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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旭東
長春黑幫分子
梁旭東,原名梁笑溟。1989年因鬥毆和倒賣汽車運費票據被德惠市公安局多次打擊處理;但梁旭東不思改,反而於1993年初,糾集“兩勞”釋解人員陳彬、張洪岩、孫殿亮等人在德惠市進徠行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以梁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開始形成。2000年9月19日,梁旭東等4人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東方網8月17日消息:新中國成立以來長春市規模最大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頭目梁旭東,昨天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同時,梁旭東通過各種經營活動,逐步建立並壯大了以飲食、娛樂為主業的“吉林省吉利亞飲食娛樂有限公司”,梁成為公司董事長。公司下轄夜總會、快餐店、酒店、洗浴中心等多處經營實體,總資產達到2000萬元以上,具備了相當的經濟實力。1995年,梁通過各種關係混入長春市公安局警察隊伍,並最終成為朝陽區分局刑警大隊偵查員。自此,梁旭東開始利用刑警身份和團伙勢力,以故意殺人、傷害、聚眾毆鬥等方式擴大組織“影響”;以敲詐勒索、代人討債、設賭抽紅、組織賣淫等手段聚斂錢財,成為長春市稱霸一方的“黑道大哥”。
梁旭東
梁旭東團伙的形成
以梁旭東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的形成,經歷了一個較長的過程。
梁旭東自1987年從部隊退伍回到德惠市后,被分配到德惠市糧食運輸公司工作。1989年,他曾因鬥毆和倒賣汽車運費票據被德惠市公安局多次處理過,此時的梁旭東還只是一個社會“小混混兒”。1993年,梁旭東先後結識了“兩勞”釋解人員陳彬、張洪岩、孫殿亮等人,他們多次結夥在德惠市進行聚眾鬥毆等違法犯罪活動,這些人在德惠市不法分子當中逐步創出了“牌子”,成為小縣城獨霸一方的犯罪團伙。隨後,梁旭東又通過陳彬、孫殿亮等人先後結識了長春市“兩勞”釋解及無業人員於永紅、查強、王偉、程國軍、滿樹立、李洪剛等人,以及後來成為梁旭東團伙“二把手”的杜榮軍。梁旭東團伙開始轉向長春市擴展勢力,同時開始非法購買“東風”口徑槍、“五連發”獵槍、戰刀等兇器。
梁旭東為團伙成員制定了嚴格的“家法”:下級有事必須請示報告,對組織“要絕對忠誠,不許中途退出”,如違反“家法”,輕則剁掉手指,重則打折腿。1996年冬天,梁旭東對手下陳永武擅自脫離控制心懷不滿,遂指使杜榮軍等人對陳進行懲治。同年冬季某日,杜榮軍等將陳永武騙至吉利亞公司下屬一夜總會包房內,將陳永武左手小指砸傷。后因梁旭東認為此種處罰太輕,杜榮軍又用菜刀將陳永武右手無名指剁掉。梁將斷指泡在一個玻璃瓶里,動輒拿出示眾,以告戒手下。1997年夏天,梁聽說團伙成員孫殿亮在社會上流露不滿情緒,便指使手下對孫實施家法,將孫的左腿打折。有了相當的經濟實力和社會影響力、嚴密的組織分工以及“幫規”,梁旭東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正式形成。
長春市一舉打掉了以警察梁旭東為首的黑社會集團事件立刻成為東北的重大新聞,轟動全國。
這個自稱“我上邊有人,兩個月就能出去”的罪魁,最後未能如願。
但讓我們不能理解的是:梁本來就是社會的一個殘渣,卻怎麼能夠混入共和國的公安隊伍?
