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廷
明末名將
黃廷(1620——1717年),字華明,乳名代河,福建泉州府同安縣西十八里錦里村(今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資區角美鎮錦宅村)人,明末名將。
清順治三年(1646年)率部加入鄭成功的抗清義旅,成為鄭成功的得力住手,鄭軍的重要將領,積極參與海上起兵反清。
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三月初一日,率部隨鄭成功收復被荷蘭殖民者佔領的台灣,使台灣重回祖國懷抱。
清康熙三年(1664年)三月十四日,黃廷有感反清復明無望,率部十萬餘眾歸順清廷,清誥封“慕義伯”,賜御匾“表率元勛”。誥命自盧溝橋南下屯墾,設行政官兵里,寓兵於農,藏兵於民。
清康熙七年(1668年)臘月二十四日,黃廷率部南下沿途臨縣留兵屯墾,留南陽者,分駐方城、唐河、新野、鎮平、南陽、內鄉、鄧州等縣市。黃廷率五營親兵、四大都督、八大參將5600餘人至鄧屯墾。分駐並新建五個行政官兵里計四十八村;在州城建武衙門、元帥府、天后宮。數次率部奉詔出征。
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率部從征吳三桂。
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平台灣。
清康熙二十三年(1648年)從征黑龍江,血戰雅克薩。
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從征武昌夏逢龍兵變。
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從征蒙古准葛爾部。
九十七歲薨於鄧州,葬文渠廟溝橋北,其後人及閩營官兵均落戶鄧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