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校一讀

三校一讀

三校一讀制度是傳統的校對工作制度。一般書刊都必須至少經過三次校對(初校、二校、三校)和一次通讀檢查后,才能付印;重點書刊、工具書等,應相應增加校次;終校必須由出版單位內具有中級以上出版專業職業資格的專職校對人員擔任。新聞出版署1997年頒布的《圖書質量保障體系》規定:必須堅持“責任校對制度和‘三校一讀制度”。這兩個制度是校對的基本制度。

目錄

正文


具體流程
目前,由於黑馬校對軟體在出版行業的普及,傳統的人工三校一讀,已經發展成為人機結合的三校一讀方式。具體的校對流程如下:
紙質稿件的人機結合的校對流程
人工初校+技術整理→謄樣→退廠改樣→核紅→計算機二校→人工三校→人工通讀→退廠改樣→清樣核紅→付印
人工初校可核對原稿及進行全書的技術性整理工作;計算機二校可以節省大量人工校對時間,確保準確率;人工三校和通讀則可以起到最後把關的作用。
電子原稿的人機結合校對模式
計算機一校(主要校文字性差錯)→人工二校(主要校是非) +技術整理→退廠(或退責任編輯)改樣→核紅→計算機三校(主要校改動后的差錯)→人工通讀→退廠(或退責任編輯)改樣→清樣核紅→付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