備受各界關注的梁旭東、張洪岩黑社會團伙犯罪案件,經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近兩年半的偵查、審理,經過人民法院連續一個月的庭審調查,8月16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一審判決;
以徠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組織賣淫罪,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賭博罪,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梁旭東(又名梁笑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處被告人張澤昊(曾用名張洪岩)死刑,……
判處被告人杜榮軍(曾用名杜德偉)死刑,……
……
這個集殺人、搶劫、敲詐勒索、綁架、聚眾毆鬥、設賭抽紅、組織賣淫嫖娼等多種犯罪於一身的特大犯罪團伙,幾年中,相互勾結在一起,先後作案百餘起。其中,重特大案件70餘起,殺死4人,殺傷33人,搶劫、敲詐、詐騙財物數額巨大。其犯罪氣焰之囂張,手段之殘忍,危害之嚴重,在吉林省乃至全國都罕見。
黑社會,作為一種影響大、危害嚴重的犯罪組織,歷來為人類文明社會所深惡痛絕。早在1985年,聯合國大會就已宣稱:“黑社會犯罪是世界三大犯罪災難之一”、“全球性的瘟疫”。
中國黑社會形成於1900年,新中國成立后即已滅絕。近年,隨著改革開放步伐加快和經濟建設的迅猛發展,黑社會勢力又開始滋生和滲透。長春,作為重要的開放城市,亦出現了帶有明顯黑社會性質和特徵的犯罪組織,他們以犯罪為職業,用殘暴的手段瘋狂地掠取他人和團體的利益,殘害群眾,成為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一顆毒瘤。
1998年1月,在長春市人代會期間,有代表反映:朝陽區公安分局民警梁旭東參與組織黑社會犯罪。
剛在主持長春市公安局工作的田中林萬萬沒有想到的,竟有民警參與黑社會犯罪。作為一局之長,他既要對組織負責,也要對民警負責。反映的是線索,是否確切還需要有足夠的證據。田中林把這個反映作為上任伊始,千頭萬緒工作中一個重要問題牢牢地記在了自己的工作日程上。
1月29日,農曆正月初二,整個城市都被濃重的節日氣氛籠罩著。雖然剛剛下午5點多鐘,街上已是華燈齊放,到處洋溢著喜慶的氣氛。就在這時,位於紅旗街附近的中灣夜總會門前發生了一起血案。一個中年男子被兩個蒙面人一陣亂槍打死。
接到報告,偵查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案發現場令這些身經百戰的刑警們都吃了一驚:死者胸部、頭部連中8槍,槍槍可以致命,簡直像境外黑社會職業殺手所為。
偵破工作連夜展開。田中林等領導同志在建設廣場派出所坐鎮指揮。線索很快就上來了,死者叫於永慶,是長春市比較有名的流氓賭棍。他的被殺,很可能是流氓之間利益相爭引發的。
面對這樣一起嚴重暴力案件,田中林同志陷入了深深的思考:社會治安不好,關鍵是團伙犯罪沒打掉,以至於犯罪分子才敢這樣囂張地製造血案。從這個意義上說,“1·29”案絕不是偶然和孤立的,必須下決心馬上在全市範圍內狠狠打擊涉槍犯罪和團伙犯罪,收繳散失在社會上的黑槍,堅決把這一鋒芒性犯罪打下去!
隨即,一場轟轟烈烈的“嚴打”專項鬥爭展開了,一批批非法槍支被收繳上來,一個個暴力犯罪團伙被摧毀,一大批犯罪分子先後落網,戰果輝煌。然而,“1·29”涉槍殺人案並沒有突破性的進展。可有蛛絲馬跡表明,它與梁旭東的團伙關聯。
