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前期,黑龍江省下設的二級政區。
1914年6月,按照《各省所屬道區域表》,黑龍江省設置龍江道。同年8月,成立道尹公署,駐齊齊哈爾城。是年末,龍江道共轄龍江、
嫩江、
訥河、
拜泉、
青岡、大賚、
肇州、
肇東、
安達9縣和
泰來、林甸2設治局。后又陸續增設
克山、
依安、
明水、景星、布西、索倫、雅魯、甘南、
泰康等縣(設治局),至1928年底,全道共轄20個縣和設治局。1929年2月15日,按照
東北政務委員會裁撤道區的決定,撤銷龍江道,原道屬各縣(設治局)由省直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