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十一式輕機槍
一種6.5毫米口徑輕機槍
大正十一式輕機槍(一一年式軽機関銃)是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廣泛使用的一種6.5毫米口徑輕機槍,因於1922年(即日本大正天皇十一年)定型成為制式裝備而得名。其槍托為了便於貼腮瞄準而向右彎曲,所以在中國俗稱“歪把子”機槍。
大正十一式輕機槍的特別設計與當時日軍對一線步兵班、組支持武器的戰術使命和戰術要求有關。
日本十一年式6.5mm輕機槍,是日本在1922年(即大正十一年)定型生產並裝備部隊的一型輕機槍。“歪把子”是中國給日軍十一年式6.5mm輕機槍起的一個俗名。“歪把子”這個俗名描述了日本十一年式6.5mm輕機槍造型上的本質特徵。日本十一年式6.5mm輕機槍採用了類似傳統步槍槍托的槍頸,同時由於其瞄準基線偏於槍面右側,為了避免使用者在瞄準時過於向右歪脖子,所以將本來就十分細長的槍頸向右彎曲,以使槍托的位置能滿足抵肩據槍瞄準。這就是“歪把子”的由來。
大正十一式輕機槍
大正十一式輕機槍的結構設計有兩個特點:一是實現軍方對戰技性能的要求;二是運用當時世界上先進的槍械原理。它的特別設計與當時日軍對一線步兵班、組支持武器的戰術使命和戰術要求。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世界各國特別是一些軍事大國出現了新一輪軍備競賽和軍事思想變革的風潮。日本為了增強一線徒步步兵的火力,效仿歐美列強軍隊的做法,日本開始為步兵班、組設計一型由1~2人操作使用的自動武器——輕機槍。日本陸軍對這一型輕機槍的總體戰技要求,至少做了如下考慮:
首先,自動武器編入班、組,必定增大一線步兵的彈藥消耗量,因此必須考慮由此帶來的彈藥保障問題。在此之前,日本陸軍一線步兵的班、組沒有裝備過自動武器,都是使用手動“三零”式步槍或“三八”式步槍。彈藥保障問題,包括兩個方面:其一是彈藥的數量問題,即要確保夠用;其二是彈藥的型號問題,即要確保通用。而通用,又是確保彈藥保障的根本要求。步槍和機槍使用同一種槍彈,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戰鬥中彈藥保障的方便性。
其次,日本陸軍考慮了一線步兵在戰鬥中使用彈藥的方便性問題。要求這一型即將編入一線步兵班、組的自動武器,應使用與步槍一樣的供彈具。也就是說,機槍要使用步槍用5發裝的彈夾供彈。步兵就實現了供彈具通用,不僅可以進一步提高彈藥保障的方便性,而且也簡化了工廠生產特別是彈藥包裝方面的環節,整箱日本6.5mm步槍彈,都是把槍彈裝在彈夾上(一個彈夾5發)一同存放,幾乎沒有散彈包裝的,這樣在戰場上一開箱就能直接供步槍和輕機槍同時使用。即強調步、機槍彈藥通用的同時,還強調步、機槍供彈具通用,步、機槍同彈藥、同供彈具,打開一箱彈藥,步槍手可以直接使用,機槍手也可以直接使用;戰鬥中,可以把步槍手的槍彈收集起來供機槍使用;機槍壞了,或為了節省彈藥,可以把剩下的槍彈分給步槍手使用。機槍作為自動武器,要能通用步槍這支非自動武器的5發彈夾,這就必須實現兩個最基本的要求:其一,必須具有一個能夠承載和儲放步槍5發彈夾的平台;其二,必須能夠滿足機槍自動射擊的要求,並能把步槍彈夾式供彈具上的槍彈連續不斷地送入進彈位置。圍繞軍方的戰技要求,打造出日本的第一型制式輕機槍。
大正十一式輕機槍
儘管大正十一式輕機槍實現了日本陸軍基於戰鬥彈藥保障的思想,但卻犧牲了在戰鬥使用方面的整體性能。
實戰證明,槍械的結構越簡單,可靠性也就相對越高;反之,可靠性則越糟。大正十一式輕機槍採用的這種供彈方式,結構與動作過於複雜。而這種機構動作的高複雜性,同時也就存在高故障率的隱憂。
氣象敏感