此時,作為長春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的田中林同志十分焦慮:公安隊伍和社會治安是互為里表的,隊伍是根本,隊伍好,治安才好,可怕的是隊伍出問題。警察如果與社會上的壞人牽扯到一起,助紂為虐,社會治安必然出大問題。因此要把犯罪團伙打徹底,公安隊伍必須純潔。想到這裡,田中林推開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馬世用辦公室的門。
“老馬,我考慮梁旭東的問題得列入日程了。你看該怎麼辦好?”田局長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是該列入日程了。能不能先小範圍秘密偵察,獲取證據。這樣穩妥些。”馬副局長回答說。
“那好,你看由誰來擔此重任?”田局長問。
“張真春怎麼樣?”馬副局長略一思忖,果斷提出了人選。
“好,就是他。”田局長贊同地說,“讓他馬上過來。”
兩位領導提到的張真春是刑警支隊二大隊大隊長,全國優秀人民警察,年輕而幹練,是遠近聞名的“神探”。
這一天是1998年2月24日。
接受任務后,張真春從二大隊選拔出6名業務能力強、政治可靠的同志,組成專案組,開始秘密調查。
梁旭東是朝陽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的一名偵察員。因為工作上的聯繫,他同市局刑警支隊的很多同志認識。張真春明確要求專案組成員:此案必須絕對保密,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場所談論本案及有關情況。
2月27日,工作僅僅開展3天,便取得重大進展:一個名叫W的無業人員曾被梁旭東領的一伙人打傷致殘,至今還躲在外地養傷。偵察員們幾經周折,在一個偏僻鄉村找到了他。通過反覆做工作,W講出了被打的經過。1998年1月2日,他在參加一個朋友的生日宴會時同梁旭東發生爭吵,被梁領的一伙人開槍打折雙腿。
緊接著,專案組又掌握了另一個重要線索。1994年7月1日,梁旭東曾率領一伙人持鋼珠槍、口徑槍到長春市濱河小區一建築工地,將施工隊負責人李明宣及工人等12人打傷。
3月1日14時,調查組負責同志就調查獲取的情況向田中林、馬世用作了彙報。這些年,雖然也年年打團伙,但老百姓不認可、不滿意,認為不把“黑社會”打下去,抓多少都是捏軟的。但從調查的情況看,目前掌握的證據還不足以斷定梁旭東參與黑社會犯罪活動,但毫無疑問,他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現在動手,似乎還欠火候。可是,如果不果斷採取措施,梁如有警覺,萬一逃跑,或鋌而走險,後果將更加嚴重。
領導重在決策,而決策就要擔風險。田中林和幾位同志商量后,決定置一切風險於身後,立即密捕梁旭東。
密捕頭目
1998年3月1日17時50分,一輛4500型豐田吉普車在朝陽區公安分局門前停下,一個身穿黑色高檔皮西裝的男青年跳下車,匆匆走進分局辦公樓。
此人就是梁旭東,他接到隊里通知,趕回局裡彙報“1·29”涉槍殺人案工作進展情況。他興沖沖走進會議室,坐下后,掏出“工作手冊”……
突然,會議室門被拉開,幾名中年男子衝進來,直奔梁旭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繳下他佩帶的槍支。一切反抗都是徒勞的,梁旭東只能束手就擒。同時,他的“專職司機兼保鏢”李洪剛也被擒獲。
梁旭東落網后即被刑事拘留,市公安局宣布將其清除出公安隊伍。
3月1日晚6時30分,市公安局黨組會議室,氣氛嚴肅、凝重。局長田中林向參加會議的市區各分局、刑警大隊的領導通報梁旭東案有關情況,並下達命令:收集梁旭東犯罪證據,落實抓捕梁旭東犯罪團伙成員的任務。
3月2日,市公安局又召開了局務會,播放了3月1日晚搜查梁旭東家,收繳槍支、子彈等物品的電視錄像,宣布了局黨組的決定,全局上下形成共識。
