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性有害因素
對職業人群的健康、安全造成不良影響
職業性有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s)又稱職業病危害因素,是指生產工作過程及其環境中產生和(或)存在的,職業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業能力可對能造成不良影響的一切要素或條件的總稱。
1.化學因素在生產中接觸到的原料、中間產品、成品和生產過程中的廢氣、廢水、廢渣等可對健康產生危害的活性因素。凡是少量攝入對人體有害的物質,稱為毒物。毒物以粉塵、煙塵、霧、蒸汽或氣體的形態散佈於空氣中。
(1)有毒物質:如鉛、汞、苯、氯、一氧化碳、有機磷農藥等。
(2)生產性粉塵:如矽塵、石棉塵、煤塵、水泥塵、有機粉塵等。
2.物理因素是生產環境的構成要素。
(1)異常氣象條件:如高溫、低溫、高濕等。
(2)異常氣壓:如高氣壓、低氣壓等。
(3)雜訊、振動、超聲波、次聲等。
(4)非電離輻射:如可見光、紫外線、紅外線、射頻輻射、微波、激光等。
經濟全球化、國民生產總值(GNP)、財富分配、文化教育水平、生態環境、勞動立法、醫療衛生制度,都可影響職業人群的健康。如生產管理水平低、廠房建築或設備簡陋、過重體力負荷、生產布局不合理等。
1.勞動組織和制度不完善,作業制度不合理;
2.精神(心理)性職業緊張,
3.工作節奏的變動,換班及夜班工作;
4.吸煙及過量飲酒;
5.農民工大量湧入城市務工;
6.缺乏體育鍛煉;
7.個人缺乏健康和預防觀念;
8.違反安全操作規範和忽視自我保健;
9.勞動強度過大或生產定額不當,安排的作業與勞動者生理狀況不相適應;
10.個別器官或系統過度緊張,如視力緊張等;
11.長時間處於不良體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醫務人員的業務能力和醫德是職業衛生服務的重要條件。落實職業醫學準則,提倡崇尚醫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