大正十一式輕機槍對於氣象環境的變化十分敏感,先是在中國東北地區低溫嚴寒的條件下使用的可靠性很差,於是採取了把油壺裝在裝彈機旁邊,隨時為機件和槍彈塗油的辦法來保持可靠性的辦法;後來在東南亞地區高溫高濕的條件下使用的可靠性更差,甚至連油壺也無濟於事了。事實上,大正十一式輕機槍只有在不冷不熱、不幹不濕的季節,並且在精心擦拭保養以及戰鬥烈度柔和的理想條件下,故障率才會相對低一些。
人機工程惡劣
獨特的供彈方式,使大正十一式輕機槍的人機工程極為惡化。為了能夠順利地把槍彈從彈夾上一發一發地撥進彈膛,必須在彈膛旁邊的輸彈線路上,擁有不少於5發 6.5mm步槍彈底緣直徑之和的一段距離,為此,能夠盛裝6個彈夾的槍彈的裝彈機,只能偏置於槍身軸線的一側(裝彈機的外沿至槍身軸線的橫向尺寸約不小於100mm)。輕機槍在一線步兵班、組中是使用最頻繁、使用強度也是最高的武器。機槍人機工程的好壞優劣,直接關係到其戰鬥效能的發揮以及戰場生存能力的強弱。大正十一式輕機槍在人機工程方面的問題較多:
(1)大正十一式輕機槍在戰鬥使用中裝彈程序複雜,對副射手的依賴性大。日本陸軍堅持採用步槍彈夾供彈的理念,是為了方便戰鬥使用。例如,可以利用射擊間隙,及時把裝彈機補滿。可是按日軍教範的動作規定,裝槍彈時,射手右手握槍頸,左手打開裝彈機壓彈蓋板;副射手位於機槍左側,以右手拇指在下、食指和中指在上,從彈箱中取2~3個彈夾(彈頭朝前、彈夾朝後),使彈夾底邊對齊后裝入裝彈機(裝彈機)中,並使彈夾與裝彈機(裝彈機)后沿對齊,裝入5~6個彈夾后,扳回壓彈蓋板,裝彈動作複雜。倘若是在夜間或是情況緊急條件下補充裝彈,在衝擊或在炮火下運動之時,副射手沒跟上來或者傷亡,影響機槍手的戰鬥。
(2)大正十一式輕機槍的兩腳架過長,火線過高,而且位置非常靠前,不便於發揮火力,正、副射手位置過於緊密,戰場生存能力弱。機槍的火線高度,是指機槍腳架架於地面時,槍管軸線垂直於地面的距離。大正十一式輕機槍的兩腳架的架桿較長,以致其火線高度達400mm,因此比一般機槍的火線都要高(通常機槍的火線高度不超過300mm,而且大多數是儘可能降低火線高度)。由於裝彈機的位置業已確定,兩腳架只有靠前配置才能避免與裝彈機相互干涉,再加上腳架偏長,火線偏高,這樣一來雖然對打仰角射擊有利,但對打平射特別是打俯角射擊就極為不利,射手往往要把上半身探出老高,才能構成瞄準線。戰鬥中,在一線戰場上,作為步兵中的主要武器,機槍往往是對方集中打擊和首先消滅的目標,特別是在非自動武器佔主導地位的早期戰場上,機槍對對方的威脅很大,因此被對方打掉的危險也很大。在抗日戰爭時期,中國軍隊對付日軍大正十一式輕機槍的一個有效辦法,就是專等裝彈機槍彈打完,立刻反擊過去一個“排子槍”,甚至手榴彈。大正十一式輕機槍與三八式步槍使用一樣的槍彈,打起來槍聲卻比三八式步槍響得多,加上它射速不快,易於辨別,因此常常成為抗日軍民判斷戰場情況和態勢巧用兵力的一個要素。
大正十一式輕機槍
槍械操作 | 自動 |
口徑 | 6.5毫米 |
所用彈藥 | 6.5×50毫米步槍彈 |
容量 | 5發/彈夾、30發/彈斗 |
重量 | 10.2公斤 |
全長 | 1,100毫米 |
槍管長度 | 485毫米 |
初速 | 736米/秒 |
理論射速 | 500發/分 |
實際射速 | 120發/分 |
有效射程 | 600米 |
總的來說,大正十一式輕機槍是一挺獨具特色的機槍,但不是一挺十分優秀的機槍。最終還是被彈匣供彈的九六式6.5mm輕機槍所取代。抗日戰爭中,中國抗日軍民也很看重繳獲的大正十一式輕機槍,因為直到建國為止,機槍的數量都不夠需要,後來正規部隊但凡能用上捷克ZB-26式輕機槍的部隊就傾向於淘汰大正十一式輕機槍供給地方部隊、民兵、游擊隊使用。日軍想用九六式6.5mm輕機槍逐漸取代大正十一式輕機槍的想法始終未完成,在日軍中它使用到了投降為止,在中國軍隊中它一直用到了朝鮮戰爭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