梁旭東被刑事拘留了。可他具有相當的反偵察經驗。11天中他沒有交待任何問題。同時揚言“我上邊有人,一、兩個月就能出去”,企圖負隅頑抗。
他不說,那就叫別人來說。
李明宣,也就是前文所提到的雙陽區建築公司施工隊隊長。
提起1994年7月那個恐怖的日子,他和他的工友們至今仍不寒而慄。
那是一個中午,李明宣和工人們正在聯合置業濱河小區工地吃飯。突然,4輛汽車闖入工地,從車上跳下六七個身著時髦“姣衫”的男青年,手中端著鋼珠槍、連發獵槍及戰刀、木棒直奔他們衝來,對著李明宣和工人亂槍齊發,刀、棒齊上。李明宣的兒子見父親被打傷,上前勸阻,一歹徒對準他的胸部就打了一槍。
混戰過後,工地一片混亂。共有12人負傷,有的被射中鐵砂10幾粒,多的百餘粒,李明宣左腿被打斷,身體多處受傷,為此他先後接受大小手術17次。湖北民工姜占斌的腎、脾被子彈打碎,經醫院搶救,腎、脾被摘除,由此喪失了勞動能力,返回老家后,女友同他解除戀愛關係。李明宣的兒子胸部多處中彈,肺葉中的槍砂至今仍未取出。受傷人員僅醫藥費便花去10多萬元。
這場血腥的洗劫,緣自李明宣與某公司的一項工程糾紛。
李明宣的施工隊承建某公司一棟車庫。竣工后,該公司以種種借口不給所欠工程款,雙方產生矛盾。該公司老闆楊某責成手下工作人員徐曉東處理此事。徐曉東找梁旭東幫忙,梁便指使張洪岩、孫殿亮、李春和、張濤等人,實施了這次血洗行動。
案發後,受害人多次到省、市有關部門上訪。省、市領導多次批示查清此案,嚴懲兇手。負責查處此案的某區公安分局,卻以一般治安案件處理。使這些兇殘的暴徒得以逍遙法外,梁旭東由此聲名大振。
某台商興辦的大酒店生意好,梁旭東便指派手下齊鐵民去這家酒店,找到經理徐某,稱“東哥”的“公司”資金周轉困難,要用一塊手錶抵押“借”10萬元錢。在齊鐵民的恐嚇下,徐無奈只好將10萬元轉到梁旭東指定的賬戶上。此後,該酒店娛樂城開業,梁旭東又找到徐,聲稱為其看場子要收保護費,先後三次收取“保護費”9萬元。已經嘗到甜頭的梁旭東一夥並不就此罷休,他們還經常去這家酒店白吃白喝。1996年一年時間,僅梁旭東及手下於永紅、孫殿亮等人便簽單97筆,合計人民幣163900元。
錢“欠”多了,梁旭東不著急,因為強盜自有強盜的辦法。他拿著一幅“古畫”找到徐,稱這幅畫值10多萬元,送給他頂飯費。徐不敢不收,然而經有關部門鑒定,這幅畫僅值人民幣2000元。
當偵察員找到徐老闆了解情況時,徐老闆還心有餘悸,聽說梁旭東被抓起來了,才聲淚俱下地道出了心裡的恐懼。
梁旭東被秘密捕獲后,公安機關面臨著艱巨的追捕任務。這個團伙成員數十人,他們既是罪犯又是團伙犯罪重要的知情人和證人,只有把他們儘快捕獲歸案,梁旭東團伙犯罪才能水落石出。3月1日晚,捕獲梁旭東后,田中林就下達命令:追捕梁旭東團伙成員。全局立即總動員,集中精兵強將赴廣東、下內蒙,一張張追捕的網撒了出去,一份份捷報傳了回來。
自3月1日至3月13日,團伙骨幹成員於永紅、孫殿亮、滿樹立、程國軍、張洪岩、杜德偉、劉威等先後在長春市、松原市、廣州市落網。
1998年3月15日下午5點鐘左右,一架由廣州飛往長春的班機在大房身機場降落,當杜德偉、張洪岩等犯罪嫌疑人從飛機上押解下來的時候,在那裡等候已久的田中林、趙洪興、馬世用等領導同志都露出了勝利的微笑,他們都知道杜、張等人的落網意味著什麼……
杜德偉,又名杜榮軍,綽號杜老三,梁旭東團伙成員中一個主要殺手,也是一個主要知情人。專案組把杜德偉作為梁案一個重要的突破口,加大了偵審力度,加強了分化瓦解工作。
杜德偉奸詐而又狡猾,可事到如今,他也想爭取個好態度。再加上孫學忠副大隊長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教育感化,杜德偉終於坦白交待了:
“於永慶,是梁旭東指使我和汪大江殺的。”
“1·29”案。突破口終於突開了!梁旭東團伙犯罪的重大罪證找到了!
