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指揮
行政指揮
行政指揮的方式大致分為四種:
一是口頭指揮。
這種指揮方式簡單、明了、及時、方便,因而最常用。運用口頭指揮方式,要注意語言藝術。對不同對象,指揮語言表達方式及語氣都要有所區別,以利於對方接受。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與管理手段的進步,口頭指揮已不只局限於現象發出指示,電話及其它指揮方式也佔有重要位置。
二是書面指揮。
書面指揮就是利用各種行政公文形式進行指揮。在指揮層次較多,時間、地域等條件又受限制,不便口頭指揮時適宜於採用書面指揮方式。書面指揮可以使責任明確、指揮信息準確並能保留較長時間,也便於以後核查。運用書面指揮要注意規範性和嚴肅性,防止濫發文件的文牘主義現象。
三是會議指揮。
會議是保證指揮統一的有效手段,因而成為一種經常採用的指揮方式。行政實施前的動員工作,實施過程中的協調工作、調研工作,實施結束后的準備工作等,都可以採用會議指揮的方式進行。運用會議進行指揮,必須注意會議的類型、會議的準備、會議的組織技巧、會議效率及對會議主持人的要求等問題。運用會議進行指揮還要特別注意提高會議質量,防止會議過多、過長。
四是現代通訊指揮。
即運用現代信息網路系統傳達上級意圖,下達工作任務。
指揮者要根據不同的情況,運用各種不同的指揮方式,不論採取何種方式,都要鼓勵下屬發揮創新精神,同時多作具體指導。
(1)是保證行政執行活動協調一致的重要手段;
(2)是高效地貫徹執行行政決策的根本保證;
(3)是高質量地達成行政決策目標的根本保證;
(4)是保證各種行政資源得以充分利用的必要條件;
(5)是衡量行政領導者政策水平和組織與領導能力的重要標準。
1、統一指揮原則;
2、法定權威原則;
3、果斷有力原則;
4、準確權變原則;
5、合理授權原則。