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重慶市渝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14﹞60號)和中共重慶市渝北區委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關於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渝北委發﹝2014﹞18號),設立重慶市渝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重慶市渝北區煤炭工業管理局),簡稱區安監局(區煤管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取消的職能
1.取消已由國家、市、區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根據國務院和市、區政府職能轉變要求需要取消的其他職責。
(二)承接的職能
1.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許可證核發的審批職能。
2.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的審批職能。
3.根據國務院和市、區政府職能轉變要求需要承擔的其他職能。
(三)整合的職能
增加全區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生產保護職能。
(三)加強的職能
1.強化安全生產“三基”建設,鞏固完善安全監管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推進基層安全監管全覆蓋,提高全民安全意識。
2.強化安全生產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加強對基層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深化安全生產發展能力建設,促進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素質提升。
3.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化、網路化、法治化建設;加強急需安全生產緊缺專業人才和高層次人才培養。
(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煤炭工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和鎮街、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三)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使用情況;指導全區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
(四)承擔全區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准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煤炭生產企業安全生產准入管理職責,負責煤炭企業的行業管理;組織實施全區煤炭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煤礦技改的初審、轉報;整頓和規範煤炭市場秩序,維護煤礦合法權益;負責煤炭行業科技進步、對外交流、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報批工作。
(六)負責全區石油、天然氣管道(以下簡稱管道)保護工作,統籌協調管道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負責管道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職業衛生監管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擬訂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管相關規範性文件;組織查處職業病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負責監督管理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衛生培訓工作。
(九)負責全區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負責全區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十)負責組織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法組織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責任追究和辦理結案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協助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十二)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渝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協調工作;負責黨務群團、紀檢監察、組織、宣傳、人事、機構編製、目標管理、新聞信息、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安全保密、信訪、綜合治理、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統計、計劃生育、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規章制度、計劃、總結等重要文件起草,組織重大調研。
(二)綜合監管科
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工作文件的起草和規劃擬訂;下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性控制指標,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指導、監督、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和鎮街、園區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安全生產工作和控制指標執行情況;協調、監督、檢查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三同時”、安全投入工作的部署、實施、督導;統籌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負責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事故責任的追究;負責安全生產宣傳工作;指導全區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負責統籌全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資格考核工作;負責統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和負責統籌全區機場凈空保護工作。
(三)高危企業監管科
依法負責非煤礦山、石油、天然氣配氣站(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職責範圍,監督檢查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指導和監督相關社會中介機構和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評價工作;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的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和有關人員安全資格持證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四)職業衛生監管科
負責擬訂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管相關規範性文件;負責督促用人單位執行職業病危害因素工程式控制制、職業防護設施、個體職業防護等相關標準;負責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病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負責監督管理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檢查和督促用人單位依法建立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相關職業衛生檢查等管理制度;監督檢查和督促用人單位提供勞動者健康損害與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關係等相關證明材料;負責匯總、分析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等信息,向相關部門和機構提供職業衛生監督檢查情況。
(五)煤礦管理科
負責全區煤礦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組織編製工作方案,並牽頭組織實施;督促檢查指導全區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整頓和規範煤炭市場秩序,維護煤礦合法權益;組織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工作;負責全區煤礦企業安全基礎管理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組織全區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檢查指導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煤炭行業科技進步、對外交流、及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全區煤礦整頓關閉工作;協助或組織參與煤礦企業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性監督檢查;檢查指導各產煤鎮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督促指導煤礦應急救援工作。
(六)油氣管道監管科
負責全區管道保護工作,研究制定全區管道保護工作方案及有關政策;負責統籌協調管道保護的重大問題和隱患整治工作;負責收集管道情況、報送信息等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鎮街、園區及相關企業貫徹落實管道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規範的情況;受理各類管道隱患舉報,組織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危害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負責全區管道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管道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工作;承擔區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行政審批科
負責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審批工作;負責煤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初審(上報)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初審(上報)管理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經營(批發、零售)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審核發證工作;負責《二、三類非藥品易制毒危險化學品經營》備案;負責《煤礦企業建設項目“三同時”設計審查》備案審查工作;負責(3000萬元以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建設項目“三同時”備案審查;負責(50萬噸)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備案審查;負責(50萬噸)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備案審查;負責《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施工竣工驗收》的審核備案;負責職業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定;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貿企業、道路運輸等安全培訓》備案、審核、蓋章、發證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貿企業、道路運輸等特種作業培訓》的審查備案工作;負責煤炭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報批;負責煤礦技改的初審、轉報。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群團組織等按有關規定設置。
重慶市渝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製為1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0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製1名。
局長:趙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