原來,於永慶,作為社會流氓,在長春也有一夥“黑勢力”。“一山不能容二虎”,梁旭東為了壟斷在長春的黑社會“霸主”地位,多次預謀幹掉他。於永慶結婚的第二天,梁旭東便指派孟繁勝去暗殺,但未得逞。隨後他又指派杜德偉、王大江等人出馬,也未找到下手的機會。1月29日傍晚,王大江在“香格里拉”酒店發現於永慶,遂向梁旭東報告。梁立即命令杜德偉、王大江把於幹掉。2人到該團伙的黑窩點“吉利亞汽車修配廠”取來槍支。杜持一把七連發獵槍、王持口徑槍,帶上面具,駕駛已換上作廢牌照的捷達車尾隨於永慶至紅旗街附近的中灣夜總會。於永慶下車,正欲鎖車時,杜德偉對準於永慶連扣扳機,於永慶應聲倒地,王大江又用口徑槍對準其眉心打了兩槍。作案后,梁旭東親自“改裝”槍支,以防備公安機關檢驗;他還指令手下將作案時掛的作廢車牌扔棄。
面對這一樁樁,一件件鐵的犯罪事實,梁旭東不得不繳械投降。
4月1日,經過一個月的縝密偵察,梁旭東被依法逮捕。 這期間,吉林省委、省政府及中央政法委、公安部領導對此案給予了高度重視,積極支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公安部長賈春旺先後對“梁案”的偵辦作出指示、批示,要求一查到底,除惡務盡。公安部還將此案列為“98第1號黑社會案件”,並撥專款支持長春市公安局辦此專案。省委書記張德江、省長王雲坤等領導分別聽取案情彙報並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長春市公安局“為民除害”,要求公安機關一定要“辦成鐵案,不留後患”。
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領導對偵辦“梁案”的決心和態度,是梁旭東犯罪團伙始料不及的。梁旭東關押初期揚言“我上邊有人,一、兩個月就出去”的夢想很快破滅;自認為無事不能“擺平”混跡於北京的梁曉東(梁旭東的哥哥)在外逃前也哀嘆“這件事在吉林省擺不了,就是在北京找人也不行了……”
越查越多的事實表明,梁旭東組織黑社會團伙犯罪的罪證如山。
這個號稱“長春黑社會老大”的梁旭東原本是德惠縣糧庫的工人,因劣跡斑斑,多次受到當地公安機關處理。後來,在其哥哥梁曉東的多方“運作”下,他被“調”到長春市工作。來長春后,他惡習不改,勾結一些社會流氓,在社會上大打出手。由於他心狠手黑,頭腦精明,逐漸在長春市形成了一股勢力。1995年10月,梁旭東憑藉他哥哥多方“溝通”得來的領導“關照”,採用“空中飛人”的手段,弄到假文憑,以“長春生物製品所保衛科長”身份辦了聘用幹部手續,並通過“關係”調入市公安局,成為一名公安民警。擁有這一“特殊”身份,梁旭東更加肆無忌憚,流氓團伙中的霸主地位也更加牢固了。
梁旭東犯罪團伙有明確的行動宗旨,這就是“團結一心,向社會弄錢”。他們把侵害的矛頭瞄準那些在市場經濟大潮下異軍突起的民營企業,不擇手段的敲詐斂財,瘋狂無度,殘忍至極。
1994年,個體基建承包商劉某欠個體戶劉保根生意款5萬元,劉保根找到梁旭東,謊稱劉某欠他15萬元,如果梁能把錢要回來,10萬元歸己,另外5萬元給梁旭東。經過2人共同策劃后,梁旭東帶領手下孫殿亮、趙輝、李春和等人強行將劉某綁架,並持槍進行威脅恐嚇,逼迫劉某出具欠人民幣58萬元的“欠據”一張。1995年2月,梁旭東逼迫劉某一同前往欠劉某款項的XX公司,在公司門前公然鳴槍威脅,並憑著劉某的58萬元“欠據”,從該公司將58萬元人民幣轉入自己控制的公司。將錢提出后,他僅給劉保根1萬元,給劉某7萬元,其餘全部據為己有。
1995年春節前,張洪岩、王立明、侯萬祥預謀騙取某公司秦皇島分公司的鋼材。幾人在既無營業場所,又無稅務登記,僅有一本工商執照和500元資金的情況下,將該公司109.91噸鋼材騙運到長春。后以每噸2750元賣給長春市嘉瑩汽車貿易公司。該公司經理李某暫未付款。張洪岩便勾結梁旭東、陳彬、孫殿亮等人,在長白山賓館將李某弟弟的尼桑吉普車扣下,令李拿錢贖車。李某隻好如數拿出29萬元買鋼材錢將車贖回。
