孟子曰”這三個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讀本》中認為,這一章應與它的前一章相連,不宜分成兩截。現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儲子曰:“王使人瞷夫子,果有以異於人乎?”孟子曰:“何以異於人哉!堯舜與人同耳。”
正因為齊宣王派人對孟軻窺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講出了“齊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兩章連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獨這一章沒有“孟子曰”字樣的疑問了。另外,我們還可以從文章修辭的角度來看。《孟子》書中用“瞷”的地方只有這兩處,而這兩段文字又恰好彼此銜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齊人之妻的“瞷良人之所之”來與儲子說的“王使人瞷夫子”相呼應,而是分成全無關涉的兩章,那麼這兩個字的出現也未免太湊巧了。但上述兩點還不是兩章書應合為一章的最有力的證明,後面將做進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敘述部分沒有什麼有意突出的筆墨,作者態度的冷靜客觀有點像契訶夫在寫短篇。但文章卻是由淺入深,由先果而後因(即先寫現象後點出這種現象發生的背景)的手法,層層揭示出“齊人”齷齪的靈魂,剝去他虛偽的外衣。從“齊人”口頭上的吹牛(“所與飲食者”“盡富貴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嘗有顯者來”點出可疑的癥結所在。接著筆鋒卻從“其妻”的角度由側面往深處揭露:“遍國中無與立談者”,是說這個自吹自擂的傢伙連普通老百姓都沒有一個搭理他的,可見“盡富貴也”的話是純屬吹牛;然後寫他“卒之東郭墦間”,跑到墓地上去了,這不能不令人奇怪,最後謎底揭曉,原來他不過是個乞丐,而且是個死皮賴臉的痞子,“乞其餘,不足,又顧而之他”。這種抽蕉剝繭的手法還不夠,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補上一句“施施從外來,驕其妻妾”,寫“齊人”的厚顏無恥不但只停留在口頭上,而且還表露在神態上和精神狀態中,此之謂“頰上添毫”。這種形象刻畫真是躍然紙上了。
讀這篇文章,應注意以下四點。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與簡的處理。如寫“良人出”至“盡富貴也”一節,竟不厭其煩地重複一遍。這主要是為了突出寫這一現象。特別是第二次寫時加上了一句“而未嘗有顯者來”,這就點出了可疑的關鍵,為下文的“瞷”做好了鋪墊。同時,這一重複是為了與後文對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為饜足之道也”與“盡富貴也”恰好相反,而“饜酒肉而後反”則又與“施施從外來,驕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複正是為了使下文反跌時更有力。而當其妻“告其妾”時,卻沒有把她所“瞷”的全部過程重說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話說到半截便咽了回去。這個“此”字竟包括了從“蚤起”以下44字描寫的內容,真是簡到不能再簡。這是因為前面的筆墨已寫得淋漓盡致,精彩的鏡頭如再度出現就反而乏味了;何況其妻的內心感情之複雜絕非重述其所見的種種醜惡現象所能盡,反不如只說半句話更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個“訕”和一個“泣”字也已足夠,至於“訕”什麼和為什麼“泣”,都無須細表了。可見作者對文章的繁與簡確用過一番心思。
第二,這個“齊人”窮得討飯,怎麼還有“一妻一妾”?“妾”這個人物的出現是為了主題突出和情節安排的需要。比如妻發現了疑點,便對妾傾訴自己的心事;盯梢回來,把所“瞷”的結果又告訴了妾;妻妾二人互訕互泣,顯然比一個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沒有“妾”,“妻”的言行舉止就會受到較大限制,故事的諷刺力量也會大大削弱。比如只說“驕其妻”,就遠不如說“驕其妻妾”顯得傳神盡態。
第三,“此其為饜足之道也”一句是說故事者的解釋之詞呢,還是“齊人”之妻說出來的話?這有點類似於魯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孔乙己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
對這幾句話,過去曾有過爭論,有人說是作者站出來說話,有人則以為應該是酒店小夥計說的。其實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達他內心的獨白。這兒的“此其為饜足之道也”也正是“齊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內心獨白,由說故事的人代她表達出來罷了。
第四,要注意這篇中“而”字的用法。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兩種用法。一種起連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後兩部分是並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幾希矣”的“而”,乃是連接“不羞”和“不相泣”這兩個並列成分的,意思說她們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見了。另一種則起轉折作用,使文章顯得透闢有力。如“而未嘗有顯者來”“而良人未之知也”兩句,要是沒有這兩個“而”字,便缺乏喚醒和點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沒有波瀾而軟弱無力了。這兩種“而”字的用法必須分清,而後一種用現代漢語寫文章也是可以借鑒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對故事的總結性的斷語。它只對“齊人”做了批判,卻沒有照應前面回答儲子的話。這正是被後人把一章書誤分為兩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這裡。其實這是作者有意識的寫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來的論題上去。因為只要一照應前文,就會成為對齊王的謾罵,對自己的表揚,並把全篇諷刺的意義大大削弱。分析一下:“瞷”本身並非光明磊落的行動,“瞷”人則更屬非禮。一個人之所以要被人“瞷”,想必他做出了見不得人的事,不是內挾陰私,就是外充偽善。齊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瞷”孟子,孟子當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來就用“何以異於人哉”針鋒相對地進行了駁斥。但如果從修養、學問、見識、閱歷來看,作為學者的孟軻,當然有“異於人”之處。但這種“異於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瞷”的,問題乃在於根本不應該派人去“瞷”。所以孟子提出了“堯舜”來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說堯舜也不過同平常人一樣,何況我孟軻!堯舜是古之聖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見孟子用來自擬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卻講了一個十分猥瑣的故事。意思說,只有齷齪小人才陽一套陰一套,才有被“瞷”的必要;從另一方面說,只有一個人被懷疑自己是否偽君子時,別人才想到去“瞷”他。“齊人”的故事一方面對那些追求“富貴利達”的齷齪小人進行了無情的諷刺,一方面也正是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貴利達,自然不會做自欺欺人瞞心昧己的醜事,當然無須裝成一副偽善者的面孔做給人看。這正是孟軻從反面證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對於前面的話,也就用不著再回過頭去照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