1996年7月,梁旭東準備在某信用社貸款180萬元。他以合夥做生意為由從鑫鵬貿易公司騙出房照作貸款抵押后,到信用社申請貸款。因手續不符合規定,遭到該信用社信貸科科長的拒絕。梁為此懷恨在心,指派於永紅、王偉(原名陳永武)伺機將信貸科長腿打折。然而幾天過去了,幾個人一直未找到機會下手。梁旭東十分惱怒,他把手下人召集到一起開會,向他們通報了近日長春市發生的幾起暴力案件情況,然後訓斥手下:“你看人家乾的多利索,你們連這點事都干不明白嗎!”會後,他指派於永紅親自出馬。
7月30日6時40分,信貸科長晨練回家,被守候在朱家附近的於永紅、李金虎、曹東彬發現,曹東彬持事先準備好的鐵棒,兇殘地將已年過半百的信貸科長右腿打斷,致使她在病榻上躺了半年多,至今腿踝骨還留有後遺症。
信貸科長被打傷不能上班,貸款的障礙被掃除了。180萬元貸款批下來后,梁旭東提走160萬元,給鑫鵬公司留下一台子彈頭車頂60萬元。隨後不久,此車又被他的同夥張洪岩賣掉。第二年,鑫鵬公司還銀行本息,共損失200萬元。
1997年末,梁旭東派於永紅、李洪剛、李偉、查強等人以手頭緊為由找某飯店老闆吳ד借”款8萬元……
梁旭東團伙通過聚斂不義之財,已擁有了較雄厚的經濟實力,總資產多達2000萬元以上。
梁旭東不但在社會上瘋狂施暴,在團伙內部,心狠手辣也是令人生畏的。他為團伙成員制定了嚴格的“家法”:規定下級有事必須請示報告,對“組織”要絕對忠誠,不許中途退出。如違“家法”,輕則剁掉手指,重則打折腿。在執行“家法”方面,梁旭東確實“不分遠近親疏,一視同仁。”
王偉(原名陳永武)原在長春一家洗車點打工。1995年以來,梁旭東經常來刷車,接觸幾次,感到王偉孤身一人,無牽無掛,且會來事兒,幹活利落,如給自己干肯定是把好手。於是對王偉說:“跟東哥干吧,虧不了你。”王偉也覺得梁旭東一表人才,出手大方,很痛快地答應了。梁旭東安排他到聖羅蘭夜總會打雜,雖然位次不高,但在幾次打打殺殺中卻表現突出,因此深得梁旭東賞識,把他視為心腹打手。
1996年冬,王偉與夜總會的一個女服務員處對象,為表示忠心,酒後用力將自己右腿扎了一刀。幾天後於永紅髮現,問是怎麼回事,王信口說與人打仗扎的。於說:“你敢撒謊,看東哥怎麼收拾你!”王偉自知犯了家法,很難逃脫處罰,就自己用刀將左手小指剁掉一節,並出逃了一段時間。當其返回后,於永紅、杜德偉等向梁旭東請示該如何處置,梁旭東指示他們:“按家法剁掉手指!”在聖羅蘭夜總會一間包房裡,滿樹立用鎚子在王偉的慘叫聲中將其已斷掉一節的左手小指砸碎。之後於永紅、杜德偉等人陪王偉去醫大二院處置。並將執行家法情況用手機向梁旭東作了彙報,梁聽后大怒:“你們誑我玩呢!?執行家法不能糊弄!”說完把手機掛斷。於、杜趕緊返回處置室,拽起尚未縫合完畢的王偉回到聖羅蘭夜總會。在同一包房裡,於、杜二人讓王偉跪下,杜摁住王偉的右手,用刀將王的右手無名指貼根剁掉,王當即昏死過去。
此時,梁旭東正在香格里拉大飯店深水泳池中劈波斬浪,偌大的游泳區再無其他顧客,兩名保鏢和一名小姐分別用托盤捧著梁旭東的手槍和手機侍立池畔,好不威風。於、杜執行家法后,用餐巾包著剁掉的手指拿給梁旭東看。梁旭東看了一眼血淋淋的手指,滿意地笑了,“泡在酒里,放我桌子上!”然後一個猛子潛出十幾米……
以後每次開會,梁旭東都把泡在酒瓶里的斷指擺到桌子上,以示警戒。梁旭東被捕后,此斷指連同酒瓶被收繳。當王偉看到這枚手指時,禁不住渾身發抖,說不出話來。
孫殿亮是梁旭東的德惠同鄉,加入梁的團伙的時間較早,兩人關係甚密。但梁旭東結識於永紅、杜德偉等人後,對孫漸漸冷落。1997年夏,梁旭東聽說孫殿亮向社會上的人散布“東哥現在腰桿兒硬了,不把咱亮子放在眼裡了……”便指使杜德偉、趙輝、王偉、劉剛等人對孫實施家法。一天,杜德偉將孫殿亮傳至聖羅蘭夜總會,一進屋就說:“你太不懂規矩了,咋在外邊講究東哥呢?”說完,王偉上前按倒孫殿亮,並用雙膝夾住孫的腦袋,杜德偉等人則用事先準備好的鎬把輪番猛打孫的大腿,直至將其左腿打折。有意思的是,王偉半年前還是“家法”的受害者,現在卻成了“家法”的執行者。
與王偉、孫殿亮相比,齊鐵民違犯“家法”所受的“待遇”相對而言好多了。1998年初,由齊鐵民掌管的洗浴中心賬目不清,梁旭東懷疑其有貪占行為,便令人將其禁閉在一間房子里,外邊派人看守,將視其交待情況作進一步處理。內心有鬼,且深知梁旭東“家法”的齊鐵民,沒等到進一步處罰,就跳樓逃跑了。幾天以後,他自覺逃不出梁旭東的手心,便寫了一份“悔過書”捎給梁旭東,請求“東哥”寬恕。梁旭東尚未來得及對齊實施家法,就被捕獲歸案了。抓捕梁旭東時,這份“悔過書”還在他的衣袋裡。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梁旭東涉嫌組織黑社會犯罪團伙作出一審判,本案終於告一段落。然而它留給我們的反思是無盡的。我們不妨在這裡作如下假設:
假設梁旭東1994年在聯合置業濱河小區工地上那場毆鬥中能夠受到應有的查處,也許就沒有了梁旭東今日的黑社會組織犯罪。
假設梁旭東1995年在受雇為人討債,被民警開槍擊傷肩部僥倖逃脫后,辦案部門能追查到底,也許就沒有了梁旭東今日一件件血腥的罪惡。
假設梁旭東沒有調入公安機關,沒有當上警察,也許他還是一個流氓小混混,也不至於演變成黑社會老大。
……
假設畢竟是假設。梁旭東畢竟在多次違法犯罪之後沒有受到應有的懲處,梁旭東畢竟帶著累累劣跡,穿上了警服。用梁旭東自己的話說:我在社會上混得明白,是因為我有三把刀:第一把刀,我是警察,誰敢不怕我;第二把刀,我是黑社會,誰敢不服我;第三把刀,我有關係網,上面有人罩著我,誰能把我咋樣。
正因為這樣,梁旭東才敢於甚囂塵上地為非作歹,不斷擴充自己的勢力,公然與黨和政府,與公安機關抗衡。然而,他太過高地估計自己了。梁旭東及其同夥被繩之以法。梁旭東的保護傘們也同樣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吉林省紀委、長春市紀委經過大量工作,對涉及梁旭東案件的人和事進行了認真調查和嚴肅處理。
新華網長春9月19日專電(李亞彪高煥新)今天上午,吉林省高級法院召開公開宣判大會,對長春黑社會團伙頭目梁旭東(原名梁笑溟)等26名罪犯做出終審判決。終審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公判大會後,梁旭東等4名罪犯被押赴刑場執行了死刑。
8月16日,長春市中級法院曾對梁旭東一案做出一審判決,梁旭東等對一審判處其死刑不服,上訴到吉林省高級法院。吉林省高級法院於8月28日立案,開始公開審理此案。
今天上午的公審宣判大會在吉林省高級法院刑事審判一庭進行,法庭核准,梁旭東等分別犯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及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組織賣淫、私藏槍支和彈藥、賭博、妨礙公務等多項罪行。審判長宣布二審法院維持長春市中級法院對梁旭東、杜榮軍、王大江和陳永武4名罪犯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決定,對梁旭東團伙其他犯罪分子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有1人免於刑事處罰。
法庭還同時對與梁旭東團伙案件有交叉關係的張澤昊等9名罪犯做出了終審判決,其中張澤昊、劉巍和張濤3人因分別犯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搶劫、綁架等罪行,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